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法国家

儒法国家

东周战争与儒法国家的诞生

核心观点:战争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核心要素。参战的国家为了胜利,产生了效率导向型的社会认同。效率第一的原则加速了国家组织结构的变化,贵族体制逐渐被郡县制取代,封建制逐渐被科层行政取代;生产方式上井田制被土地重新再分配以及私有制取代;文化上的复古与实用主义并行且最终被实用主义的法家取代。战争塑造了各个国家的权利结构和行政结构以及文化结构,导致了权利和意识的结合,最终在大一统之后走向了儒法国家的帝国时代。

核心术语

提出了累积性社会要求的是“对世界的理性化控制”,而守成性社会所要求的仅仅是“对世界的理性化适应”。在守成性社会中,人们活动的主要目的是维持而非改变既有的社会秩序与权力关系结构。

帝制中国的七项主要政治特征

  1. 帝制政体延续时间长。
  2. 科层制政府出现时间早。
  3. 有最为显著的强国家传统。
  4. 军队由文官控制,武将处于政治边缘地位。
  5. 开疆拓土(尤其是在北方的扩张)常通过北方游牧民族入主中土后的自身汉化实现。
  6. 超验宗教未曾对政治产生重大影响,政府对各种信仰的态度宽容。
  7. 商人阶级政治地位低。

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前221年)至西汉前叶(公元前206—前140年)是中国历史模式形成的关键时期,帝制中国的上述特征,皆可于这一历史阶段察其端倪。因此,本书的另一主要目的便是对春秋—战国时期的历史演变进程作出分析和解释。本书的中心论点是:春秋—战国时代的封建制度导致了诸侯国之间频繁而输赢不定的局部性战争(frequent but inconclusive wars),正是在这类特殊类型的战争中所形成的竞争和冲突,促进了效率导向型的工具理性文化(efficiency-oriented instrumental culture)在军事、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等领域的扩展,进而为春秋—战国时代社会各领域的演变提供了根本动力。

中国在秦国一统天下之后至整个西汉时期,却逐步形成了一个政治权力与意识形态权力合二为一、军事权力为政治权力所驾驭、经济权力在社会政治生活中被边缘化的儒法国家。所谓政治权力与意识形态权力合一,意指政府与儒士之间紧密的相互依存关系:一方面,朝廷将儒家学说奉为官方正统的意识形态,且朝廷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以儒士为主导的科层体制的监督和控制;另一方面,儒士群体不但给予帝制政权以鼎力支持,而且还经由种种择优录用的手段源源不断地为帝国科层体制输送管理人才。所谓儒法国家,这里指的是在西汉时期逐渐形成的一种以帝国儒学思想(imperial Confucianism)作为官方统治意识形态和合法性基础,同时运用法家手段对国家进行实质性管理的国家模式。

在中国,君主与儒士之间形成的共生共存关系不但普及了精英层面上的文化和生活方式,而且使中国的政治精英在意识形态层面上达成了很高的共识。

政治权力与意识形态权力的合一同时促成了帝制中国的以下特征:首先,大大增强了帝制中国政体的稳定性,使一个大体相似的帝国秩序在中国得以绵延两千多年。只要没有其他意识形态能代替儒家学说并与政治权力结合,形成合二为一的社会结构,后来的任何一位帝国统治者,不论是中土之汉家,还是入主之外族,总会出于统治稳定性的需要而将帝国儒学捧为统治意识形态并寻求取得儒士群体的合作。政治权力与意识形态权力合二为一的政治制度还带来了许多其他后果。比如,在国家与儒士结成联盟之后,帝制中国的政府实际上历来是由文官支配的,除非打仗,军事将领在这一政治格局中几乎没有什么合法性位置。一名军队将领即使叛乱成功,但要想维持自己的权力,他就不得不同儒士群体建立起紧密的联盟,重新组织和启动一班文官政府,而在新建立的政治架构中,军队将领仍然空无实权。政治权力与意识形态权力合一也导致了经济权力的边缘化。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历史上从未出现过巨商大贾。毋宁说,栖身于儒法政体之中,中国的商人阶级既无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力基础(像中世纪欧洲那些自治性商业城市中商人所做的那样),亦无明确表达和捍卫自身权利的意识形态依据。

为什么会形成儒法国家以及大一统的结果?
战争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时,将一直追溯到一个更为根本的机制——战争驱动型理性化(war-driven rationalization):反复发生的非毁灭性战争将迫使参战各方采取富有效率的行动以赢得战争。至于这种理性化进程将会以何种方式固定下来,则取决于该社会中其他各种结构性与文化性条件的相互影响。战争和国家发展之间的关系是双向互动的、动态的,而不是单向的和静态的。

