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的礼物之链

曾经,美国媒体报道了这样一件事:二十八岁的男子马修做出一个决定,他愿意为一个完全陌生的肾病患者捐出自己的一个肾。 马修的条件是,接受者的家人也愿意以同样的条件,为另一个陌生的肾病患者捐出一个肾。医生们通过美国全国范围的搜寻,为马修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受赠者.。

受赠者巴巴拉是亚利桑那州一位女士。 她的母亲和祖母都在五十多岁的时候,因肾脏疾病去世,她自己也从小就有肾病。她的丈夫罗纳德愿意为她捐肾,但他不是合适的捐赠者。巴巴拉意外地得到了合适的肾脏, 罗纳德很愿意为另外一个陌生患者捐出自己的一个肾。 他对记者说:“巴巴拉有了这个肾,我们终于可以白头偕老,我们可以一起看着孙儿们长大,这真是一件神奇的礼物。”

接受罗纳德肾捐赠的是安琪。安琪三十二岁,多年来靠透析存活,每星期都得在血液透析机上度过数个小时。罗纳德的礼物,让她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安琪的母亲含着眼泪对记者说:“今天是安琪新人生的第一天。 ”为此,她要为一个陌生人捐献自己的肾脏。和捐肾给她女儿的罗纳德一样,安琪的母亲成了捐肾礼物链上的一环。美国人体器官匹配联合会主任迈克·里兹从这个礼物之链上看到了器官捐赠的崭新前景。他说: “美国未来将不会有所谓'愿意但不匹配' 的捐赠者。只要你愿意,我们一定可以实现器官移植。”

在这个生命礼物的捐赠之链中,开始的启动者马修是一个完全无私的利他者,他的捐赠是不需要回报的。他的捐赠行为,证明了康德关于利他心是一种理智能力而非单纯“同情”或“恻隐之心” 的论断。 马修并不知道谁将是接受自己肾捐赠的患者,他的捐赠并非出于帮助具体对象的感情冲动。 我们知道,人即使有了同情心,也不一定会付诸实施。 而没有同情心作为原动力的道德理性,反而会让人有深思熟虑的道德行为。马修的捐赠是无私的利他行为。一旦从此启动利他的礼物之链,,其余的每个环节,接力者不必出于完全利他的动机。可以说,罗纳德和安琪的母亲,实际上都是因为自己亲人的缘故而捐出自己器官的。他们的捐赠因此包含了某种功利的目的。但是,这并不降低他们行为的利他价值。在现实社会中,人们可以形成一种并非完全无私的利他关系。

这种利他关系是一种潜在的社会契约。 献血可以说是这种关系的一个典型例子: 今天我献血,我并不知道我的血会救谁的命,我也不指望在我需要用血的时候,哪个受血者会为我献血。 但我相信,由于我和别人生活在一个需要有人部的潜在契约关系中,我需要用血时,一定会有其他人为我输血。这种潜在的社会契约,为许多利他行为提供了并非完全自私无私的选择。

这种状态一旦遭到大规模破坏,就会开启一种性质相反的恶性循环。 在一个利他行为潜在契约有效的社会里, 我看贝一个人从自行车上摔下来,便前去关心,有需要还会送他去医院。我这么做,并不一定是因为我特高尚、 特道德,而是因为我的潜意识会让我自然地将心比心,告诉我自己,如果摔的是我,别人也会这么做。在一个人际潜在契约遭到严重破坏的社会里,别人摔了,我会袖手旁观,我的理由是,好人做不得。不要说以后我自己摔了,别人不会管我,就是眼前,我帮他,说不定给讹上了,马上就有麻烦。

潜在的社会契约实际上涉及了利他行为和社会正义的关系。一个社会越正义,在彼此需要帮助时潜在契约越有效,社会中的人就越会有利他行为。反过来说也是一样,社会中越多 的人有助人为乐的利他行为,,潜在的社会契约就越有效,也就越具备鼓励其他人助人为乐的整体正义环境。 我们的社会有待建立的,正是这样一种良性循环的社会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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