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看了《月亮与六便士》之后觉得这本书很无聊?

18年初读《月亮与六便士》时,丝毫感觉不到这本书的过人之处,甚至看了不到三分之一就弃读了。

书中的很多观点都颠覆了我一直以来的三观,我甚至在想:

这不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自私主义者披着“追求艺术”的外衣,抛妻弃子、道德沦丧的故事吗?这样的书居然还被当成文学经典,真神奇!

但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两年过去了,当我重新拾起这本书,阅读心境却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我突然意识到,这是本不可多得的好书,甚至你不能用人伦道德来评判它。

就连原本叫人无比痛恨和鄙视的主角思特里克兰德,此时也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英雄,一个伟大的混蛋。

《月亮与六便士》到底讲了一个什么故事?

一个叫斯特里克兰的股票经纪人,年过四十,儿女双全,家庭美满,生活上虽说不上富甲一方,但绝对是富足有余。

就是这样一个人,某日突然“发了疯”,只留下一封不到十行的信就抛妻弃子从伦敦跑到巴黎,不是出轨,也不是出去散心,只为了个不靠谱梦想——学画画。

要是有绘画天赋也就罢了,关键是,他此前的绘画水平惨不忍睹,谁见了他的作品,都不会认为他会跟画家这两个字沾边。

更让人无语的是,到达巴黎后,他还毫无廉耻地霸占了好友的妻子和画室,他根本不爱这个女人,厌倦了之后果断地抛弃,逼得她自杀。

从一个儿女双全、人人艳羡的家境殷实中年人,到一个受尽千夫所指的败类,他就像一个恶魔,把自己过得穷困潦倒不说,还将无辜的妻儿丢在原地,最后既没成名,自己还染上麻风病而亡。

全书就写了这么一个人。

但换一个角度来看,他又是一个极为单纯的人。

多读几遍你会发现,他抛妻弃子,鸠占鹊巢,贫困潦倒重病身亡,抛下前半生奋斗得来的所有东西,放弃舒适安逸的生活,都不过是为了一件事——画画。

离开伦敦后,他把所有的时间精力都用在画画上,却因此过上了一文不名的生活,一度穷得连画布和颜料都买不起。

他对吃、穿、住完全不在意,完全漠视生活的舒适,为了能弄到买颜料画布的钱和维持最低的生存标准,他什么都干,翻译药品广告、替人粉刷、给种植业当监工……甚至是给一些想见识巴黎夜生活的伦敦佬当向导。

实在没钱的时候,他干脆好几天不吃东西,只靠喝水度日,“我”时隔五年再见到他时,他差点病死,一个人躺在破旧的旅馆里无人问津,瘦得形销骨立。

他完完全全过着一种精神生活,“作死”又令人钦佩。

我在初读这本书的时候,完全不理解作者毛姆究竟想要表达什么。我也不知道这世界上还会有这样的人,不知道一个人可以既混蛋又伟大,不知道人可以一面魔鬼一面圣洁。

现在好像稍微有点明白,毛姆写这些,就是想要表达这样一种见解,表示这个世界上真有这样一类人而已。他并没有非要读者去承认他想法正确性,就像书中的主角,特立独行,自成一派,完全不在乎他人眼光一样。

据说,这本书的现实原型,便是生极落魄、死后哀荣的画家保罗·高更。

有人说,这本书就不是为了让人舒心而写的,它挑战的就是世俗的价值观。

在世俗的价值观里,平淡安稳的过一生,就是一个人的最大幸福。

而这本书却彻底捣碎了这些想法,它塑造的就是一个浪子,一个不被世俗认可却从自身、从思想的宣泄中获得快乐的人。

照着标准流程从生到死的你和我,特立独行的他和高更,究竟谁才更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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