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纠纷法务管理建议

(一)公司纠纷诉讼高效化管理建议

1、选择最高效的外部律师。

公司纠纷发生后,在最快的时间内找到最高效的律师是一件困难的工作,一方面因为律师行业专业化分工程度不高,另一方面因为信息不对称且律师虚假宣传行为存在。秀中律师事务所给客户的建议是,选择律师时,能当场给出有效解决方案的律师起码比面对客户问题“之乎者也”的律师要高效,当然,处理重大疑难案件时,需要给律师一定时间准备,但是,如果律师在某一方面积累了足够的实践经验,现场起码能给客户初步判断及初步建议,而不是“罔顾左右而言他”。

2、提高法务团队的工作效率。

一方面,可以通过团队专业分工合作来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存档等方式积累案件经验,同类案件比照处理,以加速办案进度。

3、减少汇报层级以缩短决策时间。

一方面,法务团队内部汇报层级尽量简化;另一方面,外部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时,尽量简化汇报层级,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切记养成行政审批高于专业审查的陋习。

4、尽量压缩研究案情的时间。

于外部律师而言,研究案情的计费工作应当仅限于对案件事实的梳理、法律关系的厘清以及证据目录及对应材料的准备。至于法律研究部分,秀中律师认为,外部律师的此项工作不应当计入收费工时,因为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基础性前提是应当已经具备某一方面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充足储备,这种储备应当在大学阶段或律所实习阶段完成,而不应当由客户买单。

于公司法务部而言,研究案情的时间要有充足的保障,但是不能舍本逐末,研究案情是为了发现问题后最终解决问题,放弃对解决方案的追求而聚焦于案情分析,本质上是公司人力资源的浪费。

5、提高解决公司纠纷效率。

(1)对公司股权结构及各股东关注的核心利益了然于胸。对利益格局的提前了解和布局,能保证矛盾发生时第一时间抓住利益博弈的本质并聚焦焦点问题。

(2)基于公司人合性特点,加强谈判能力并力争协商解决股东纠纷。同时,充分利用公司利益与股东利益密切相关的特点,加大对异议股东的说服力度。

(3)集中积累股权转让纠纷解决技能,对发生频率最高的公司纠纷做专项研究,保证通过专业化技能提高解决主要矛盾的效率。

(二)公司纠纷的精细化管理建议

1、制作公司已发生纠纷的档案库。

对公司纠纷已发案件整理归档,不仅仅能够明确指出本公司各类纠纷的发案频率及裁判规则及结果,还有利于公司法务管理工作承前启后,不会因为法务管理人员的离职而导致工作的中断。同时,还能积累丰富的法务实践数据,便于查询参考案例。特别建议:公司纸质档案库和电子档案库应同步且一一对应,便于检索。

2、建立公司外部律师库。

建立外部律师库,不是指通过网站或律师的宣传信息制作信息库,而是指对公司过往所聘用律师进行“业绩”统计,分专业对律师专长及胜诉情况归档记录,同时,根据公开渠道考察某一领域的专业律师(注意不要轻信网络宣传信息,需要实际考察每个律师胜诉判决及真实项目情况)实际办理案件的历史数据,然后通过面谈的方式最终确定是否列入律师库,尽可能放弃只谈“生意”而不实际办理业务的“大腕”合伙人。

3、制作公司诉讼流程规范。

分不同案由,结合不同的审判程序规定,制作自案情分析、证据收集、文书起草至代理词撰写的标准流程规范,防止出现因案件频发出现疏漏。

4、实时关注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手的利益。

对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手核心利益的实时关注,并作出相应的记录,不仅利益梳理各主体的核心诉求,还能明辨各主体利益的发展变化,同时,还利于从交易本质出发促成交易,化解矛盾。

(三)公司纠纷的专业化管理建议

1、搭建股权架构时提前布局股权交易空间。

公司成立之时,交易律师会首先考虑公司成立后经营过程中,为日后发生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股权交易预留空间和便利,同样,要为防止恶意收购等外部入侵行为做事先筹划,这是股权架构设计时有助于提高日后公司纠纷法务管理的工作之一。

2、公司章程等文件的专业化。

首先,公司章程不仅要关注股东之间的利益架构,还一定需要关注纠纷解决和风险控制机制预设,尤其是要设计好股东纠纷的务实解决方案,不能仅仅停留在表决权等问题上,而是要根据各个公司的实际利益格局、运营特点和业务类别设计出一套通过利益交换或博弈而化解矛盾的方案。

其次,投资协议类文件要把握宽严尺度,一味追求“严格依据法律条文”的严谨逻辑,势必与公司运行过程中公司行为不可能尽善尽美的实际情况脱钩,本质是将增加矛盾发生的可能性。相反,一味追求“相信人品的力量”而忽视法律条文规定,一旦出现分歧,矛盾不可避免且没有可以作为评判标准的合约依据。

最后,向有关机关相对方提交的程序文件专业化。切忌对外提供未经交叉审阅的公司文件,同时,应制定程序文件标准模板,防止各部门之间出具性格和内容迥异的程序性文件。

3、公司纠纷的专题研究。

公司法务部门应当重视对公司纠纷的专门研究和储备,尤其是针对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纠纷进行专门研究,提高专业能力。当然,除非充分考虑公司的社会责任,为法治进步做贡献,并不是每一个公司都需要成立一个“某某法”研究院。专题研究能指出某一领域的公司纠纷的特点及最务实的解决方案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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