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人类固有的天性,具有实践性、超越性、稀缺性

创新( Innovation),人类的创造性活动。人类自觉能动性的集中体现。人类的历史是通过不断创新,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前进的历史。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与此相应,创新活动的寻求在整个人类活动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

1912年经济学家熊彼得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从经济学角度提出创新理论。他认为一个经济若没有创新,就是一个静态的没有发展、增长的经济。经济之所以不断发展,是由于在经济体系中不断地引入创新。指出“创新”就是建立一种生产函数,把一种从未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与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将创新的内容概括为五个方面:(1)生产新的产品;(2)引入新的生产方法、新的工艺流程;(3)开辟新的市场;(4)开拓原材料的新供应源;(5)采用新的组织、管理方式。这五个方面是企业得以发展的主要方式,既包括了产品、工艺的创新,又包括了市场的创新、组织创新和供应链的创新。熊彼得提出的创新理论,其目的在于使技术与经济结合,并从而阐明经济发展的规律。他用创新来解释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动因和历程,认为企业家的职能就是不断创新,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就是通过企业家的创新活动以实现产业突变。

熊彼得的创新理论,是狭义上的技术创新理论。其后对狭义的“创新”概念,多理解为:“创新是指一种生产过程,这种生产过程具有商业目的,是抢占或保持市场、追求经济效益的一种手段”或“创新是发明的首次商业化应用”,其特点是:认为创新遵循知识生产与应用的线性模式,并把科学研究技术发明与创新区分开来;将企业视为实现创新的主体。从20世纪中期开始,对创新有了更广义的理解,创新逐渐包括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制度创新等。

从20世纪60年代起,管理学家开始将创新引入管理领域。管理学家德鲁克( Peter Drucker)发展了创新理论,认为“创新并非必须在技术方面”,“创新的行动就是赋予资源以新的创造财富能力的行为”。指出创新有两种:一是技术创新,它在自然界中为某种自然物找到新的应用,并赋予新的经济价值;二是社会创新,它在经济与社会中创造一种新的管理机构、管理方式或管理手段,从而在资源配置中取得更大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经济学家进而提出了制度创新的概念。此后,经济学家进而提出制度创新的概念。

伦德华尔(B.A. Lundvall)认为,创新不但包括生产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还应包括新的组织形式和制度创新。诺思(D. North)认为,世界经济的发展是一个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不断互相促进的过程,有时制度成为技术创新的障碍,从而制度的创新就成为必然,如专利制度便是这样产生的;有时技术的创新引发了新制度的创立,如信息技术改变了人们的工作、生活方式以及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方式。

1992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其发表的《技术创新统计手册》中提出“创新包括了科学、技术、组织、金融和商业的一系列活动”。之后,人们又将创新用到超出技术范围的知识上,出现了“知识创新”的说法,即把创新看作是通过科学研究包括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获得新的基础科学和技术科学知识的过程。知识创新的目的是追求新发现、探索新规律、创立新学说、创造新方法、积累新知识。在R8D学界中还用创新描述科技创造性,即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结合,其实质是对科技理论和科技产品的超越和突破,以形成新观点、新理论、新产品。

人类的各种创新活动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交互作用。知识创新增进作为技术创新基础的知识存量,技术创新反过来又拓展了知识创新的问题域,并为知识创新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制度创新为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提供激励,与此同时,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则构成了制度创新的必要条件。

创新是人类固有的天性。它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实践性。创新是实践这一人类存在方式的内在品质,而实践在本质上是创造性的和发明性的,实践不但为人类的创新行为提供了持久不懈的动力,而且历史性地塑造着人类创新的能力。人通过创造性确定自己的存在方式,实现自我塑造、自我完善。(2)超越性。创新意味着对传统的超越,创新者的独特任务就在于打破旧传统,创造新传统。(3)稀缺性。创新总是处于一种稀缺的状态之中由于创新具有很大的难度和风险度,创新行为出现的概率远远小于因循传统的行为。


以上内容来自《英语思维》(石海浪著)课堂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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