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公益诉讼第一案”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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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8月,小鸣单车第一次被公开爆出来押金退还困难后,今年还没过完,这个曾经先后获得1.8亿元投资的企业转眼要成了被告。

起诉他们的,不是某个用户,而是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


押金退还,难于上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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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用户反映小鸣单车押金难退


遭遇押金退还危机的不只是小鸣单车用户

早在四个月前,南都记者曾通过实测七家平台的押金退还情况,当时,酷骑单车已经不能退还了。

如今,小鸣、小蓝、酷骑等多家共享单车的公司多已“人去楼空”。

10月底,有小鸣单车的员工爆料,小鸣目前欠用户的押金大概在5000万元左右,以每个用户199元押金粗略计算,涉及的欠款用户大概在25万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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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户在“小鸣单车”贴吧分享经验


针对另一家“老赖”——酷骑公司,中消协曾发布公开信表示,目前收到消费者对酷骑公司的投诉咨询电话672人次,请求诉讼信1500余封,消费者诉求主要集中在要求退还押金、控告涉嫌集资诈骗等。

公开信发出后,似乎确实有效。

沈阳的乔女坚持士在“黄金时段”打电话,终于退款成功。她说,对于退酷骑押金的事,她一直“很执着、不放弃”,“我要的就是一个理儿。我自己的押金为什么不能正常地给退回来,我浪费的精力值多少钱?!

但更多消费者的押金,仍然不见踪影。


共享单车公益诉讼第一案

今年,第二梯队的共享单车企业接连倒闭死亡,而这些企业无一例外在经营时都要求消费者缴纳100-200元不等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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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共享单车死亡名单


企业倒闭,押金的去向成了谜,数量巨大的用户群体因为太分散,无法集中维权。

难道企业就这样“圈一波钱就跑”吗?

于是,接获对小鸣单车超3万件投诉的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决定就“小鸣单车”拖欠消费者押金、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等系列问题提起公益诉讼,要求被告:

1、立即停止拖延退还消费者押金的行为。

2、对消费者押金实施专款专用、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第三方监管等措施。

3、对新注册消费者采用免押金的方式提供服务等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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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消费者个人主张权利数额小,仅几百元,单打独斗所需要的成本不得不考量;一方面,法院有限的资源也无法应对大量同类型的小额标的案件。

在这种背景下,广东省消委会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化繁为简,以公益诉讼的方式替消费者出头,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敦促共享单车平台认真履行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标杆意义。

这正是此次诉讼被誉为“共享单车公益诉讼第一案”的原因。


不是小鸣单车用户,跟我有何关系?


可能会有朋友问:我也不是小鸣单车用户,这场诉讼关我什么事?

柠檬觉得,这场诉讼意义更大的地方应该在于广东省消委提出的后两点诉求:

对共享单车押金实施第三方监管,以及对新注册用户免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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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曾出台相关指导意见


虽然这两个诉求具体针对的是小鸣单车运营方,但通过消费者一方与共享单车企业在法庭上的公正辩论,寻求解决方案,规范平台的押金、资金管理行为,有利于探索建立一套对整个行业的制度约束

法院判决一旦作出,又将会以司法判例的形式对其他共享单车企业起到参考和警示作用,也能在司法层面敦促国家、政府出台硬性规定,遏止当前“押金池”普遍不透明的现象,保障所有正在使用共享单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加之如今互联网企业已经深入到我们普通消费者生活的方方面面,动辄便是数以万计的用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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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数额、大数量又是互联网领域侵权案件的普遍特点,这一案例推而广之,以后遇到类似的侵权案件,公益诉讼就能成为一条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有效路径。

因此,这么看来,其实大家都应该感谢像文中乔女士一样不停向消委会投诉的那3万多名用户,正是他们的坚持,让广东省消委意识到了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公众利益,从而发起这场公益诉讼。

这也再次印证了之前柠檬在《那些为权利“较真”的人,现在怎么样了》中提到的,“法律不会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公益诉讼在国内前路漫漫


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社会团体、组织、公民个人,根据法律,对违反法律,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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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1.6亿环境公益诉讼案开庭二审


这不是我国社会制度下的特产,事实上,它首创于18世纪的法国。

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普遍适用公益诉讼,英、美、日、俄、德等国已建立完善了检察机关提起或参与民事诉讼的制度。我国相对滞后,2013年才首次将公益诉讼纳入《民事诉讼法》中

近几年,我国公益诉讼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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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成果


但因为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原告资格采用“适格说”,即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加上相当多民众和社会组织的法律意识仍然比较淡薄,而民事诉讼中,又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办法,时常出现原告方举证不能导致败诉的情况,因此以实际行动支持公益诉讼的人很少。

当然,也有很多成功的案例。法制网曾评选出2016年十大有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其中就包括著名的中国绿发会诉北京刘诗昆幼儿园塑胶毒跑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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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刘诗昆幼儿园


公益诉讼制度设计目的不是为了个体利益,而是为了规范市场主体。

但需要走到公益诉讼这一步时,往往已经对公众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企业将押金、预付款卷走跑路,消费者维权无门,只能让政府去擦屁股。不仅仅是共享单车,这两年卷走巨额押金、预付费跑路的美容院、健身房、琴行(如前不久关停全国60家门店的星空琴行)比比皆是。

因此,比起事后补救,在监测到某些问题已经成为群体性事件时,政府更应该提前监管。

当然,政策的出台并非一蹴而就,相信此次共享单车公益诉讼第一案,也能为接下来对行业的监管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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