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百年孤独》

读书时间:

2022年10月27日的下午,上午睡到十点,一点才下床吃饭,还是静不下心,下午看了3章,晚饭后看了1章。

近期感受:

运动会丶新生军训都在进行,一直在思考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最起码社交上面很一般,其次更不是一个自律的人,没有擅长的地方。

热爱的,习惯的才有可能造就事业。因为前几天看到一个视频,一个人说另一个人,去哪里都带着速写本,对画画的喜爱到达这么一个程度,才算的上有所收获。

如果让我无功利的去选择,可能看电影解说就是最大的娱乐,看书要难一些,但是感受要比看视频更好。包括画画,要开始去刻意的让自己时刻都画画。

言归正传,以上是看书之前的时间和感受,之所以要说是因为书是那本书,但不同的时间是有不同的感受。

同时不同的读者也有不同的感受。正是需要将看书与自身成长联系在一起,看书才有了意义。

一丶看书习惯

1.记录人名

《百年孤独》很难读下去的一个原因便是人名很多,很相似。于是我每遇到一个人名就记下来,加上身份,如果遇到一个人名不认识时就可以去找他是谁。

主要的人名

2.贴便签

在看书时,一句话可能会激我别的天马行空的想法,此时如果不记下来会忘掉,很可惜。但如果写在书上,又把书弄的不整洁。于是可以贴便签,记录所想。

同时每一章我也会写一个大概剧情,从而明确这本书的剧情大致走向。

记录感受

一章的剧情梗概
二丶大致剧情

第一章

        族长老何塞带领300户居民驻扎在马孔多,这里几乎与世隔绝,只有吉普赛人能找到这里并推销各种小玩意,老何赛想象丰富,总想利用这些小玩意去改变生活,并且打算带领族人迁移,皆以失败告终。

第二章

        先讲了老何塞带领居民迁移到马孔多的原因,然后是他们的大儿子与一位寡妇发生了关系,并且被一位吉普赛人诱惑私奔,母亲去寻找未果,却意外带来了现代文明成果。

第三章

        家里接纳了一个他们并不熟悉的人委托送来的小女孩,马孔多这个村子蒸蒸日上,却意外出现了夜盲症,老吉普赛人复活回来,并让夜盲症消失。村子搬来了一位里正(政府官员),而二儿子却看上了里正最小的女儿。

第四章

      家里装修,买了钢琴,请来负责安装钢琴的意大利人受到了两个女儿的青睐。二儿子终于与里正小女儿订婚。老吉普赛人去世,老何塞发疯。

(记录不够准确,估计只有我自己能看懂,书中细节之丰富,还请有兴趣的去看原书)

四丶富有感情

        我觉得最可贵的,是对书中的人或物有感情,看电视剧电影,或者看小说,大家都有这种体会。最典型的就是朋友说他看《平凡的世界》,里面有个女主死了他特别难受,也对双水村有了感情,很想去看一看。

        慢慢的,我也对马孔多有了感觉,文中人物形象开始丰满,自己也开始跟随他们的故事经历心情跌宕起伏。

        这是最有意思的地方,触动感情的作品,才是好作品。而不自觉之间,就慢慢被其中的很多价值观所影响。

五丶一些有趣的地方

1.孤独频繁出现

孤独一词频繁出来,也多次与死亡相连,可以说不停的点题了。

2.开篇第一句的句式用了多次

对于《百年孤独》,可能对他的印象就是世界名著丶晦涩难懂丶魔幻现实以及他开篇第一句“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看了第一章结尾处,就知道见识冰块的下午是如何的了,但是看完四章后还是不知道面对行刑队是一个什么情况。

而这种的表述则非常之多:

以至于多年以后,在政府军军官向行刑队下令开枪的前一刻,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又回想起三月里那个温暖的下午。(第一章)

