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与恋爱》——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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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人生硬要给它分割,那么谁的半生,也是一座七宝楼台,拆来拆去便成碎片,所见的无非只是难以拼凑的颜色和斑纹而已。

  不拆的话,的确是一座宝塔,我的自然也是,只是那座塔上去不容易,忘了在里面做楼梯,倒是不自觉地建了许多栏杆。

  二十岁,刚刚由一重重的浓雾升上去,眼前一片大好江山,却不敢快步奔去,只怕那是海市蜃楼。

  好似二十岁的年纪,不是自大便是自卑,面对展现在这一阶级的人和事,新鲜中透着摸不着编辑的迷茫和胆怯。

毕竟,是太看重自己的那份“是否被认同”才产生的心态,回想起来,亦是可怜又可悯的。

  我没有参加联考进入大学,是两三篇印成铅字的文章加上两幅画,一封陈情书信进入当年的文化学院做选读生的。这十分公平,一样交学费,一起与同学上课,一律参加考试,唯一不同的是,同学们必须穿上土黄色的制服参加周会,而我不必:同学们毕业时得到学籍的认可,而我没有。不相同的地方,十分微小而微不足道,心甘情愿的感激。再说,不能穿那种土黄色的外套,实在是太好了。

  注册的时候仍是艰难的,排了很长的队伍,轮到自己上前去,呐呐的胀红了脸,名单上不会印出我的记号,一再的解释情况,换来的大半是一句:“你等着,等最后才来办理。”等着等着,眼看办事的人收了文件,挨上去要缴费,换来的往往是讶然于无奈:“跟你讲没有你的名字,怎么搞不清楚的?”好不容易勉勉强强收了学费,被人睇着冷冷的来上一句:“讲人情进来的嘛——”那时候,虽然总是微微的鞠着躬,心里却马上要死要活起来。

  没有讲情,只是在给创办人的信中少年失学的遭遇和苦难,最后信中一句话至今记得,说:“区区向学之志,请求成全。”信中写的十二分的真诚,感动了创办人张晓峰先生,便成了华冈的一份子。

  好在注册这样的事半年才有一次,情况不大会改,但也是值得忍受的,毕竟小忍之下,换来的生活与教化是划算的。

  那时候的华冈并没有而今如此多的建筑物与学生,校园野趣十足,视线亦是宽阔的,而当年的公共汽车也不开进学校内来,每天上学,必得走上一段适可的路,略经一些风雨,才进教室,在我看来,那是极佳的课外教育。

  记得入学的前一阵,院长慈爱的问我希望进入哪一门科系选读,我的心,在美术系与哲学系之间挣扎了好久。父亲的意思是念美术,因为他一生的梦想是做一个运动家或艺术家,很奇快的是,他又念了法律。我没有完成父亲的梦,进了听起来便让人茫然无措的哲学系。总认为,哲学是思想训练的基础,多接近它,必然有益的。

  大学时代回想起来,是除了狂热读书之外,又同时投入恋爱中去的两种唯二情景。那个年纪,对于智慧的追求如饥如渴,而对于一生憧憬的爱情,亦是期待付出与追寻。同学之间,是虚荣的,深觉本身知识的浅薄与欠缺,这使我们产生自卑,彼此比来比去,比的不是容貌和衣着,比不停的是谈吐和思想。要是有个同学看了一本自己尚没有发现的好书在班上说了出来,起码当时好强的我,必然急着去找一找,细心地阅读体会,下星期夜谈时立即给他好看。这真是虚荣,而也因为这份激励和你死我活的争美,读书成了一生的习惯,但却不再为着虚荣的理由了。本班同学中,在书本上与我争的最激烈的,便是而今写出《上升的海洋》与《长夜思亲》的作者许家石。至今十分感谢他当年对我的一番恩仇。

