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六十三章

[周]老子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矣。

以无为的态度去有所作为,以不滋事的方法去处理事物,以恬淡无味当作有味。大生于小,多起于少。处理问题要从容易的地方入手,实现远大要从细微的地方入手。天下的难事,一定从简易的地方做起;天下的大事,一定从微细的部分开端。因此,有“道”的圣人始终不贪图大贡献,所以才能做成大事。那些轻易发出诺言的,必定很少能够兑现的,把事情看得太容易,势必遭受很多困难。因此,有道的圣人总是看重困难,所以就终于没有困难了。

老子理想中的“圣人”对待天下,都是持“无为”的态度,也就是顺应自然的规律去“为”,所以叫“为无为”。

把这个道理推及到人类社会的通常事务,就是要以“无事”的态度去办事。

因此,所谓“无事”,就是希望人们从客观实际情况出发,一旦条件成熟,水到渠成,事情也就做成了。

这里,老子不主张统治者任凭主观意志发号施令,强制推行什么事。

“味无味”是以生活中的常情去比喻,这个比喻是极其形象的,人要知味,必须首先从尝无味开始,

把无味当作味,这就是“味无味”。接下来,老子又说,“图难于其易”。这是提醒人们处理艰难的事情,须先从细易处着手。

面临着细易的事情,却不可轻心。“难之”,这是一种慎重的态度,缜密的思考、细心而为之。

本章格言,对于人们来讲,无论行事还是求学,都是不移的至理。

这也是一种朴素辩证法的方法论,暗合着对立统一的法则,隐含着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的法则。

同时,我们也看到,本章的“无为”并不是讲人们无所作为,而是以“无为”求得“无不为”,他说“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这正是从方法论上说明了老子的确是主张以无为而有所作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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