西周体制及其衰落

春秋—战国时代的政治是在西周封建体制的土壤上生长起来的。西周时期所形成的结构性和文化性条件对春秋—战国时代的历史演变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1. 为了与商朝遗民达成和解,周朝统治者使用“天命观”来论证他们推翻商朝统治的正义性。这一思想在后世被儒家学者系统化,神圣化并最终成为中国帝制时代王朝合法性的基础论述。
  2. 为了巩固自身统治,周朝统治者在各处战略要地建立军事移民据点。这些军事据点逐步发展成为城邑-国家,在西周解体后发动战争以争夺统治权。同时,这一活动传播了汉语文字,为精英文化的传布和绵延提供了物质基础条件。
  3. 周朝统治者将统治民众分为“国人”和“野人”两类,其中国人享有轻税赋、官学教育等一系列特权。在春秋晚期,各国的官学教育体系垮台,导致部分师生不得不依靠私人教育来谋生,并撰文表达他们对社会变化的思考,于是诸子百家就此蜂起。这些学派的开创者大都源于周朝的官学系统,百家都带有西周时期政治文化的烙印,因此西周历史对整个中国历史形态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关键的影响。
  4. 为了控制诸侯国,西周统治者创立了一套宗法制度。宗法制度成为春秋战国时代的哲学家(尤其是儒家)发展理论的灵感来源,早期儒家的著述后来逐渐被抬升为帝国儒教,成为帝制时代规范和调整中国人政治、家庭和性别关系的生活准则。

西周王朝存在了近三百年之后崩溃了;中国史家基本上将它的衰亡归罪于某些君王的昏庸无能使周朝丧失了天命。西周所奠定的一系列结构性—文化性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春秋—战国时代战争驱动型冲突/竞争的性质及其结果。

东周历史时期

东周历史依次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霸主期(公元前770—前546年)、转型期(公元前546—前419年)和全民战争期(公元前419—前221年)。

霸主期(公元前770-前546年)

霸主期以西周王朝的崩溃和诸侯国力量的上升为开局。此时没有哪个国家有能力消灭其他国家,因此该时期战争的目的除了领土扩张外,更多是为了掠夺战利品和攫取霸权,成为一个能够支配其他国家的霸主。霸主国一方面为附属国提供保护,另一方面会干涉附属国的政权继承、外交等事务,还会借周王室的名义来提高其霸主地位的合法性,因此霸主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封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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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主期内存在四个大致分隔的主要战争区域:以齐国为中心的东方(中原)战区、以楚国为中心的南方战区、以晋国为中心的北方战区和以秦国为中心的西方战区(表1显示了四大战区大部分所涉国家),齐、楚、晋、秦四国最终分别成为四个区域的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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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个成为霸主的国家具有两个共同特征:第一,都地处中国的外围,不会多面受敌;第二,都率先摆脱宗法制度的束缚,发展效率导向型行为和文化。效率导向型行为是指人们行事方式的依据是对利害得失的理性计算而非当下的社会常规。该时期内,为了在不断的战争中存活甚至壮大,只能将赢得战争或苟活保命作为首要目标,因此由战争引发的冲突/竞争刺激了效率导向型的工具理性文化首先在战争行为中兴起,继而扩展到其他社会领域。

如何管理新占领土的问题随领土的不断扩张而产生,当时主要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是郡县制,一些诸侯国国君专门任命统辖该领地的官员,最早为霸主国所用;第二种是二级封建化,国君将新占领土赐给有战功的军事将领或是国君公族的成员。后者引发了危机:随时间推移,世卿贵族权势愈来愈大,与国君的关系却越来越远,这引发了诸侯国君与世卿贵族之间的冲突,冲突日益加剧导致了整个封建政治制度的危机。由于领土扩张直接带来了二级封建化的种种问题,许多国家不再热衷于开辟疆土,导致战争的性质发生较大改变。

霸主期结束的标志是晋、楚弭兵。晋国的贵族内斗、楚国的多面受敌促成了这次休战,而这次休战又加深了几个诸侯大国的封建危机的程度,促进了封建国家最终向科层制国家的转型,持续了将近两百年的霸主体系落下帷幕。

转型期(公元前546-前419年)

转型期始于封建危机的深化,终于科层制国家的形成。弭兵大会后,主导中国政治走向的是晋国的分裂与魏、赵、韩的兴起。与楚国休战后,使晋国贵族凝聚起来的外部压力消失,于是注意力更多转向内斗,加速了晋国内部的分裂,最终建立了“三晋”。

