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六十四章慎终如始

【原文】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始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敢为。

【译文】当局面安定时容易把持,当事情还未露先兆时容易谋划。当事物脆弱时容易分开,当事物细微时容易消散。做事情要在它尚未发生之前就处理妥当,处理事情要在祸乱没有产生之前就早做准备。合抱的大树生长于细小的根芽,九层的高台筑起于每一堆泥土;千里的远行是从脚下举步开始走出来的。主观妄为的将会招致失败,强行把持的一定会失去。因此有道的人无所作为所以也不会招致失败。无所执着所以也不会遭受损失。人们做事情总是在快要成功时遭受失败,所以当事情快要完成的时候,也要像开始时那样慎重,就没有办不成的事。因此,有道的人追求别人所不追求的,不稀罕难以得到的财货,学习别人所不学习的,补救众人经常犯的过错。以辅助万物按其自身规律自然发展而不会妄加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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