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故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

——陆游《老学庵笔记》

作者是陆游,陆游陆放翁是谁,这个字想必没有人不知道,尤其他那句闻名的“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至今记忆尤深。身为南宋著名的爱国诗人,本意在投身报国,奈何不得重用,只能借诗喻情,可悲可叹,可惜了一代男儿,直到晚年还念念不忘收回故土。

当然他和他前妻唐婉的爱情故事也令人惋惜。

题外话有些说多了,我们来说说上面标题的这个典故,这个典故的大概意思是这样的:

说在北宋的时候,常州有个叫田登的太守,对自己的名字特别忌讳,不允许其他人说“登”字,只要有人提到了这个字,必然惹得这位太守大怒(话说脾气太暴躁了可不好啊,伤身伤肾),所以他身边的吏卒一不小心就会被打板子!

于是整个常州都把“灯”字叫成火。而到了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依照往常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而且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

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右为难。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

想了好久,这个写告示的官员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


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相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愤愤地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这样的事在古代是暗示当权者的嚣张跋扈,蛮横无理,只凭自己喜好做事,完全不考虑他人,不考虑老百姓的感受和死活。

至于到了现在,也是形容一些自以为是,自我为中心的人做事太没分寸。

总之做人做事,还是全面思考一下为好,毕竟这个世道能和平相处,就不要随便得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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