三晋的统治面临着两大挑战:第一是封建危机,统治者们都清楚封建危机的根源与危害,因此他们逐步推行非世袭的、以郡县制为中心的官僚体制,并对土地所有制、税收与法制都进行了改革;第二是国家位置不利、国形不合理,于是他们积极向外进行军事扩张。其中,魏国由于实力相对较强但地域政治位置十分不利而率先进行了以法家思想为指导的改革,在较短时间内从封建政体转变成中央集权的科层制国家。改革后,魏国国力大大增强,便开始进行领土扩张,这对邻国造成了威胁,迫使各国都开始进行法家改革,这又进一步增强了各国的军事能力和扩张领土的欲望。这种改革与战争的相互促进构成了转型期之后历史发展的一个新的引擎,为全民战争时代的到来开辟了道路。

该时期内的战争驱动型改革是对当时战争所造成的不同环境的回应,几乎触及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们不但加强了国家的权力,改变了国家与社会的性质及其关系,而且为全民战争时期的改革积累了经验和教训,具有至关重要的历史意义。

全民战争期(公元前419-前221年)

全民战争期缘起于在魏国开始的法家改革浪潮。该时期内,战争持续时间更长,投入的物质资源更多,国内参战成年男性人口的比例很高,并以领土扩张为战争首要目标,因此称作“全民战争”。科层制国家的形成解决了封建危机,国家扩张领土的欲望大大增强;同时法家改革极大增强了国家实力,使全民战争在技术上成为可能。

魏国改革掀起了法家改革浪潮,为了理解这些改革为何对全民战争的出现和秦国统一中国具有关键作用,作者对秦国所推行改革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考察。秦国的改革由商鞅主导,主要措施有建立中央集权的科层制国家,择优录用以选拔官员;严刑峻法,收紧对国内人口的控制;奖励军功;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国家税收能力;抑制商业活动。改革的目的是建立一个能够对全部人口实施总体性控制的中央集权的科层制国家以最大程度地从社会中汲取人力与物质资源,更有效率地进行战争。改革与战争之间的相互促动机制与充满领土欲望的战争联手推动了历史的演变,并为秦国一统天下开辟了道路。凭借法家改革的成功、理想的地理条件和地缘政治环境、广纳贤才等优势,秦国实力日益强大,逐一灭掉其他六个主要诸侯国,并于221年一统天下,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科层制帝国。

儒法国家的形成

秦国统一中国之后,封建战争便失去了推动历史演变的作用。随后约八十年内,中国历史经历了快节奏的演变阶段,发展趋势并不明确,直到儒法国家诞生。

秦朝的覆灭

作者认为,秦朝速亡的关键原因是它在统一中国后对其囊括天下的组织能力的有效性以及其在全民战争时期发展出来的一套严酷的统治手段过于自信。当时的国家权力太过强大,不受任何社会力量的有效制衡,因此秦帝国从未建立起一套能够成为国家与社会精英群体合作基础的统治性意识形态。

秦朝统治的基础不是奠定在国家与社会整体或社会某一阶层之间的某些契约性关系上,而是奠定在国家对社会进行彻底控制的能力之上。统治者的苛政暴政给社会带来深重的灾难,最终爆发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在陈胜、吴广的带领下起义军数量迅速扩大,其他地方也纷纷揭竿而起,最终推翻了秦朝统治。秦朝灭亡后,刘邦和项羽开始了对政权的争夺,最终刘邦取得胜利,并建立了汉朝。

西汉初年的历史演变

汉朝沿袭了秦朝的科层政治体制,但在两个关键方面与秦朝政治存在差异:第一,汉初的统治精英采纳道家的黄老之术而非秦朝的暴政,这种无为而治的国策取得了成功,促进了农业、商业的发展以及人口规模的增长;第二,汉朝的政治体制同时包含科层制和封建制,这种封建政策成为了国家的不安定因素,封建王侯反叛汉室,于是刘邦又不得不逐个消除早先被其授予王号的封建诸侯。但是在铲除这些诸侯王势力的同时,刘邦又给自己的儿子们封王授土,这一举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刘姓宗室的安全,并借以制衡吕后的势力,也确实起到了这样的作用。但长远来看,这一举动还是留下了后患,封建制度的不稳定性并没有消失,中央政权与诸侯王之间的冲突依旧存在,于是为了稳固统治,汉文帝和汉景帝都采取了削夺众诸侯王权力的政策,并加强科层化管理。

