三百六十行,行行有规矩,你迈入某一行,就得遵守该行的规矩。
古玩这行历来规矩众多,大概与涉足此行的人员特殊有关,特殊人群玩的行当自然会形成特殊的行规,历来混迹古玩界的人士不是王公贵族,就是商贾巨富或者文人雅士,均非富即贵阶层。
他们都深知此行的东西,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标准,识者是宝,不识是草,比的是眼力,玩的是开心。
不同的人不一样的眼力,自然对物件产生不一样的价值观念。所以才会经常出现“打眼”“捡漏”等现象。行规也是在漫长的交易过程中约定俗成的。
现归纳赘述如下:
行规一:还价后不能反悔。
当你在古玩店看中一件心爱之物,可以询价也允许还价,但是一旦你出价后,店主答应了你给的价,就必须成交。这时候你不能再作犹豫之状,更不能再行杀价。
民国以前,彼此交易是在卖家宽大的袖管中用指头比划进行的,相互不将钱字挂在嘴上,大概文人雅士认为谈钱有点俗,这种特殊的交易方式虽然渐渐被淘汰了,但古玩人群的斯文形象在该行内还是要保持的,因而,朋友之间的彼此换手叫“割爱”或叫“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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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规二:成交后不能退货。
即使“打眼”了,买的是假货也只能打落门牙呑肚里,自认倒霉,作为支付的学费。如果东西是真的只是嫌贵而言退,则更被人不耻!以前古玩界将类似的反悔举止叫做“拉尿”,是很丢人的事。因而在下手前必须自己考虑清楚,一旦成交,是毒药也得饮下,绝没有反悔的道理。因为古玩界“打眼”和“捡漏”是常有的事,你“打眼”可以言退,那如果你“捡漏”了呢?是否店家可以向你要回去?你是否会将“捡漏”产生的厚利补给对方?这都是不可能的。因而此规矩定得十分合理,不能退别人也不许还!
行规三:不许打探卖家东西的来历。
卖家东西来自何方与买家无关,那是卖家的眼力和机縁,买家只判别东西的真伪,以及考虑价位是否合自己的心意,至于对方是从哪儿得到的与己无任何关系,如果去追问此踪会讨来没趣。一位民国时曾在上海开古玩店的老板,七十年代跟我说起“当时我最讨厌刨根究底的顾客,上手就问‘宝贝从哪儿得到的呀?’我往往会调侃他‘你喜欢听故事?好,那我编几个给你听,你自己去判断那个更有趣哪个更可信。’每当这时候他就不好意思再深究下去了。”说明买家探究东西的来历是十分犯忌的事。
行规四:不许打探物品的原始进价。
一件古玩,原始收进的价格是得到者的眼力和运气、机缘等诸多因素的巧合,这里面醖含着得宝者多年积累的经验和曾付出的大量精力心血和学费,这是无法界量的。而买家如果去追询对方的进价,就好像一位向开服装厂的朋友买礼服,礼服销售价是5000,厂老板看在朋友份上以3000优惠价给他,但老兄却去算布料的进价和人工旳工銭,一核算,觉得成本不足100,于是,非但丝毫不感激反存抱怨之情。你说那老板冤不冤?
这样做别说在古玩界,就是在普通的商界都是违反常理的。说起这个古玩业的规矩,前面提到的老行尊也向我说起一件事。他十三岁进古玩店当学徒,老板是个老好人,从不发脾气,平时说话慢声细气,颇有儒雅风度。一天,进来一位中年男士,盘桓半天,最后捧起一只雍正郎窑红的瓶子不忍放下,问老板多少才肯割爱,老板说五万大洋,他当即作惊骇状,说太贵了!这没关系,讨价还价是情理中事,老板耐心解释,说瓶是到代的官窑,形正色纯,很难得,不料这客户突然问:“你进价几何?”话刚出口,老板心里象被蜂蛰了一下,脸色徒变,猛地从客人手里夺回瓶子,放回原处,再也不看这客户一眼。待客人尴尬地离开后,他半天才缓过神来,生气地说:“这个人不该玩古玩,不懂规矩!即使亲兄弟之间也该遵循这行规。”足见此行规在古玩界的被看重!
