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以尊重

大约二十五年前看过一个央视的报到,法律方面的,说的是一七十多岁的老太太买菜回来,乘3路——记得很清楚——3路公交车时,车门没关好,从车上挤下来,摔倒了,送医院抢救无效,去世了。仓促调查发现,老太太一人生活在南京市(?),于是死者资料这样显示:XXX,70岁,文盲,20岁结婚,无子女……等信息。后来找到老太太的儿子,电视上老太太的儿子说:其实我们兄弟姐妹四个,我妈妈大学毕业,还出过诗集,30岁和爸爸结婚……

不记得后来怎么处理的法律问题,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太太,跟菜市场上讨价还价的老太太毫无二致,你认为其貌不扬,也许人家上过大学写过诗呢!

那时陆儿刚刚出生,我希望他长大以后不要以貌取人,每一个庸常外表下也许有着丰富的灵魂,尊重每一个相遇的人。

灵魂和外表,真的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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