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
60多万的乔布斯传,估计得看几天,看到一半。
乔布什的人生算得上传奇,跟我知道的传统的成功学不一样,amazing,他退学,他去印度寻找精神导师,他严格的素食主义,他难以相处,性格奇怪,他反复无常,他有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这样的人,在国内父母身边肯定要被管制,在宿舍要被投诉,在公司会被排斥。但是,正因为有这些经历和这样的成长环境,才有了乔布斯。
忍不住感叹,成功真的有很大一部分是基因决定的,这本书上出现的每一个人几乎都是成功的,大多数人继承父母身上的部分优点,再加上良好的教育和交际环境,以及后天的努力,做出点成绩也是意料之中。出场设备和后期加工塑造了一个人,那些在某方面出类拔萃的人,其子女就算遇到某些不幸,他们也会在那种环境下获得某方面的能力,另辟蹊径而成功。普通人只会拥有平凡的基因,在也许温暖幸福也许有些痛苦不幸的家庭中,复制下一次平淡的幸福或痛苦。这样说,是有点悲观,可是社会越来越极端的分化,成功的家族越来越长久的延续下去,普通人创造更大的分母。在中国社会,跨越阶级需要几代人的持续努力才可能成功,就像《绿手指》中纯白的金盏花一样,“从花朵中挑选颜色浅淡的种子栽种,一年又一年,春种秋收,循环往复。”巨大的成功也需要不断的积累和机遇。
少年得志,一是天赋秉异,一是很早就做出决定成为什么样的人,很早就发现自己对某项事物的激情和擅长,所以比别人更早的到达一个峰值。像乔布斯这样的人,标榜自己的行为会改变世界,而我们普通人,在成长的过程中,认清自己的处境,或者一直在迷茫中度过,做着自己不喜欢的事,然后将自己归类到普通人。天赋可能不是所有人都拥有,拥有而且能够发现的人,是遇到埋藏的宝藏的人。如果我们不被生活所累,或者冒着危险也要放下牵绊放手一搏,去寻找“宝藏”,努力做好自己想做的事情,我不知道成功的概率是多少,成功的人被历史铭记,失败的人又回到自己分母的位置,是他们没找对?或者他们并没有?没人注意到。
身边也有这样的情况,在学校里被看做“女神”的那一类人,有些人或许并非姿色过人,但是她愿意从各方面去做那样的人,朝女神努力,她心里觉得自己应该被作为女神。Then, they did。事业也是一样吧,自信确实是成功不可或缺的要素,前提是找到让自己有自信的方面。
8.25
有时候就是这么悲观,有些人的成功真的是天生的,后天发生的事只是在印证这个事实,而天才不可复制。
我总是幻想生活会有一个转折点,突然改变了现状,或者遇到了一个伯乐,他指导我协助我,或者我突然想通了自己喜欢的东西,我有了梦想。但是这一切都没有实现,我依旧做着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过着不那么如意的生活。
有时候我会陷入极度的自卑中去,并没有显赫的家世,特别的人生经历,以及超群的天赋,只有一身平庸的缺点,彻头彻尾的ordinary man。
我出生农村,虽然现在已经摆脱农村,但是我脱离不了家庭环境带给我的局限性,小市民的计较和自私。我在城市独自生活了7年,依然没有彻底改变,就算我以后有些成就,我觉得自己可能仍然是狭隘的,保守的。
我一直在寻找自己的缺点,尝试改掉自己的缺点,我以为阻碍我的东西是我的缺点,但是我好像并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长处。我应该把自己的精力放到我可能会有优势的地方,而不是一直在尝试努力改变自己。我目前要做的事情,就是发现自己的优势,虽然我已经努力寻找了24年。
8.27
每天都背在包里的这本书,花了十几天才看完。
这本书写的很细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让我总觉得这本书应该出自一个女记者之手。
苹果公司的产品几乎成了一个时尚的标志,一种趋势。名人明星甚至小市民都将拥有一部iPhone作为一种象征,我也是被冲进潮流中的一人。这却是第一次了解这个品牌,了解这个传奇的人。看到结束,却失去了感想,只剩感叹,乔布斯的一生真是传奇的一生。
书摘:
P37
他(Nolan Bushnell)有一项能力—是福里德兰也具有的、乔布斯日后也学会了的—就是将个人魅力转化为说服力,通过个性的力量进行劝诱。胁迫以及扭曲事实。