行规五:不拆同行的台。
你开你的店,他卖他的货,彼此只说好话,绝不允许拆同行的台。比如李某从多宝阁买进一只香炉,拿去暂得楼请张老板过目,张老板会高兴道贺“好东西!恭喜您老得宝了!”因为对方已经买下,何必给对方心里添堵?东西既然是真的就算贵点又何妨?再说古董无价,价值该如何衡量?对照眼下,很多古玩店老板小鸡肚肠,凡不是从自己店出去的东西一概嗤之为假,或者说对方上了别人当。妒忌、猜测、攻击,什么都编得出来,浮躁社会的小人德性在古人面前立显原形!难怪有人说,以前是君子玩古,现在是小人玩古,两相对比,此话不无道理!
行规六:不随便打听同行的行情。
发现隔壁店的橱窗里少了一件陈列品时,除了为对方高兴外,不会心生醋意,只会反思客户的喜好所在。至于卖给谁,卖多少钱与己无关,别人的买卖是别人的事。而如今,不少人喜欢打听别人的成交价,四处传播,还夹杂诸多想象和猜测,非要弄得买家纠结卖家不爽才心里痛快!
今综述原古玩界的诸多行规,希望这门本来愉悦高雅的行业,少一点世俗的侵袭,多一些轻松、光明和灿烂,以涤该行之秽浊,还古玩天地之清新!古玩是雅好,理应多些君子,少些小人!但是事实上很多优良品质都因为经济利益被丢弃了,却有如下的怪事发生。
古玩十大怪
一大怪:
没有藏品是“人才”,不少所谓的古董鉴定专家,很难有自己的藏品;到处拿别人的“孩子”说事,给收藏颇丰的人做“真伪”鉴定,收费不手软,说话不留情;把一些藏友们忽悠的忘记了一句调侃“专家不如行家,行家不如玩家,玩家不如藏家。”虽是笑话,细想起来不是没有道理。
二大怪:
真人不说话;真正的也是很有鉴识经验的收藏家,很少抛头露面,也不给人做鉴定,更不请人做鉴定,面对藏品,做做学问,收藏领域的媒体效应似乎与他们无关;难得听人说过王世襄和一些很有造就的收藏家做过什么鉴定活动;
三大怪:
古董文物天价买;想卖卖不掉,想买买不到,人人都说古董价格一年几翻,和田玉论克卖,比黄金还要贵千倍,你去买就是天价,你要卖没人要,就是垃圾;
四大怪:
真假新旧倒过来;真的卖不过假的,老的卖不过新的。新的卖不过原石,也就是和田玉籽料;
五大怪:
真正的古董忽悠坏;面对一件文物,十个鉴定的人就会有十一种说法,谁也不服气谁,自己的鉴识就是真理。最后把一件古董忽悠成了真假难辨;就像故宫的展品被人盗出来,都说是全仿,害的小偷一气之下,扔了几件。
六大怪:
鉴定专家处处在;只要给钱!假的也是真的,要是不给钱,真的也是假的。上次鉴定是真的,这次没交鉴定费就是假的。
七大怪:
鉴定资格花钱买;前些日曝光的一些黑心拍卖部门的鉴定专家的资格证书,居然是花了几千块钱买的;
八大怪:
国宝古董在我这;别人的东西都是假的,自己的东西都是真的。这是收藏界得怪病,你睁着眼看他在那说瞎话。
九大怪:
只征集不拍卖;不少拍卖单位一年难得拍卖出一件藏品,主要靠收取一些初入收藏之门的又想一夜暴富的收藏爱好者的佣金或者图录费养活自己;
十大怪:
处处都有潜规则;收藏家要想让正儿八经的拍卖部门拍一件藏品,能被“钱规”的退避三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