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查经 第十三章

罗马书第十三章

顺服掌权者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 神的。凡掌权的都是 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 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 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罗马书 13:1-7 和合本)

本段主要讨论基督徒与世间政权的关系,基本的论点就是基督徒要顺从世间的政权,因为这些政权是神所设立的,为的是借着世间政权的惩恶扬善来使人类社会能够相对有序的运行下去,直到神所定的日子。

关于世间政权的几个特点:

第一,惩恶扬善。虽然世界充满罪恶和不贵,但有此护理,仍是极为需要,也大有好处,一般情况来讲,社会最可怕的状态乃是无政府状态。

第二,是神的用人。神借着世间政权这个间接的方式来护理这个世界,无论这些政权是否相信这位独一真神,神的主权仍然起决定的作用,他们最终仍是服务于神自己的神圣旨意(惩恶扬善)。

第三,有一定的权柄。既然政府的职责是惩恶扬善,就必定有相对应的权柄,即神所赋予的权柄。比如,个人不可以去报复,但政府应当制定对应的惩罚措施,甚至包括死刑。死刑是合乎圣经的,合理的死刑不是藐视生命,而是尊重生命。这符合神的心意和原则。一个过于软弱的政府无力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只会让恶人猖狂,而使无辜的人多受苦难。

第四,是神所设立的,满足以上条件的世间政权是神所设立的。悖逆这样的政权就是悖逆神。

基督徒对于神所设立的世间政权的态度:

第一,基本的态度就是顺从。

第二,作好自己当作的,比如行善而不是去作恶。

第三,维护这样一个政权,尽自己的责任,纳粮,上税等。

显然,有一些政权的目的不是惩恶扬善,而变成一种集体性作恶的时候,就不是这里所说的应当顺从的政权,比如希特勒的法西斯政权,以及末后的敌基督政权。这时候基督徒就不是必须顺从,而可能在很多方面是必须不顺从,因为这样的政权要求人去犯罪,去否认上帝等。

保罗在这里没有论述基督徒是否应当或参与政治。然而,基督徒作为一个社会的成员,他不可能完全与政治无关,有些基督徒也可能被呼召去成为神的差役。基督徒也应当对一些社会议题坚持自己的立场,按着自己所能做的去扬善止恶。但基督徒既然首先是属神的人,就应当以追求神服侍神为自己最根本的目标,应当在凡事上顺从圣灵的引导。要防止本末倒置,用属血气的方法和人的力量去做事,这样可以避免很多问题(特别是在中国这样的国家)。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 13:8-10 和合本)

保罗要再次把基督徒拉回到爱这个最关键的点上来,爱最能满足神的心意和要求,爱是神最本质的特征(神就是爱),所以,基督徒若能活出爱的生命,就是活出神的生命了。我们不应该把爱的要求当作律法,乃是出于圣灵的生命和能力,这样的爱才是真爱,并能够满足律法一切的要求了。

   

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罗马书 13:11-14 和合本)

保罗再次以最终的得救(基督再来)来劝勉基督徒过一个圣洁讨神喜悦的生活,而不是去过属肉体的生活。

最终的得救与基督徒的生活的关系

我们最终的得救取决于我们过着怎样的生活,主说“惟独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可以进去”。“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属肉体的生活,以自己为中心的生活不能让我们进入神的国。唯有照着神的旨意的圣洁生活才能进去,这就是保罗为何要如此的劝勉。

很多人对因信称义片面或错误的理解和运用,以因信称义作为自己错谬生活的挡箭牌,其实真实的因信称义不但是信靠基督被称为义,也是信靠基督而活,就是“义人必因信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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