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喜马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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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我就听到过喜马拉雅的车载广播,闻其名听其声,对渗透到社会细小毛孔的新潮文化感慨万千 ,但从没想到过有一天自己的文章也会被冠以“由喜马拉雅出品的”随电波在空中传播。

后来我真的走进了喜马拉雅。这要从去年9月说起,那时我有三篇短文入驻正在筹备出版的某文选被告知作品出版后还将在喜马拉雅录制、播出。这一下子勾起了我对文章变成喜马拉雅音频的热望,而且迫不及待了。

对喜马拉雅的合作规则还是小白的我,决定先付费定制一段音频听听再说,就按照“配音合作”规则,在平台上选择了一名主播,上传了我的1200多字篇幅的《二十多年前因公去武汉》文稿,并勾选了带作者简介的片头和配乐,共计支付了49元。

三天后主播即完成录制,等待我的验收。我就激动地听起来,感觉主播字正腔圆的诵读配以若隐若现的轻音乐很有意境,宛如正规的广播电台节目,百听不厌,非常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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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陇望蜀”。我就有了这样的心境,又想将已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过的几十篇回忆文章都变成音频。但估算下来,制作费用不菲,而且得知了“配音合作”的音频只能自赏,不能在喜马拉雅平台广播。

仔细阅读喜马拉雅的“文字版权合作”规则,知道了要想免费制作音频又能在喜马拉雅平台播出,就必须签约有声出版才行。但我那些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回忆文章能通过喜马拉雅审核吗?只有试一试才知道。

于是,我就将几十篇回忆文章汇编成七个专题、近五万字的《我是墨学智,聊聊我的几十年》专辑,并按照“文字版权合作”规则,上传给了喜马拉雅,坎坷不安地等待着审核结果。

第三天,接到喜马拉雅的编辑电话,告知“书”已通过审核,可签约有声出版。

网上签约完成后,由喜马拉雅选派主播进入了录制环节。在我的微信“喜马拉雅+”的页面上显示,同时有A、B两位主播在进行不同步的录制,其中“B”主播似乎处于“替补”状态,录制2集后即“蛰伏”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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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主播录制了四集后随即将音频上架播放了,显得信心满满。这位主播的播音风格极具特色,既夸张又富有激情。

从“A”主播给粉丝的留言中得知,他把我的专辑当成了小说,为能主播“小说”而处于了昂奋状态。

可惜的是,“A”主播从录制第一集开始就错误频出,主要是读字经常出错,影响了文章的原意表述。因此,我提出了不少指正意见。“A”主播也积极给予了回应。

不料,“A”主播在录制了7集之后就停更了,原因不明!考虑到主播很辛苦,而且与喜马拉雅结算制作费用时必定面临诸多考核,我就不再提指正意见,而且多次留言热捧,耐心等待。

然而,静等三个月后仍不见“A”主播的动静,“B”主播仍然“蛰伏”,我就向喜马拉雅提出质疑。喜马拉雅很快回复,并在平台上显示“A”主播的录制“已完结”,“B”主播上位。

“B”主播立即进入了状态,坚持日更不辍。于是又有了“C”主播做“替补”,在跟进日更录制。

这样,先后有三位主播参与了我的专辑录制,虽然上架的音频显得乱一些,但也显示了喜马拉雅主播各具特色的风格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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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考虑“A”主播的退出有可能是受到我提意见的影响,所以在“B”主播制作音频过程中也出现读错字之时,我就一直保持沉默,只是在快要全部制作完成时才谨慎地指出其中的两处失误,“B”主播很快就更换了音频 ,并且完成了全部录制。

值得赞许的是,后起的“C”主播没有停留在“替补”角色,而是一丝不苟地日更音频。在他制作的片花解说中,也把我的专辑当做了小说,很珍惜主播“小说”的机会。

在专辑录制初期,我还心血来潮,给喜马拉雅上传了我的《墨学智微型小说集》。这个集子收入了我原创的六篇千字以内的微型小说,也通过了喜马拉雅的审核,签约了文字版权合作。

美中不足的是,这六篇微型小说不但被打散归入了“全民阅读”板块,而且在向读者展示文稿时没有显示原创作者的姓名,使版权合作的最基本要素缺项了,也使对文字版权方的权益保护出现了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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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欣慰的是,我这几个微型小说被很多主播和播音爱好者自选制作成了各自的音频作品上传到喜马拉雅平台供听友点播,其中的《猪倌付亮》上传到平台的音频作品达到了50多个。

按照我与喜马拉雅的版权合作规定,已签约的文章在三年之内不可再与其它平台签约制作音频。因此,以后类似的签约应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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