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风口,网红如何合理避税?

作为新生产业,直播在过去的三年间以高回报赚足了眼球,那么面对高额的个人所得税,网红们又是如何合理避税呢?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聊一聊,网红们的“税事”!

近几年大热的网红直播行业,吸引了数以万计的年轻人加入主播大军,以直播作为谋生的手段。有统计数据指数显示,某直播平台前30名头部主播的月总收入就高达几千万元,收入之高令人瞠目结舌,其个税也可谓惊人!

这两年超级红的魔鬼李某琦,作为当红的网红带货人,不少姐妹都想知道他这么高的收入到底要交多少税。

李某琦如果真的听到这么多姐妹这么关心自己,一定又会OS:OMG,我太难了。

看到网友们这么关心直播网红的个税收入问题,小编只能用自己的才能来解答疑问了。

2019年前,具体的缴税方式也很简单,和平台直接签约的主播,其收入被划为“工资薪金”所得,需按照3%-45%的税率来缴税,由平台代扣代缴,就是我们和普通上班族一样。另外“打赏所得”是属于劳务费用,这部分要缴20%的个税。

但在新个税法下(2019年1月1日后),主播收入就需要综合征税了。

具体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况:

情况一:如果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签约主播的收入则按照工资薪金计算个税,平台公司需按照七级累进税率表为其预扣预缴个税;

情况二:如果双方是劳务关系,主播以个人工作室的名义为直播平台提供服务,那么主播的收入将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税,平台公司将会按照三级的税率表。

业内人士分析,现在的直播平台大多都不会与主播签订劳动合同,一般签订一个格式条款,确定一个直接的权利义务即可,也不向主播支付社保,简单来看直播平台和主播之间是劳务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对于平台来说,新个税法明确规定发放主体需承担代扣代缴义务,因此平台应首当其冲规范自身税务问题。

如果是劳务费用,那么平台没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因此对主播来说,这笔个税到底由主播个人自行申报个税还是平台代扣代缴,成了主播行业一大问题。

如果主播们没有按照上述方式自行缴纳个税,会有什么风险呢?

金税三期首次将自然人身份证号作为纳税人识别号单独管理,如果系统预警个人没有履行纳税义务,根据征管法的要求:

* 主播作为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补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对于直播平台:若作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构成涉税犯罪,还需要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那么?面对高额的税收,网红们又应该如何合理避税呢?

都说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关于个税的问题就交给秀川共享经济服务平台吧,姐妹们只管去赚赚赚,秀川会为你们守住后方的战场,合规、高效。

网红主播行业合理避税方法: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现在,令无女生闻风丧胆的数学题来了。各位,请听题!

张小姐是某直播平台(公司A)的网红,与直播平台签订了劳务协议,指派平台与张小姐约定佣金为500万,张小姐应该缴纳多少个税?

合理避税分析:

1、“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将原来网红张小姐与公司A网红平台的“劳务关系”转换为“合作关系”。企业将约定的金额通过服务费形式打入网红的工作室账户中,网红最终从工作室账户中分红获利,从而达到节税目的。

2、社会化用工平台,完税个人。

此节税方案主要适用于高收入人士,来源于国内的非日常工薪固定的收入,比如:高管、股东、自由职业者、网红、演艺体育明星、讲师、行业专家、专业顾问、设计师、律师、私募管理人、基金经理等)如果按照目前个人所得税中“劳务报酬”这个税目是需要缴纳40%的税率的收入。

因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存在增值税和个税,个税按照当地税优政策,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核定征收。在缴纳以上税费之后,个人独资企业账户中的款项即可自由支配。

税务筹划的方案有很多,当然前提条件是所选方案要合理,不能违法。近年来,直播行业异军突起,它为国家奉献了GDP,也为税局增加了税收。然而赋税高却让很多直播平台叫苦不迭。如果可以做到合理避税,将会是直播行业最大的福利。

看到这里,还是有很多姐妹表示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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