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占座这个问题,秦桧是这样撕岳飞的

据说秦桧的学历很高,皇家学院博士毕业。

据说岳飞没有任何学历,属于自学成才。

Whatever,多年以后,两个人经过“奋斗”,位居大宋集团公司高层。公司领导人排名如下:赵构,职称皇帝,职位董事长;秦桧,职称宰相,职位总经理;岳飞,职称节度使,职位副总经理(N个副总之中,声望第一)。

秦博士很懂公司的潜规则,顺利的跟董事长穿上了一条裤子,当上总经理绝对是真爱的最好证明。上任之后,秦总给公司制定的百年大计叫做:以和为贵。

岳飞的发家史可总结为:打怪升级。被打的怪包括国内的落草为寇派,起义搞事派,以及最大的敌人金国侵略派。岳总的升级路很困艰难,因为除了这群打不完的妖魔鬼怪,公司内部派系林立,总有人不失时机的掣肘。“谁牛就搞谁”这个规律同样适用于包括大宋集团在内的任何公司。

鉴于岳飞业绩连年彪红,有些人看不下去了。他们仿佛的了一种病,症状是眼圈猩红,血丝漫布,像是吸血鬼,现代科学称之为红眼病。

红眼病最主要的病因是嫉妒。患者也包括秦博士,他或许在想:让岳飞这个小子这样搞下去,金人万一撑不住,北宋的地盘被收回来,这可是是天大的功劳。如果让岳飞这小子得逞,有朝一日总经理位置可能不保,还要身败名裂。

因此,必须整岳飞。

当时,在战斗到底还是见好就收的问题上,南北双方均有困扰。双方骑虎难下。

秦博士看出了老板的意图,他成了中间人,开始主张互利共赢。

在经过多年残酷的拉锯战之后,金国董事会和秦博士的意见高度一致。不是因为他们不想兼并大宋集团,而是当时的战略态势对他们很不利,主战派的岳大将军已经占据了战略上的主动,曾经骁勇的金人铁骑,如今见了岳家军的旗帜都要远远的躲着走,金国从上到下,都准备好了随时打包回家。

这个时候有个书生给金人提了个醒:“自古未有权臣在内,而大将能立功于外者”。意思就是,大宋的岳飞和秦桧一个主外一个主内,一个权臣一个大将,互相立场不一致,即使岳飞有三头六臂也伤不到金国,毕竟他的脖子上还系着绳子呢。这位没有留下名字的书生一语中的,精髓。他很好的为民族敌人立了功,自古从来不缺汉奸的。

有能力牵绳子的这个人恰恰是秦总经理,官大一级压死人,在金人即将溃败之前,岳家军提前“溃败”了,岳飞终于顶不住一天十二道金牌召回的巨大压力,决定服从组织安排,解甲归田。可惜,在他选择了“愚忠”之后,并未因此而得到奖赏,反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南北议和成功了,除了明面上的价码。桌底下的条件是,为表诚意,岳飞这个绊脚石必须搬开。为此,秦博士从“民族大义”的角度出发,以“破坏国际和平”和“反人类”等罪名起诉岳飞。

此后的千年,岳飞成了民族英雄,秦桧成了民族罪人。但秦桧在当时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反而获得了奖赏,他活到了六十六,死后谥号“忠献”,多么讽刺?!是谁一直在高喊善恶终有报?别幼稚了。

秦博士一手促成了南北和平,大概在当时应该给他发一个诺贝尔和平奖。直到五十年后,南北事态再次紧张的情况下,岳飞才得到了翻案,恢复了爵位,而秦博士的谥号改为了“谬丑”,可惜的是,数年之后,当局势再次稳定之后,秦博士的“忠献”爵位又恢复了。

这样的结局,到哪里讲理去?跟谁将理去?历史很现实,从来不会同情任何人。包括以“莫须有”罪名冤死的岳飞,虽然他享受了千年的祭拜,虽然秦桧被谩骂了千年,那又怎么样?死人不会在乎荣誉和谩骂的。

其实,秦桧能够以“莫须有”的罪名除掉岳飞,幕后的大宋的董事长赵构才是最终的拍板人。这两位好基友共同除掉了一个有可能威胁到自己地位的人。无形中,秦桧和赵构都把功高盖世的岳大将军看做了假想敌,谁又能保证这个后背刻着“尽忠报国”的人将来不会学赵匡胤玩一出“陈桥兵变”?

究其原因,他们都在维护“自己的位置”,即使这个位置本不该属于他们。只要能舒适的看着窗外美丽的风景,做法是否道德,博士硕士还是爱马仕,其实不重要了。

他们忘了,有些事情还是重要的:岳家后人自豪了一千年,秦博士的子孙们哪个敢出去张牙舞爪的喊一句“老子的祖宗叫秦桧?!”,还嫌不够丢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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