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定法》 第十一章 假借

红林悟道《韩非子-定法》 第十一章 假借

红林悟道《韩非子-定法》上一章韩非子开始自问自答第三个问题,就是君主执行申不害所主张的君术,而官吏实行商鞅所变之法,这样可行吗?韩非子的回答很肯定,不行。为什么呢,原因是申不害的君术与商鞅所变之法都有不完善的地方。

君术与臣法同属国家律法之范畴,应该统一于国家律法,不可分而论之。君主同样是官吏之一,一样要受国家律法的约束与规范,臣子作为一方领导,一样要懂得君术管治一方官吏。君主只受君术的约束与规范而不受法规的约束与规范是不对的,同理,臣子只受法规的约束与规范而不受君术的约束与规范更是不对。按我们的理解,君术解决的是政治与权力的问题,而法制是解决社会(官吏)管治的问题。只懂君术,不懂法制,这是官僚与独裁;只懂法制,不懂君术,这是没有政治立场与思想觉悟。

对于申不害的君术,韩非子认为其不足之处在于“明哲保身”事不关自己,高高挂起。韩非子也说“治不逾官,虽知弗言”,官员不可以侵权越职,但对于违法乱纪的行为可以视而不见,不用向上反应汇报和检举揭发。韩非子很是反对这一点,他认为“虽知弗言”就是不说他人的过错,这个过错就是违反乱纪,觉悟再高一点也可以包括个人思想与生活作风问题。

我们在上一章说过“明哲保身”本身就是错误违纪的行为,既没有集体主义精神,也没有职业素养,更没有全局观与大局意识。如果是一位集体利益至上者,对于所知的不法事情一定会向上反应汇报,这既是责任也是义务。显然,申不害的君主术并没有提升到如此高度。

那么韩非子为什么说申不害的“虽知弗言”是不足之处呢?韩非子继续讲道“人主以一国目视,故视莫明焉;以一国耳听,故听莫聪焉。”意思是:君主用全国人的眼睛去看,所以没有比他看得更清楚的;用全国人的耳朵去听,所以没有比他听得更清楚的。

这是君主管控全国的手段与方式。从机体功能看,君主也只是普通人,并不是千里眼和顺风耳,他要依靠全国的行政、司法、监督体系来完成对国家管控。全国严密而系统的监督体系就是君主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如果臣子都“虽知弗言”,国家的监督体系就会失明失聪,君主还怎么了解全国各地的事物,还怎么管理国家。

没有了监督体系,君主无从知晓天下之事,韩非子也说“今知而弗言,则人主尚安假借矣?”意思是:假如知道了都不报告,那么君主还靠什么来做自己的耳目呢?这是韩非子认为申不害君术不足的地方与根本原因。申不害为什么要主张“虽知弗言”呢?这一点值得后世之人仔细研究。

“虽知弗言”是对君主权力与权威的破坏,更是对国家利益的损害,归根到底是没有家国情怀的原因。我们曾说过不法行为因徇私而起,是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占与损害,如果这样的行为不制止不禁止,最终受伤的是每一个人,包括“明哲保身”的人,国家都没了,个人怎么还能独善其身。

【人主以一国目视,故视莫明焉;以一国耳听,故听莫聪焉。今知而弗言,则人主尚安假借矣?】

“明哲保身”看似是个体行为与生存智慧,实则是自私自利,是对集体与组织的不忠与破坏,既无公德心,也无集体精神。做为企业领导,一定要以法规的形式健全完善问责制度与监督体系,增强集体主义文化教育。同时,畅通员工直言通道,这既是一种管理方式(君术),也是一种很好了解基层事物的方法。只有不法者才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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