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5

2020-2021年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结果公示

根据《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等规定的要求,现将2020-2021年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2日。

  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按照《关于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第五条之规定,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我委对异议者的信息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者的合法权益,我委对匿名且无明确证据和可查线索的异议,不予受理。

【相关附件】

1.2020-2021年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奖励清单.pdf

【相关附件】

2.2020-2021年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先进集体名单.pdf

【相关附件】

3.2020-2021年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先进个人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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