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精讲第七十七章

【章旨】

本章河上公《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命名为“天道”,熊春锦《<老子德道经>校注》也命名本章为“天道”。本章老子批判“损不足以奉有余”的社会现象,主张“人之道”应该效法“天之道”,像得道的圣人那样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不欲见贤。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天道的法则,不是就像拉开弓弦射箭一样吗?

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射箭的时候弦拉高了就把它压低一些,低了就把它举高一些,拉得过满了就松一点儿劲儿,拉得不足就再用点劲儿。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天道的法则,是减损有余的,用来补充不足的人。这是顺应天道自然的。

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人之道,人道的法则。可是人道的法则却不是这样,减损不足的,来供奉给有余的人。这是违背天道自然的。杨兴顺说:“在老子看来,损有余而补不足,这是自然界最初的自然法则--天之道’。但人们早已忘却天之道’,代之而建立了人们自己的法则--'人之道’,它只有利于富人而有损于贫者。'天之道’,有利于贫者,给他们带来宁静与和平,而'人之道’则相反,它是富人手中的工具,使贫者濒于'民不畏死’的绝境。”

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有谁能够把有余的东西拿来补给天下不足的呢?只有那些有道的人才能做得到。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为而不特,功成而不处,帛书乙本作“为而弗有,功成而弗居”。“其不欲见贤"句上帛书本有“若此”二字。见,现。贤,贤能。因此得道的圣人有所作为而不占有成果,有所成就而不以功自居。他之所以这样做,是不愿意显示自己的贤能。

【延伸】

本章老子说的“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可以征诸历史事实。在中国历史上,由平至乱、由盛而衰的根本原因就是“损不足而奉有余”,这造成贫富分化严重,导致天下大乱而灭亡。王朝初建,经过改朝换代的大乱,统治者多能行清静无为之政,与民休养生息,开国明君和官员们能够励精图治,奋发有为,勤政爱民,整个社会也会呈现出一片太平景象,甚至出现盛世。

随着社会的发展,财富日渐积累,太平日子过久了,统治阶级就开始享受生活了,歌舞升平,坐吃山空,奢靡之风蔓延,苛政猛于虎,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土地兼并越来越厉害,以至于“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汉书·食货志》),老百姓重新陷入贫困,对生活失去了希望和奔头,如果再来点天灾人祸,只需要有人登高一呼,响应者云集,从星星之火,很快会成燎燃之势,开启农民起义,天下大乱,改朝换代的模式。如此王朝更替周而复始,这一过程正是“损不足而奉有余”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总结:上一章老子从人类和万物草木的生死现象中,概括出坚强、柔弱,与死、生的相应关系,阐明了贵柔处弱的道理。本章老子将天道的法则与人道的法则加以对比,批判社会上“损不足以奉有余”的不公现象,主张“人之道”应该效法“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能有余以奉天下”以维持社会的均平调和。他还希望人们像得道的圣人那样有所作为有成果,有所成就而不以功自居,不愿意显示自己的贤能。

这一章是七十四章、七十五章里“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思想的继续和发展,会的均平调和。他还希望人们像得道的圣人那样有所作为而不占有成果,有所成就而不以功自居,不愿意显示自己的贤能。这一章是七十四章、七十五章里“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思想的继续和发展,表达了老子对统治者实行苛政,盘剥人民的痛恨,对老百姓生活艰难困苦的仁慈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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