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之禅(第二版)>>——第六章开闭原则

定义:
  • 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拓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简单实例:
<<设计模式之禅(第二版)>>——第六章开闭原则_第1张图片
原图
<<设计模式之禅(第二版)>>——第六章开闭原则_第2张图片
拓展图
开闭原则的使用:
  • 通过接口或者抽象类可以约束拓展,对拓展进行边界限定,不允许出现在接口或者抽象类中不存在的public方法
  • 参数类型、引用对象尽量使用接口或者抽象类,而不是实现类
  • 抽象层尽量保持稳定,一旦确定就不允许修改,通过拓展完成接口完成对应功能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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