  恋爱嘛,那也是自自然然,花,到了时候与季节,必然是要开的,没有任何理由躲开这自然现象,只是入了大学,便更加理直气壮起来。

  其实,我从小便非常喜欢幻想,小说看多了,生活中少数接触的几个异性,便成了少年情怀中白马王子的替身,他们或是我的老师,或是邻家那个老穿淡蓝衬衫的大学生,或是詹姆斯.迪恩——影片《伊甸园之东》的男主角,或是贾宝玉,或是林冲,或是堂哥的一位同学。。。年龄不同,角色互异。这种种想象出来的倾慕使得平淡的生活曲折而复杂,在当时,是一种精神上的维他命,安全而又不可或缺。

  进入大学之后,同学之间十二分的友爱,这是难能可贵的经验,同学们近乎手足之情的关爱,是我初初踏入人群里去时,增加了一份对人事的安然与信任。虽然哲学系的我们几乎天天腻在一起上课、吃饭、坐车、夜谈、辩论、阅读、郊游,可是彼此之间却是越来越单纯,好似除了书本及所谓的“人生观法”以外,在没有可能发生知识以外的化学作用。在那样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日子里,内心竟然隐藏着一丝丝欠缺与空虚的感觉。

  我知道那是什么。

  缺乏爱情的寂寞,是一种潜伏的恐慌,在那种年龄里,如果没有爱情,就是考试得了一百分,也会觉得生命交了白卷,再说,我的学期总平均只有八十五分。

  大二的那一年刚刚开始,我拿了一百九十元台币的稿费,舍不得私藏,拿出来请全班同学在校园外面的小食店吃中饭,菜还没有上来,门口普进来了一个旁系的同学,恰好他认识我们班上的一个,双方打了招呼,我们请他一起来吃饭,就在他拉着椅子坐下来的那一刹间,我的心里有声音在说——噢,你来了。

  男朋友和买鞋子是十分相似的一件事情,看了几百双鞋,店员小姐不耐烦,追问到底要什么花色式样的,自己往往说不明白,但是,当你一眼看见一双合意的,立即就知道是他了。可怕的是,并不代表那双鞋子舒适合脚,能够穿一辈子。

  总而言之,那种灯火阑珊处的蓦一回首,至今想来仍是感动的。这件事不来则已,一来便立马粉身碎骨,当年不顾一切的爱恋与燃烧,是一个年轻生命中必须的经验和明证,证明了一刹永恒的真实存在与价值。

  奇怪的是,学业并没有因为生命的关注不同而退步,事实上,我从来没有不关注智慧的追寻,无论在任何情况下。

  一直跟着这位男朋友——如同亲人般的男朋友,到大学三年级。随着时日的相处,恋爱并不是小说中形容的空洞和不真实,许多观念的改变、生活的日渐踏实、对文学热烈的爱、对生命的尊重、未来的信心、自我肯定、自我期许。。。都来自这一份爱情中由于对方高于我太多的思想而给予的潜移默化。

  结果仍是分手了,知道对方都太年轻,现实生活中没有立即的形式可以使这份至情得到成全。

  离开台湾的我,在一年后,与这位朋友淡了音讯。

  那是自然,是造化,也是最合情合理的一种结束,不能幼稚的视为是双方的变心作为一种分离的解释。

  相聚时的一切悲欢,付出的真真诚诚,而分别的事实又来的自自然然,没有任何一方在这份肯定的至情中强求以结合为终场,在我看来,这是一种认知与胸襟,其中没有遗憾,有的是极为明确的面对事实的成长。

  回想起来,在那样的年纪里,这种对待感情的态度仍是可贵的,虽然我也同时付出过血泪和反省。

  那一场恋爱,若一定要用成败来论断的话,他是成功的,其中许多真理:书本中得不着的“直接真理”,使我日后的人生受益极多。

  这篇文字,是写我的二十岁,写的是读书和恋爱,其实,也写下了造成今日中年我的一个基石。

                                      ——节选自《你是我不及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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