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规矩真的是第一重要

明成祖朱棣一开始应该并没有觊觎皇位的野心,因为他排行第四,而且母亲的身份也很卑微,虽然后来他说他是马皇后的儿子,但大抵上史学家是不认的。

我想他的野心被点燃应该始于洪武十三年,21岁的朱棣被封为燕王,他住在北平的燕王府,具体位置在元朝从前的西宫内,就是元朝紫禁城的大内中。史料上说,燕王府的正殿名叫承运殿,面阔十一间,次殿圆殿、存心殿,面阔皆为九间。

在古代皇权社会,建筑无小事,根据礼制的规定,十一间、九间的规制,唯帝王才配享有,而王府的规格,最多只能在九间或九间以下,而燕王府的正殿竟然面阔十一间,显然已经逾制。

后来,他的侄子皇帝朱允炆指控朱棣“僭越”,朱棣是这样自我辩解的:住在元朝故宫,是我爸爸赐给我的,我在这里住了二十多年,一直没有修缮、扩建,之所以和其他王府不同,只是利用了元朝的旧建筑,不是我胆子大敢“僭越”。

但是二十出头的朱棣,住在前朝皇帝的宫殿里,目睹着这浩大宫殿的金黄灿烂、壮阔无边,没有生发出君临天下的野心,好像并不符合人性。

而且,在众皇子中,朱棣确实很出色。朱元璋死前不久,还在给朱棣的一封信里说:攘外安内,非汝而谁?……尔其总率诸王,相机度势,周防边患,义安黎民,以答上天之心,以副吾付托之意。

攘外安内,率领诸王,抵御边患,安抚黎民。朱元璋给朱棣的托付太多了,要求也太高了。按照权责利对等的原则,让朱棣干这么多活,还不让他有想法,这也并不人道。

朱棣的“靖难之役”,多少生灵涂炭。永乐皇帝上任后夷三族、夷九族,甚至前无古人的夷了方孝孺十族,血流成河的画面感,着实残忍。

《三国演义》中说:“所谓倒持干戈,授人以柄,功必不成,反生乱矣。”这把杀人的剑难道不是朱元璋放到朱棣手上的吗?

"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因为没有规的僭越,没有矩的托付,这些血债实在应该记到朱元璋头上去。

以古鉴今,这些血的教训带给我们的启示是:讲规矩真的是第一重要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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