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杉醇类药物

紫杉醇类药物包括紫杉醇(Paclitaxel),紫杉醇脂质体(Paclitaxel Liposome),白蛋白紫杉醇(Nanoparticle Albumin)和多西他赛(Docetaxel)。紫杉醇属于植物药,紫衫醇是由紫衫的树干、树皮或针叶中提取或半合成的有效成分。紫杉醇作用于微管/微管蛋白系统,它可以促进微管蛋白装配成微管,抑制微管解聚,从而使纺锤体失去正常功能,致使癌细胞死亡。紫杉醇的活性表现在两方面:(1)对迅速分裂的肿瘤细胞,紫杉醇冻结有丝分裂的纺锤体,使肿瘤细胞停滞在G2期和M期,直至死亡;(2)紫杉醇也作用于巨噬细胞上的肿瘤坏死因子(TNF)受体,促使释放一些细胞因子,对肿瘤细胞起杀伤或者抑制肿瘤细胞迁移作用。


1、紫杉醇

药代动力学:紫杉醇与血浆蛋白结合率大于98%,主要在肝脏代谢,随胆汁进入肠道,经粪便排出体外(>90%),经肾清除只占总清除的1%-8%,肾功能不全者一般不影响紫杉醇的使用。紫杉醇的水溶性很差,需使用增溶剂聚氧乙烯蓖麻油(与过敏有关)和无水乙醇。

适应症:适用于卵巢癌和乳腺癌,对肺癌、大肠癌、黑色素瘤、头颈部癌、淋巴瘤、脑瘤也都有一定疗效。

用法用量:1.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并查看白细胞及血小板的数据。有过敏史者及白细胞/血小板低下者应慎用。 2.由于此药可引起过敏反应,在给药12小时和6小时前服用地塞米松20mg,给药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50mg口服或肌注,及西咪替丁300mg静脉注射。 3.常用紫杉醇的剂量为135~175mg/m2,应先将注射液加于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500ml中,需用玻璃瓶或聚乙烯输液器,应用特制的胶管及0.22μm的微孔膜滤过。 4.滴注开始后每15分钟应测血压、心率、呼吸一次,注意有无过敏反应。 5.一般滴注3小时。 6.注药后每周应检查血像至少2次,3~4周后视情况可再重复。7.单药135~200mg/m2,每3周1次;或80mg/m2,每周1次;联合化疗,135~175mg/m2,每3周1次。

不良反应: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支气管痉挛性呼吸困难,荨麻疹和低血压。几乎所有的反应发生在用药后最初的10分钟。 2、骨髓抑制:为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降低少见,一般发生在用药后8~10日。严重中性粒细胞发生率为47%,严重的血小板降低发生率为5%。贫血较常见。 3、神经毒性:周围神经病变发生率为62%,最常见的表现为轻度麻木和感觉异常,严重的神经毒性发生率为6%。 4、心血管毒性:可有低血压和无症状的短时间心动过缓。肌肉关节疼痛:发生率为55%,发生于四肢关节,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呈剂量依赖性。 5、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和黏膜炎发生率分别为59%,43%和39%,一般为轻和中度。 6、肝脏毒性:为ALT,AST和AKP升高。 7、脱发:发生率为80%。 8、局部反应:输注药物的静脉和药物外渗局部的炎症。

注意事项:1、本药与顺铂、卡铂联用时,由于铂类对细胞色素P450调节作用,使紫杉醇清除率降低约1/3,故先用紫杉醇,后用铂类药物。2、本药与阿霉素合用时,先用紫杉醇可明显降低阿霉素的清除率,故紫杉醇后用。3、使用酮康唑治疗的患者,紫杉醇代谢有受抑可能。4、对聚氧乙烯蓖麻油、酒精过敏者禁用。



2、紫杉醇脂质体

紫杉醇脂质体是将难溶于水的紫杉醇包封在新型药物载体—脂质体磷脂双分子层中,解决了紫杉醇的溶解性问题;与普通紫杉醇药物相比,紫杉醇脂质体预处理更方便,激素用量小于紫杉醇,过敏反应和肌肉疼痛发生率低,血液毒性、肝毒性和心毒性较小。

适应症:1.本品可用于卵巢癌的一线化疗及以后卵巢转移性癌的治疗、作为一线化疗,本品也可以与顺铂联合应用。2.本品也可用于曾用过含阿霉素标准化疗的乳腺癌患者的后续治疗或复发患者的治疗。3.本品可与顺铂联合用于不能手术或放疗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化疗。

用法用量:常用剂量为135-175mg/m2 ,使用前先向瓶内加入10ml 5%葡萄糖溶液,置专用振荡器(振荡频率20Hz,振幅:X轴方向7cm、Y轴方向7cm、Z轴方向4cm)上振摇5分钟,待完全溶解后,注入250-500ml 5%葡萄糖溶液中,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输液器静脉滴注3小时。 为预防紫杉醇可能发生的过敏反应,在使用本品前30分钟,请进行以下预处理:静脉注射地塞米松5-10mg;肌肉注射苯海拉明50mg;静脉注射西米替丁300mg。

不良反应:1.过敏反应:表现为潮红、皮疹、呼吸困难、低血压及心动过速,如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治疗,曾发生过敏的患者不宜再次使用本品。 2.骨髓抑制:为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降低少见,一般发生在用药后8-10日。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率为47%,严重的血小板降低发生率为5%,贫血较常见。 3.神经毒性:周围神经病变发生率为62%,最常见的表现为轻度麻木和感觉异常,严重的神经毒性发生率为6%。 4.心血管毒性:可有低血压和无症状的短时间心动过缓,肌肉关节疼痛,发生率为55%。