儒法国家的形成

西汉初年所采取的黄老之治以及以科层制为主的政治体制这两项基本国策取得了巨大成效,出现了“文景之治”这样一段繁荣安定时期。但同时也出现了新的问题:首先,商人阶层操纵市场能力的提升连同人口的大量繁衍增长导致许多农民破产;其次,科层体制地位稳固确立后,如何选任官吏成为当务之急;第三,统治缺乏合法性基础。这些问题的出现以及统治者采取的解决方式最终导致儒家学术上升为帝国统治的意识形态。

这些变化是在汉武帝时期完成的。汉武帝治国施政之术的核心是“尚法尊儒”,即同时遵奉儒、法两家的学说。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想法,并创立了一套从中央太学到地方郡国学一律教习儒学经典并从学生中选拔人才的官学教育体系以进一步抬升儒学的地位。自此,儒家知识精英群体与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盟从此开始形成。同时,汉武帝采用了许多法家的思想来治理国家,包括向西扩展汉政权的统治疆域,重新采用部分秦代法律并加以创新,解除诸侯王侯的全部政治权力、拔除世家贵族的势力根基、消灭地方豪强等等。于是,该时期内形成了奉儒家学说为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基础,同时采用工具主义的法家作为御民之术的、中央集权的科层制国家,即儒法国家。这样的政治模式在中国历史上一直持续到1911年辛亥革命时才寿终正寝。

儒法国家与帝制中国政治特征

虽然统治阶层与儒士之间的联盟使得儒法国家具有极高的稳定性,但传统国家的基础设施薄弱,即使是“儒法国家”也无法像现代的民族国家那样对社会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那么为什么这种体制能够延续两千多年呢?这种政治形态又与帝制中国的政治特征有什么关联呢?作者认为,解释这两个问题的关键是政治权力与意识形态权力之间的关系。

儒教似乎是唯一的专门为国家统治而设计的一套意识形态体系,政治权力(国家)与意识形态权力(儒教)之间结成了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只要没有其他意识形态体系能够比儒教更好地为国家统治提供合法性基础,只要儒士阶层在中国仍然存在,新的统治者就不得不继续将帝国儒教奉为统治意识形态,并继续依赖儒士阶层进行统治,这就是儒法政体生命力的来源。因此,即使在朝代更替中儒法政体可能会被改变或中断,但最终都没能将帝制中国的政治体制从“儒法国家”模式中扳开,甚至在北方游牧民族入主中土时为了更好地进行统治会主动进行自身的汉化。就这样,儒法政体绵延了两千多年。

儒法政体中,中国实质上处在文官政府的管理之下,国家政权与儒士阶层之间的紧密联盟并没有给军事将领留下政治上的合法空间。即使军队将领通过军事势力获得了国家政权,他们也不得不将统治基础奠定在帝国儒教之上,寻求与儒士群体的合作;若是军事力量曾经造成了前朝的灭亡,后世更会引以为鉴,进一步加强对军队的管理。因此,军事权力处于儒法国家的边缘地位。

此外,在儒法政体下,儒教能够满足中国人大部分的宗教需要,其他超验性的宗教只能充当配角,也无法渗透进入政治的核心领域,因此只要这些宗教不被怀疑为煽动叛乱的工具,就能得到政府的宽容对待。商人阶级没有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力基础,也没有表达和捍卫自身权力的意识形态依据,即使是商业最鼎盛的时期经济也未能脱离中央的掌控,所以商人阶级无法获得重要的政治地位。

总结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频繁爆发的战争是形塑该时代历史发展的最为重要的因素。春秋战国时代的封建制度导致了诸侯列国之间频繁的局部性、非摧毁性战争,这种独特的战争驱动型冲突催生了效率导向型行为的快速发展,并很快积累成宏观水平上的社会演变,刺激了该时期各个社会领域的发展。

然而,由于该时期中国社会的其他社会力量发展薄弱,社会的多元化程度很低,战争催生的军事权力、意识形态权力和经济权力的发展最终均为国家所控制。国家权力的一元独大为儒法国家的形成开辟了道路,在秦国一统天下之后至整个西汉时期,逐步形成了一个政治权力与意识形态合二为一、军事权力为政治权力所驾驭、经济权力在社会政治生活中被边缘化的儒法国家。

儒法国家形成后的帝制中国达到了非常高的层次的“强制性普及”。君主与儒士之间的共生共存关系不但普及了精英层面上的文化和生活方式,而且使中国的政治精英在意识形态层面上达成了很高的共识。这赋予了儒法国家很强的生命力,因此中国的帝制政体延运续祚,绵延不绝。

参考

五德终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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