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昭君,我想记录我生活工作的点点滴滴,今天是我每日一篇文章的第1148天。
今天分享《鲁滨逊漂流记》。
欧洲18世纪最伟大的思想家卢梭建议,每个成长的男孩子首先应当读一读这本书。它是英国文学史上第一部现实主义小说。近300年来,这部小说已经出了几百版,也几乎被翻译成了世界上所有的文字。
这本书的作者丹尼尔·笛福,他被誉为欧洲的小说之父。当然他也是英国小说之父,但他的一生崎岖坎坷,人生的大起大落也让人唏嘘不已。
笛福出生于一个中产家庭。父亲对他说,我希望你做一个牧师,如果做不成的话,做一个商人也行。笛福特别不想当牧师,所以他选择早早开始了他的经商生涯,他做过袜子的代理商,卖过烟斗卖过布匹和烟酒,但他天生就喜欢冒险。
于是他把自己赚的钱,做了一个高风险投资,非常幸运地获得一大笔收益。他立马给自己购置了一套房产,但他经商失败了。不知不觉他欠下了一万七千英镑,在那时的一万七千英镑可是一笔巨款。
紧接着各种诉状,官司也常年地纠缠着他,迫于无奈他不得不放低身段,靠写作来挣钱。也通过写作来救济自己,他不断地撰写一些反对国教的言论,为维护不信服国教的人们,出版了一本小册子,所以他也被当时的英国人称为小册子作家,当时的英国女王安妮特别仇视不信奉国教的人,她下令五十磅全国通缉笛福,这次笛福未能幸免。
他戴着刑具示众三次。有意思的是,笛福是在群众的拥护和欢呼声中走进牢房的。他还接触过更加特殊的职业。在困境中,新晋的国务大臣哈利,把笛福从牢房里捞了出来。它的条件是笛福给自己当秘密情报员。
笛福这一生从事了各种各样的工作,他是一个充满奇特矛盾的人,这种矛盾也深深地困扰他,同时也在不断地鞭策他前进。笛福在六十岁时,以小说家的身份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他个人也因为他的第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获得了英国和欧洲小说之父的美誉。与此同时,他性格中的矛盾也直接地渗透在这本书当中。
翻开书,我们就会看到,在鲁滨逊病重的时候,他在信仰上帝和不信仰上帝之间反复地论证和摇摆。在信任和怀疑仆人星期五之间来回地试探和权衡。
作品的迅速走红,并不能让他摆脱欠债的窘境。他依然官司缠身,晚年的笛福为了避债,他将自己的所有财产都交给了儿子打理,并且拜托他照顾好体弱的母亲和幼小的妹妹。很可惜他这个儿子虽然是个很能干的记者,但同时也是一条恶棍。
笛福最后回忆,“我把自己至于他的从属地位,信赖他,把我尚无生活保障的其他孩子托付给他,而他一点同情心都没有,折磨那些孩子,折磨自己行将就木不幸的母亲,他本人却过着极为富足的生活”。
步入了古稀之年,笛福为了避债远走他乡,他的女婿曾经收到过他的一封信,这封信的语气也充满了悲凉。“我已经接近旅途的终点了,正在向目的地赶去。在那里,困倦的人在安睡,邪恶的人不再惹是生非。任凭道路惊险,气候多变,总得请上帝保我带到天堂”。
最终,笛福在异乡的一所破旧公寓中逝世,他的墓志铭早已写好,极为简洁,丹尼尔·笛福。而人们在为他篆刻墓志铭时写道,丹尼尔·笛福《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
大朋友们也肯定很想知道,这本书为什么能够轰动一时。原因有两个,其一是他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惊险刺激。其二是它的语言通俗易懂,老少咸宜。
当我们拿起这本书时,就会发现,这是一本可以一口气就读完的书,它没有任何佶屈聱牙的晦涩词语,也没有艰深的哲学层面的讨论。而主人公鲁滨逊,他一路历险的心理变化,为这本书的精神内核着色不少。
大朋友们跟孩子亲子共读的时候,小朋友又能获得什么呢?
