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法律

      商鞅变法之前,法是法,律是律。

        看看“法”的繁体字,廌是指被捆绑的兽,引申为“刑”,意思是处罚处刑的依据叫法,法家学派就是不管人性善恶,制定标准,有所触犯必有刑罚。

        后来,词义逐渐引申为楷模,模范的意思,其实细想也没有离开它的本义。

        道法自然,人法地,地法天,大概就是楷模的意思。

        佛教的法师的法大概也是楷模的意思吧?有人讲,法师是传法给众生的,是啊,首先是大众得楷模,才有法可传,自己得先做到,据说,所有的经书都是表达境界,是用来验证修行者到了什么境界的,所以一定要依赖已经证悟到某种境界的法师按照次第修行体悟,此为传法,因此名为法师吧?

      “律”包含的就多了,首先是音乐的律,黄钟律,五度相生律,十二平均律,据说黄帝时期,这几种律都已经齐全了,十二律最早不是朱载堉制定的,好多传说,我也不确定,可以确定的是春秋时期,五度相生律已经很成熟了。

      度量衡和历法也称为律。之所以这么称呼,据考古发现,这都是跟音乐有关系。

      海昏侯墓出土了一个古代玉制乐器——龠,竖吹,类似于现代的箫,长18到20厘米,也就是汉代的九寸,黄钟天统,律长九寸,此为黄钟律。

    据《汉书·律历志》载“”以子谷秬(音巨)黍中者,一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一为一分。”意思是选用北方黑色谷子的适中者,一粒黍的宽度就相当于一分长,九十粒黍横向排列起来就是九十分,即九寸,为黄钟之长。

  汉代的量器分为龠、合、升、斗、斛。《汉书·律历志》说,汉代的量器“本起于黄钟之龠,用度数审其容,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准其槩。”意思是黄钟律管的管腔是当时最小的量器单位——龠,其容量为一龠。

        一龠可以容纳1200粒黍,重十二株,二十四株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

        是故,度量依据乐器龠,也就是黄钟律的起始尺寸为标准的。

        律、度、量、衡的概念在古代要宽泛得多,按照《汉书·律历志》的说法,宫、商、角、徵、羽“五声”是与金、木、水、火、土“五行”相应;十二律是与一天十二个时辰和一年十二个月相应;二十四铢成两与二十四节气相应;十六两成斤与四时剩四方之象相应;三十斤成钧与一月三十天相应,甚至天文历法也与此相关。正因如此,在日常生活的诸多制度中,最基础的还是黄钟律管。

      不难看出,历法也是从黄钟律管制定出的。

      当然,商鞅变法后,就把法和律统一起来,也就是现在所说的法律。

      有种职业我们今天还只能称为“律师”不能称为“法师”[呲牙][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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