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时候,因为不喜欢数学课理所应当反对应试,整整好几个学期,我都选择在课堂上堂而皇之地手抄《妙法莲华经》。老师在台上讲课,我在下面抄书。他不想管我,也管不住我,而我,也不去听他讲的任何东西。
后来有一次,数学老师恼羞成怒,下课后把我拎到办公室狠狠骂了一顿。事后给我一摞蓝皮线装的刻章版《诗经》,淡淡地说你既然那么喜欢抄书,就拿去抄吧。
那套《诗经》我藏了很久,直到毕业后才转手送给了一位工作伙伴。而那套书我的的确确从头抄到了尾,抄完后还趾高气扬地把抄本送给老师看,就还堵着气。
而读诗,是在抄书的基础之上修炼出来的。学生时代参加过大大小小数十场演讲,也曾拿过大大小小数十个奖,但相比于台上慷慨激昂地数十分钟,我更偏爱台后练习的分分秒秒。
那个时候学校后面有个废花园,晚自习以后有三三两两的学生蹲点抽烟。而我以一种极其突兀的姿态站在旁边练习演讲稿,持续了半个多月,稿子没记住,倒学会了抽烟。
后来演讲稿已经不能满足我的朗读“野心”,我开始翻出曾经那本手抄版的《莲华心经》。可惜的是心经没找到,却找到了曾经某位旧人送的一页鸿书。
上面是一首《少年游》,美则美矣。至今仍记得那阙清丽哀愁,承载在发黄的信笺上,别有一番风情。
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手破新橙。锦幄初温,兽烟不断,相对坐调笙。
低声问向谁行宿,城上已三更。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
这算是我朗读史的第一份素材,也是印象最深刻的一份素材。到现在还能记得读诗时的情景,五米开外的坍塌花坛外,三三两两的校服青年抽着红塔山。这边的我读一句诗,回头看一眼烟。吐字如落子,每到“兽烟不断,相对坐调笙。”,心中便有一片代入的幻想。
后来大学迷恋民谣,听尧十三的《雨霖铃》。先因为这首歌爱上这首词,当时心境浮躁得很,但看到字却无比沉重。
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都门帐饮无绪,留恋处、兰舟催发。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多年后有幸还能再听到这首词,读起来却没有当时那般有趣。不是词的问题,是心的因素。这总让我想起《传习录·王阳明》里那段话,放在这里,何其舒适。
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心外。
这样富含哲理的话需要用时间来读,而后者,也同样是我喜读的素材。
毕业后,颓废许多,读诗的爱好逐渐被刷剧、喝酒、泡吧、约会所取代。自己宁愿用几百个小时去了解一个有趣的人,也不再回头花十几分钟读一首有趣的诗。而且习惯了俗语再捧起书读诗,左右都是满满的尴尬,不是矫揉造作便是无病呻吟,好端端的,哪来的闲情逸致去读诗。
但这个遗失的爱好,却又在最近被我捡了回来。大概是最近想得多,看得多,偶然遇见一首诗,便有一种与情人久别重逢的惊心动魄。
那苏轼的《行香子》,意境美极。却也适合你我这样日渐消沉的人,黄花瘦过后,便是行香子。
清夜无尘,月色如银。满斟时,须满十分。
浮名浮利,虚苦劳神。
叹隙中驹,石中火,梦中身。
虽抱文章,开口谁亲。且陶陶,乐尽天真。
几时归去,作个闲人。
对一张琴,一壶酒,一溪云。
最后那句,私以为略显多余。最爱的是“石中火,梦中身”,也爱“作个闲人”。倒是收尾把情景文艺化了,其实乐尽天真,适时归去,已经十足尽善尽美。
而说到读诗,现在的方式也与之前大不相同。过去喜欢表现,读的是诗,心里想的却是认可。语气是慷慨激昂的,是震耳发聩的,是生怕你听不出那份自豪与得意的,也是怕失去伯牙子期的听众的。而到现在,读诗偏沉静,一个人最好,半开一盏马黄色的灯,点上一支烟,在房间里跳舞转圈,口中轻轻念着好听的诗。
这是一种好的体验,能够让人忘记很多。一位同样喜欢读诗的朋友说她也常这样,不是故作小资,而是在哪里都像张爱玲。都市中人,难得存在一个真正的隐世空间。读诗算是私人化的爱好,不愿多作分享,却也不甘寂寞。只是从今天开始,提醒自己切勿沉沦。
除却一些学术意义上可称作诗的,平时也朗读一些诗性的文字。它们或与你邂逅在某个懒散瞬间,却用字面上的美感,俘获你刹那的心情。
这样的文字,有如“我祝你春梦了无痕。”这是电影《纵横四海》里的一句台词。发哥对即将跟随国荣去美国的红姑说,我祝你们春梦了无痕,其实起初是玩笑,却不曾想皆为竟成为现实。这样的台词,带点命运感的诗性。无关乎是否故作文艺的陈腔滥调,只是觉得美。
而词人唐映枫,同样有着诗性的美感。他也多笔者朗读的素材。比如一段曾被用在陈鸿宇《理想三旬》里的一段话:
不要图经历的好看,对苦旅呵呵一笑,避走瘠薄的险壑和滚落一块块衰亡的陡坡。不吁嗟湖泊水浪的不造作,冬日夕沉的快。雪莱从诗中走出来,你就把他塞回去。沿途蹭车,给老司机递烟解乏。不夜宿戈壁,不挎旅行吉他,不惦记竹筒盛雨露的事儿。你要爱荒野上的风声,胜过爱贫穷和思考。
在我心里,它是等同于诗的。诗的定义有千万种,有时候,一段话亦可作为一首短诗。
而上面所引用的所有,之所以被朗读的意义在于它们是浓缩的酸甜苦辣,是万花筒镜像折射的其中一面,是你过去的某个残缺片段。像从天际无故下坠的红砖,“砰”然落地,敲在你的心房门上。
初见时的“为之一颤”,大抵是那种奇妙的感受。恋爱中的男女善于心计,不过这种心计,往往出于好意。维护自己在对方面前的美好形象,小心翼翼地呵护对方一分一寸。就像行走在鹅绒地毯上检查玻璃碎渣,屏气敛神捉拿提防处处小心。
这种心理,就像读诗一样。读诗之美好,不外乎字美神美意境美。唇齿间的捭阖开闭那是音律美,是读诗的“外衣”。而轻解罗衣后,在乎的是诗的“神”。《送杜审见》里有“可怜龙泉剑,流落在丰城。”,那是落魄诗人的幽思怅言;《游崇真观南楼睹新及第题名处》里有“自恨罗衣掩诗句,举头空羡榜中名。”,那是鱼玄机的不解心结;就连杜甫也曾写下“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的浩然手笔,,难掩凡俗不识他山美玉的痛苦与悲愤。这都是诗的神,即字里行间都感染出难得的情绪。
而读诗,则是外放这些情绪。通过外放,进而达到体会意境美。
就像笔者之前所说的那样,高中时朗读《少年游》。读到“兽烟不断,相对坐调笙。”彼时身后三五成群的人烟雾缭绕,那种朦胧的意境,是朗读诗歌的终点。
“恋爱不如读诗”,这是真的。绝非把读诗浪漫化了,而是它本身就极其浪漫。当代生活潦草浮躁,读诗已成奢望。行至灯红酒绿深处必自律,时刻提醒自己不忘读诗。
-END-
我是斯托克,想做绅士,也想做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