其实一本文学书对孩子影响最大的便是他的阅读体验。本书最为关键的人物当然是鲁滨逊,沿着他的生命轨迹,我们不难发现前期他热衷于航海探险,他遇到过大风暴,沦为过海盗船长的奴隶,也曾经被束缚在孤岛荒原中多年,三番五次地遇难却始终不放弃,甚至当他漂流到荒岛,经历各种磨难之后,脑子里也没有回家的念头。
当然,这里所指的“家”很大一部分的隐喻意义,是指索然无谓的享乐生活。我们可以看到鲁滨逊拒绝安逸,即使是在荒岛,他也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尝试,创造适应生活的工具。他拯救了野人星期五,并且驯化他。
这也是鲁滨逊在荒岛独居生活的转折点,是他从物质层面向精神层面的跨越,在此之前他十几年的独居生涯,他没有跟人说过一句话。为了消遣,他养了猫,养了羊,还教会了鹦鹉说话。鲁滨逊在那一块儿绝望的尘埃里,开出了花来。
在书中结识鲁滨逊,我们找到了这种可能。从鲁滨逊的身上,我们也能看到一种专属于他的独特性,一种独特的抗争精神,而这种抗争精神的基础,则是积极乐观的心态。这种心态无一不渗透到书本的字里行间。
例如他在孤岛独处时感悟到几句话,“我已学会多看看自己生活的光明面,少看看生活中的黑暗面;多想想自己所得到的享受,少想想所缺乏的东西。如果大家能把自己的处境与处境更糟的人相比,而不是与处境较好的人相比,就不会嘟嘟哝哝,怨天尤人了”。
阅读这本书就好像是跟着鲁滨逊前行,他感悟的时候,我们也可以引导孩子们去思考,特别是当他在创造一切,化无为有的时候,这也充满了魔术师般的魅力。鲁滨逊在任何环境下都能够物尽其用,变废为宝。
作者用文字为我们创设了一个特别的情景,如果我们和孩子周末独处在家,也可以让孩子去尝试一些发明创造呢。大朋友阅读本书,我们便注定会陪伴鲁滨逊,一起跨越千山万水,那么如何让书中的精神和孩子更好地发生反应呢?
傅雷先生在写给儿子傅聪的家书中,就很好地回答这一点,他写道,“感性认识固然是初步印象,是大概的认识;理性认识是深入一步,了解到本质。但是艺术的领会,还不能以此为限。必须再深入进去,把理性所认识的,用心灵去体会才能使原作者的悲欢喜怒化为你自己的悲欢喜怒,使原作者每一根神经的震颤都在你的神经上引起反响”。
傅雷先生所形容的大概就是艺术共鸣的最高形式,心灵共鸣。《鲁滨逊漂流记》传入国内大多是节译版,而这本书不朽的很大原因,其实都在删减的部分里。
在他们最后一次航海时,原著是这样写的,“夜里,按照惯例,仍由星期五驾驶船只,鲁滨逊和船长去客舱放心地睡觉去了。由于白天两人忙碌了很久,很快两人便沉沉睡去了。但是凌晨,船长被一股透过玄舱的刺骨寒风激醒了,在恍恍惚惚中,船长望了望远端的地平线,对比了一下夜色中零星盘旋的海鸥的位置,随后一下子坐了起来:船在朝着完全不同的航线行驶!”
接着,原文的描述非常激动人心,他写到船长急速向驾驶室走去,在微暗的灯光中,看到星期五,坚毅的目光望着航行的方向,仿佛那里才是他的归宿和他最终的理想。随后,船长马上告诉星期五方向错了,星期五只是被突如其来的船长吓了一下,但马上又调回了原航线。
根据这几段文字的描述,作者试图告诉我们什么呢?为什么星期五跟随鲁滨逊那么久,他一到海上还是会不由自主地开往野人岛。关于这一点,笛福其实很早就设下了悬念,埋下了伏笔。鲁滨逊在测试星期五的时候,尽管星期五表面上看起来忠诚无比,但也毫不掩饰自己对家乡的思念。
鲁滨逊问星期五,你不想回到自己的家乡,回到自己的部族去吗?他回答是的,我很想回到自己的部族,而当他们到达野人岛的时候,星期五兴奋地叫着,噢,真高兴,真快活,我看到自己的家乡了。我看到自己的部落了。
这时,星期五的脸上也体现出一种异乎寻常的欣喜。他双眼闪闪发光,流露出一种热切、兴奋和向往的神色。这份经典的细节描写让我们也多了一些遐思。也许作者本意不在讨论,不一样的文明是否存在彼此征服,而是想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来处,也有归途。
星期五没有被驯服,并不代表着野蛮战胜了文明。而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宿。每个人都想回到自己的原点。鲁滨逊想回到英国,而星期五想回到野人岛。
这样的情节是否引起了您对于“家”这个意向的依赖和共鸣呢。在前期鲁滨逊对于家的概念,只是觉得无趣。但后期的他所有活着的希望,却都是为了最后能够回归原点,回到英国去。这就好像一个远行的游子,离家越久,才更能体会出家的重要。
因此,家才是远行的最终归宿。每个孩子的成长都有叛逆期,鲁滨逊也是。他在叛逆的时候离家出走,几十年都杳无音信。可是在漂泊在外的28年,他每一天的希望,都是在等待救援,等待回家。在绝境中,他不放弃,不绝望,不仅仅因为他有主角光环。有上帝庇佑,而是他心中有一个希望,也就是他永远的港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