注意事项: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外周血象和肝功能。 2.本品只能用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和稀释,不可用生理盐水或其他溶液溶解、稀释,以免发生脂质体聚集。本品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后,在室温(25℃)和室内灯光下24小时内稳定。 3.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3、白蛋白紫杉醇

白蛋白紫杉醇是紫杉醇与人血白蛋白经高压振动技术制成纳米微粒紫杉醇冻干粉剂。利用白蛋白作为人体疏水性分子的自然载体的生物特性,增加紫杉醇在肿瘤细胞中的分布。肿瘤分泌的SPARC(富含半胱氨酸的酸性分泌蛋白)能特异性的吸附与白蛋白结合的细胞毒药物,并把它聚集在肿瘤细胞上,从而提高局部药物浓度,增强对肿瘤的杀伤能力。

适应症:每瓶含紫杉醇 100 mg 及人血白蛋白约 900 mg。适用于治疗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 6 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除非有临床禁忌症,既往化疗中应包括一种蒽环类抗癌药。

超说明书适应症:转移性胰腺癌,联合吉西他滨作为一线治疗方案,125 mg/m2,静脉输注 30-40 分钟,在第 1 天、第 8 天和第 15 天给药,每 28 天为一疗程。联合吉西他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非小细胞肺癌,联合卡铂作为一线治疗方案,100 mg/m2,静脉输注 30 分钟,在第 1 天、第 8 天和第 15 天给药,每 21 天为一疗程。联合卡铂;非小细胞肺癌;转移性黑色素瘤;铂敏感或铂耐药的复发性卵巢癌;胰腺癌。

用法用量:对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复发的乳腺癌患者,建议使用剂量 260 mg/m2,静脉滴注 30 分钟,每 3 周给药一次。


不良反应:1、骨髓移植:粒细胞减少为主,II、III度粒细胞减少占80%,在下次用药前多可恢复。2、神经毒性。3、过敏反应:不到1%。4、其他:恶心呕吐(20%),骨关节和肌肉酸痛20%-30%,多位轻中度,用药后1周内出现,下周期前可缓解。

注意事项:治疗前如患者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数低于 1500/mm3,不应给予本品治疗。对紫杉醇或人血白蛋白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4、多西他赛

多西他赛作用机制与紫杉醇相同,促进微管稳定的作用比紫杉醇大2倍。多西他赛与微管的结合不改变原丝的数目,这一点与目前临床应用的大多数纺锤体毒性药物不同。

适应症:主要治疗晚期乳腺癌、卵巢癌、非小细胞肺癌,对头颈部癌、小细胞肺癌;对胃癌、胰腺癌、黑色素瘤等也有一定疗效。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给药,单药剂量为75~100mg/m2,国内用75mg/m2,联合用药使用60~75mg/m2,静脉滴注1小时,每3周重复1次。近年来,国内外有许多学者采用每周疗法,一般单药剂量为35~40mg/m2,一周1次,连用6周,停2周。推荐在使用多西紫杉醇前每日开始口服地塞米松8mg,每12小时1次,连用3日。本品应以所提供的溶媒溶解,然后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稀释,终浓度为0.3~0.9mg/ml。

不良反应:1.在肝功能异常患者、使用本品高剂量治疗患者和既往接受铂类药物治疗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使用多西他赛剂量达100mg/m2时,与治疗相关的死亡的发生率会增加。2.所有病人在接受多西他赛治疗前需预服药物以减轻体液潴留的发生,预服药物只用糖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在多西他赛注射前一天开始服用,每日16mg,持续至少3天。3.中性粒细胞减少是最常见的副反应。多西他赛治疗期间应经常对白细胞数目进行监测。当病人中性粒细胞数目恢复至1500/mm3以上时才能接受多西他赛的治疗,多西他赛治疗期间如果发生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低于500/mm3并持续7天或7天以上),在下一个疗程中建议减低剂量,如仍有相同问题发生,则建议再减低剂量或停止治疗。4.在多西他赛开始滴注的最初几分钟内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果过敏反应的症状轻微如脸红或局部皮肤反应则不需中止治疗。发果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血压下降超过20mmHg,支气管痉挛,全身皮疹或红斑,则需立即停止滴注并进行对症治疗。对已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病人不能再次应用多西他赛。5.多西他赛治疗期间可能发生外周神经毒性,如果反应严重,则建议在下一个疗程中减低剂量。6.如已观察到的皮肤反应有肢端(手心或足底)局限性红斑伴水肿、脱皮等,则应中断或停止治疗。7.如果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超过正常值上限1.5倍,同时伴有碱性磷酸酶超过正常值上限2.5倍,存在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高度危险。

注意事项:1.与顺铂合用,导致神经病变的危险性增加。2.伊曲康唑可抑制本药的代谢,增加本药的毒性。3.体外研究表明,CYP3A4抑制剂可能干扰本药的代谢,当本药与此类药物(如酮康唑、红霉素、环孢素等)合用时,应特别谨慎。4.与托泊替康合用时,在给予托泊替康治疗3日后,再使用本药,可使本药的清除率降低50%。两者合用时,建议在第1日给予本药,第1~4日给予托泊替康。5.用药期间接种活疫苗,将增加感染活疫苗的危险,故用药期间不能接种活疫苗。化疗停止至少3个月才能接种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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