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多校学生出现疑似食物中毒:追责监管不可少,供餐模式需改革

戚老师说:学生食品安全是大事,出现问题应追责;平时严加监管不放松;全县统一配餐不可取。

6月10日,河南虞城县多个学校学生出现疑似食物中毒。据悉,多个乡镇的学生,中午吃的是由同一家公司统一配送的炒面,午饭后,一百多名学生先后出现了肚疼、肚胀、呕吐等情况,已送附近卫生院或县医院治疗,大部分学生经过治疗已经康复返校。

戚老师观点:

一、学生食品安全是大事,出现问题要追责。

1.追查提供午餐的公司。

这起食品安全事故应该很好调查,因为多个事发学校的学生餐都是由同一家公司统一配送的,明摆着,这家公司提供的午餐有问题。而根据相关要求,学校食品供应一般是要留样24小时的。源头明晰,一查一个准。该赔偿就赔偿,该处罚处罚,该取消资质就取消资质。罚得越重,才会更有震慑力。为学生提供服务,要有良心,企业更不能例外。

2.追查学校的监管责任。

教育部不是要求校长陪餐吗?很多学校不是要求班主任跟餐吗?领导有中招的吗?有没有负起相应的监管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呢?

夏季是事物中毒的高发季节。天气炎热,食物保存不好容易变质;四季豆、豆角如果煮不熟、土豆如果发了芽、烹调都会问题。学生年纪小吃不出来,老师呢?领导呢?如果能把把关,还是能发挥一点作用的。

二、平时要严加监管不放松。

类似虞城县这样统一配餐的操作模式,牵涉的学校多,学生多,一旦放松监管,最容易出问题。所以,有效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教育这一行,牵涉的是千家万户的未成年人,做的都是民生工程,出不起事故。

所以,尽管是购买餐饮公司的服务,还不能完全像一般的买卖那样放手不管,只享受服务。

该订的条款还是要订的,比如,每顿饭的食材要留样多长时间,食材的新鲜度有什么要求,洗菜的标准操作流程,相应的处罚赔偿措施,总之,越细致越好,丑话说在前头比较好。

该去检查的也要去突击检查,条款订得再好,毕竟是写在纸上,总会有人不那么重视。

三、全县统一配餐的形式不可取。

全县统一配餐,理论上来讲,是有一定好处的,比如,切断某些学校领导层和餐饮公司之间的利益链,但是,总体上看,全县统一配餐的弊端还是大于益处。

1.加大了运营成本。

配餐公司是企业,企业要生存,就要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学生需要吃得安全,但学生餐又不可能太贵。这种情况下,做学生餐的利润空间是有限的。

这种情况下,全县配送就会加大成本:盛饭的容器,运餐的车辆,司机,分餐的员工;冬天饭冷得快,夏天饭容易坏,是不是还得配恒温设施?你算算?

加大的成本怎么办?餐饮公司是不可能做赔钱生意的,没办法的话,就只能在食材上想办法了。

2.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涉及面太大。

虞城县这次的事件就是一个例子。不仅危害到的学生数量多,领导层的责任也要大得多。

如果各乡镇寄宿学校都有自己的食堂,那么牵涉到的人员就不会太多。

3.各校自设食堂对各方来说更有益处:

对食堂来说,降低了经营成本。

对学生来说,吃到及时的饭菜,体验上还是要好一些的。

对领导层来说,也降低了责任风险。

对于食堂与学校之间的利益链,其实也完全可以由政府统一招标,学校只配合日常监管即可。

朋友们,对于学生的饮食安全,大家又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交流。

我是戚老师,感谢关注、阅读。

你可能感兴趣的:(虞城多校学生出现疑似食物中毒:追责监管不可少,供餐模式需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