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散记

 小米说,北京是个耗人元气的地方。

  回到老家,与在北京的生活对比,差别是什么?

  日出之后才起床,日落之前就已经吃过晚饭,准备休息,每天整理房间帮妈妈做饭,修剪花草,浇浇园子里的菜,比之北京,这样的日子,象是神仙过得日子了。

  在北京虽然也有时间看书,但是很难安静下来读个长篇,每次都是看了几页就去做其他的事情,生活和表达都网络化了,与人交流用qq,购物上淘宝,吃饭叫外卖,休息的时候关上门,把全世界都关在了外边。早上要早起挤公交车,月初要给房东奉上银子……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退化或者老了,对于现代都市的快节奏生活跟不上了,而对此刻的日初而起,日落而息却充满了欣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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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饭之后,看一会新闻,然后打开枕边书,在安静中读到午夜。《白衣女人》《琥珀》都还是05年买的书,搁置很久也没看过,现在倒成了睡前的必读书。

  《白衣女人》很不错,文字简洁凝练,人物刻画生动形象。喜欢里面的玛丽安和福斯科伯爵,玛丽安的智慧、坚强、坦荡,充满了人格的大气,让人肃然起敬;伯爵的狡猾奸诈令人讨厌,但是他的聪明和幽默让人读起来很轻松尤其是那一篇长达数十页的忏悔书,一气呵成不说,忏悔的同时还充满对自己的人格和才能的自夸,真是个人才:)

  《琥珀》的封底介绍说:“这是一本和《飘》一样畅销的书,有人曾经读过十五遍,甚至为自己的孩子取名琥珀……”读完那冗长的一千多页,并未发觉它有什么可以与《飘》相匹敌的地方,对于傅东华先生中国式的翻译也不敢违心赞同。外国的风俗习惯与中国人的不同,如果为了迎合国人的阅读而将其中国化,这样的翻译未必就是好的,读者未必也就愿意接受。

  抛开翻译方面的个人风格,就其内容而言,大体上是说琥珀——一个贵族的私生女,从一个单纯的乡村女孩逐渐变成了一个风情万种、攻于心计,周旋于各种男人中间的交际花,其中的感情经历丰富而充满刺激,但琥珀却只钟情于初次遇见的伯鲁,并且在席卷了整个伦敦的那场瘟疫中与伯鲁生死相助,但是瘟疫过后,生命因琥珀而重生的伯鲁依然认为琥珀是个适合做情人的女子,而不适合娶做太太。于是,在年轻貌美的琥珀身边,走马灯一样来往着唯美貌是养的男人,这些人中甚至包括查理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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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有人让推荐一本书给他(她)的女儿,我想一定不会推荐给她《琥珀》而是推荐《飘》和《简·爱》,如果是男孩,那一定要读《牛虻》和《呼啸山庄》。

  前段时间在中关村图书大厦看到余秋雨先生推荐的《相约星期二》,大概五年前读过这本书,具体的内容已经不记得,但是当时的印象却很清晰,这的确是一本很不错的书!阿尔博姆在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之后,开始给他的学生讲述他对生命的感悟:当自己对曾经力所能及的事情无能为力,甚至个人的生活都需要人照料,面对一天天逼近的死亡,相信没有那一个人能够象阿尔博姆那样从容。自尊心,杂一个人的力量无法支配自己的行动时,只能绵化为接受事实,接受别人善意的、自己不愿意接受的帮助。

  好书,是需要常读的,好的心情是需要环境颐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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