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书·读书·写书

古人有说:“美酒酿成缘好客,黄金散尽为收书。”当年的刘德,对书有着一种深深痴恋的感情,不惜倾家荡产、人头落地,也以高价收购秦始皇未焚烧的书籍。我也钟情于书,可以说是无书难以过一天,平时爱购书、爱读书、爱写书。

说到购书,我始终坚持“观书要能自出见解”,我从不盲目跟风,只有自认为是好的书才会购买。而对我而言,好书的标准就是,既要有知识性又要有启迪性。这往往与是否是畅销书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事实上,真正的好书未必一定畅销。正因一向对购书比较挑剔,所以家中藏书当然未能达到“书藏应满三千卷”、“家藏经史子集部”、“床上书连屋”那样的丰富。但正所谓“好书不厌看还读,益友何妨去复来”,家中现有的藏书几乎本本都令我爱不释手,百读不厌。

说到读书,我始终坚持美国文艺复兴的领袖和散文家、思想家、诗人爱默生提倡的一个重要观点——“创造性阅读”。周国平也说:“任何有效的阅读不仅是吸收和接受,同时也是投入和创造。”所以,每读一本书,我都努力做到像宋代理学家朱熹所说的“口到、眼到、心到”,有一点不同的就是,我把“口到”改为了“手到”。阅读时,一手捧书,一手拿笔,在书中写得好的地方圈圈圈、画杆杆,或注上自己的理解,以便加深记忆和方便以后查找。当然,读书最重要的还是“心到”。就是带着思考去阅,“下马观花”地读。通过边阅读边思索,边思索边阅读,力求拓展作家的思维;延伸作家的思路;引申作家的感悟,以印证自己的体验;激活自己的思绪;激发自己的灵感。做到或“由此及彼”、或“由此想到”、或“由此可见”、或“依此类推”、或“举一反三”、或“触类旁通”。致力于从所阅读的书中提炼出更多的东西,获得更多的领悟,真正把书读活。

说到写书,我始终坚持“有感而发,为情作文”。法国作家列那尔说:“我把那些还没有以文学为职业的人称作经典作家。”周国平对此话的解读是:“惟有那些出于自身生命需要而从事写作的人,才能够攀上文学的高峰。”为生命的需要而写作,这是一种非常高的境界,这些作家投入创作的时候,常常会达到疯魔的状态。如,路遥在写《平凡的世界》时,日夜工作,困极累极了,才伏案稍作休息,肚子饿极了就啃几口冷馍充饥。由于写作太“玩命”,路遥不幸身患绝症,42岁便驾鹤西去。巴尔扎克一生写了上百部作品,他每天工作十七八个小时,通宵达旦。为了使大脑能一直处于兴奋状态,他靠喝浓咖啡提神。因长年的劳累,疾病缠身,巴尔扎克仅活了51岁。而我,灵感来了,就会千方百计地抓住时间记下来甚或立即写出来。所写之篇幅长短、体裁不限,或是人生体悟;或是思想碎片;或是内心独白;或是论男品女;或是谈情说爱;或是感怀诗行……总之,皆是感之所驱,兴之所使,愁之所致,油然而生,顺水推舟,水到渠成。我始终切记“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并努力做到“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可一句空”。

写到这里,我想起一位朋友曾经问我,工作以外为什么会爱上写作?我记得是这样回答的:“工作场所是名利场,写作空间是精神家园。我为什么要工作,因为我要养家糊口;我为什么要写作,因为我要寻找自我。套用法国哲学家笛卡尔‘我思故我在’这句名言就是——我写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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