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掉白大褂后,还救死扶伤吗?——活在心安处

脱掉白大褂后,还救死扶伤吗?

 严正声明:本文内容仅为个人观点。且本人尊重不同的声音。

昨日与人讨论医务工作者参与场外急救的法律与道德问题。即医务人员不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岗位时,是否要参与紧急医疗事件的处理。 这件事与遇到摔倒的老人要不要扶非常类似。如果不做,似乎违背道德,如果做了,个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动辄几十万的赔偿。(目前“扶老人”问题的法律规范已经逐渐得到了完善,场外行医还没有。)

关于这件事,我的答案大概是,要出手相救,但要事先做好“免责声明”。别急,听我解释,我知道所谓当事人双方的“免责声明”大概率并无法律效力,但我提出这样做的原因也并不是想在法律上避责。

我的爱人也是一名医务工作者,也曾经历过类似场外急救的事情,稍微不同的是,事发时她仍在工作岗位上,但为了给病人争取抢救时间与机会,在病人家属的央求下,她主动实施了“违规操作”。当然,所谓的规范是基于非常严格的安全标准。而经过她的评估,即使违规操作,该名患者发生意外的概率也极低,因此她才动手的。但从法理上讲,无论结果如何,违规就是违规,倘若患者家属事后追究,她都难逃责任。

当她事后与我沟通此事时,我给出的建议是,你从医十余年,有足够的医学实践经验和能力来判断当下事件的风险概率。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你有义务以救死扶伤为第一责任,而不是尽可能规避个人风险。但从实际的角度考虑,你应该以书面形式取得患者家属的免责协议。这一免责协议并不是真的为了规避法律风险,而是当事后真的发生纠纷时,你可以拿出这张纸,告诉所有人,你是一名合格的医务工作者,你理解操作规范,也知晓违规操作的概率性后果。仍然这样做的原因,是尽可能保全患者的生命和健康。我们可以承担法律的审判,但在道德层面是无瑕的。

当然,我这么说并不是想唱高调。人总是自私的,我这样的建议,无非是为了心安罢了。如果知道因为自己的“遵守规范”而对患者的生命健康造成了负面影响,是会自责的。每一位中国的医学生,在正式读医科之前,都做过宣誓,“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

同时,我也要申明,上面的建议仅面向我太太。因为我们认同这样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也愿意为可能的后果买单。无非是为了心安。互联网乃至现世社会中充斥着大量的重刑主义和泛道德主义之间相互的口诛笔伐。我无意牵涉其中,只求心安。

当然,最好的情形是,在未来能从法律层面上保护起这些践行人道主义救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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