P121
在乔布斯的职业生涯中,他比任何一位商业领袖更加了解消费者的需求,他聚焦与一系列核心产品,一直十分关注—有时甚至过度关注—营销策略、产品形象乃至包装的细节。“当你打开iPhone或者iPad的包装盒时,我们希望那种美妙的触觉体验可以为你在心中定下产品的基调。”他说“这是迈克教我的。”
P154
在其发展的头30年中,出现了两位重量级人物,他们都生于1955年,都中途辍学,精力充沛,他们演绎了个人电脑领域的“双星系统”。
这就是比尔·盖茨与史蒂夫·乔布斯。尽管两人对技术和商业的融合都抱有相似的雄心,但是他们背景不同,个性迥异。盖茨的父亲是西雅图一位杰出的律师,母亲是一名民众领袖,并担任众多著名机构的董事。他就读于当地最好的私立学校湖滨中学(Lakeside high),并从此走上技术极客的道路。但盖茨绝对称不上反叛者、嬉皮土或灵性追寻者,也不是反主流文化人士。他没有做过“蓝盒子”去盗用电话线路,而是为学校编写排课程序,在这个程序的帮助下,他得以和自己心仪的女孩上同样的课程;他还为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编写了一个车辆计数程序。进入哈佛大学之后不久,盖茨决定辍学,但并非因为要跟随印度灵性导师寻求觉悟,而是为了创立自己的软件公司。
与乔布斯不同,盖茨懂计算机编程。他更务实、更有原则,且拥有很强的分析处理能力;乔布斯则更相信直觉、更浪漫,并且在技术实用化、设计愉悦感和界面友好方面有着更高的天分。乔布斯狂热地追求完美,以致他为人非常苛刻他的管理主要依靠自身的领袖魅力和四溢的激情。盖茨做事更有条理。他会频繁召开产品评估会议,并在会上精准地切入问题核心。乔布斯和盖茨都可能做出粗鲁无礼的举动,但是盖茨的无礼刻薄通常并不针对于个人,更多的是出于对技术的深刻理解,而非情感上的麻木不仁。在职业生涯的早期,盖茨似乎就和那些典型的极客一样,有些阿斯伯格综合征的倾向。乔布斯会用能灼伤人的眼神盯着对方,而盖茨有时会无法与人进行眼神接触,但他很富有人情味儿。
阿斯伯格综合征:一种泛自闭症障碍,其重要特征是社交困难,伴随着兴趣狭隘及重复特定行为。
P233
还在很小的年纪,莉萨就开始意识到他(乔布斯)的饮食癖好反映了一种人生哲学:苦行和极简将会让人更加敏锐。“他相信匮乏即是富足,自律产生喜悦。”她说,“他知道一个大多数人不知道的道理“物极必反。”
P300
乔布斯的一个过人之处是知道如何做到专注。“决定不做什么跟决定做什么同样重要。”他说,“对公司来说是这样,对产品来说也是这样。”
P496
乔布斯的个性体现在他创造的产品里。正如苹果的核心理念,从1984年最初的Mac到整整一代人以后的iPad,一直都是端到端的软硬件整合,乔布斯本人也是如此:他的激情、完美主义、阴暗面、欲望、艺术气质、残酷以及控制欲,这一切都跟他的商业理念和最终的创新产品交织在一起。
这种融合在其个性和产品中的最显著特征之一就是极致。他的沉默跟他的咆哮一样骇人,他训练自己可以一直盯着人看而不眨眼。有时候这种极致是迷人的,那种鬼才式的迷人,比如在他热切地解释鲍勃·迪伦音乐之深刻的时候,或是在揭幕产品时,无论什么在他口中都能变成苹果有史以来最不可思议的产品。然而有时,他的极致又很恐怖,例如当他厉声谴责谷歌或微软对苹果进行剽窃的时候。
这种极致促成了他对世界的二元论观点。苹果的同事们称其为乔布斯的天才白痴二分法。你不是这个就是那个,有时候一个人同一天就能得到这两种评价。这一观点同样适用于他对产品、对想法,甚至对食物的看法:不是“史上最棒”就是差劲儿、脑残、没法儿吃。因此,发现任何瑕疵都可能引发乔布斯一顿咆哮。一道金属涂层、一颗螺丝钉的曲线、一个机箱上蓝色的深浅、一款导航屏幕的直观性—他会一直骂它们“烂透了”,直到某个时刻他突然称赞它们“完美至极”。他把自己看作一个艺术家,他也确实是,所以他纵容自己具有艺术家的性情。
P506
第二天早上,乔布斯给妹妹莫娜·辛普森打电话,告诉她赶快来帕洛奥图莫娜在悼词中深情回忆:“他的声音满怀深情,可爱,让人喜欢,但感觉就像个行李已经放在了车上的即将启程之人,对于离我们而去,他感到很抱歉,真的十分抱歉。”他开始与她告别,但她说她已经坐上了去机场的出租车,很快就到。“亲爱的,我现在告诉你,是因为我担心你可能赶不上了。”乔布斯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