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数据整合

        我做了快三年的不动产数据整合,很多人都不了解这个是在干什么?在这里科普一下。

        先说什么是不动产,官方说法: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其实,与人们相关性最大的不动产就是土地和上面的房子。

         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国务院颁布并于 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说的就是由国土部门成立一个不动产登记中心来为所有不动产登记发证。而先前主要房产登记发证的是房产登记局,土地发证的是国土局,林业局发林权证,按照最新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发证要将土地和房子结合在一起,统一编号。不动产登记发证和以前国土、房管、林业发证最明显的区别就是依据划分的地籍区统一编号,所有的房子和地都要落到相应的空间位置,编制规范的不动产单元号。

        那么以前的发证数据怎么办呢?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所有的证书都是不变不换,依然有效。那么,就要将这些发证数据重新整合成为和当前不动产登记发证的数据格式一致,我的工作就是处理以前的存放分散、格式不一、介质不同的数据,采取尊重历史、充分继承的原则,在土地、房屋、林业等现行数据库标准规范和《广东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广东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建库技术指南(试行)》的指导下,将不同部门的原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梳理、规范,整合形成一个不动产数据库成果,提供给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发证。

        这就是数据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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