在这张唯一的全家福照片上,奥雷里亚诺身穿黑色天鹅绒正装,夹在阿玛兰妲和丽贝卡中间,那倦怠的模样和深邃的眼神与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时一般无二。(第三章)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阿尔卡蒂奥将回想起梅尔基亚德为他朗读那一页页不可理解的文字时的颤抖,他自然是听不懂,但那铿锵的音调听起来仿佛教皇通谕的吟唱。(第四章)

多次提到的面对行刑队,一定是本书的高潮吧!如此多的提到,肯定让读者好奇。

3.前后相连,但不明说

第一章,先讲老何塞如何为新鲜事所疯狂,然后提到之前他是一位多么优秀的族长式的人物,指导人们播种丶教育孩子等等。而他的家里也是村里最好的,有很多东西,包括畜栏里有山羊丶母鸡等,而斗鸡是唯一禁养的动物。

起初读到这里,我以为斗鸡不产鸡肉,只有玩耍的作用,来说明他们很务实。

但是看到了第二章才发现,之前老何塞在斗鸡时杀了个同村的人,正是良心过意不去才搬到马孔多,而他走的时候把所有的斗鸡都砍了头以此祭奠那个死去的人。

所以说看了第二章才知道第一章的这句话原因就是什么,而作者也没有明说从此他们不养斗鸡,但是读者可以轻松找到他们之前的联系。

有意思。

六丶精彩句子摘抄

这是记录最重要的地方,一些句子读起来,真的太爱了。


比如搞笑的:

1.因为收养的孩子丽贝卡爱吃土,乌尔苏拉为了改掉这个毛病就去搞了个很苦的药让她吞下,认为这样有用。而丽贝卡拼命反抗,发出听不懂的呼号,然后……

“印第安人听得目瞪口呆,说那是他们语言中最污秽的辱骂。乌尔苏拉知道后,在药物治疗之外又加上了皮带抽打”

2.乌尔苏拉时刻警惕安装钢琴和教跳舞的意大利绅士对女儿动手动脚时,老何塞说“你不用那么担心”,“这人是个娘娘腔”

3.对手斗鸡失败后,对老何塞说:“祝贺你,看看这只鸡能不能帮上你女人的忙”(因为某些原因他和乌尔苏拉暂时未发生关系)

老何塞对众人说:“我马上回来。”

然后对对手说:“你呢,赶紧回家拿上家伙,因为我要杀了你。”


比如非常精彩的句子:

1.“世上正发生着不可思议的事情”,他对乌尔苏拉说,“就在那边,在河的另一边,各种魔法机器应有尽有,而我们却像驴子一样生活。”

(每个人都害怕被世界抛弃,向往着开放,而不是封闭)

2.全亏了她,那泥土夯平的地面,未经粉刷的泥墙和自制的粗木家具才永远一尘不染,旧箱子里存放的衣服才永远散发着罗勒的淡淡香气。

(一方面夸了女主人的勤劳,其次运用了很好的对比,原来物品不是很精致:未经粉刷丶粗木丶旧箱子,通过女主人变得很精致:一尘不染丶淡淡香气)

3.“我们还没有死人”,他说,“只要没有死人埋在地下,你就不属于这个地方”

(故土难离,还有埋在脚下的亲人)

4.为此,每当乌尔苏拉因丈夫的荒唐而光火时,总要约过三百年的因缘巧合,诅咒弗朗西斯·德雷克袭击里奥阿查的那个时刻。这不过是一种发泄,因为事实上他们俩至死都没有分开,联结他们的是比爱情更坚固的东西:共同的良心谴责。

(因为百年前的往事促成了一段姻缘,而后代吵架了那这个说事很有意思,然后转折,夫妻之前多是刀子嘴豆腐心。)

5.家人没有办法,只得把她收留下来。奥雷里亚诺耐心地在她面前从头到尾念了一遍圣徒节期表,但她对所有名字都没有反应。

(这里是非常有趣的,说明了信奉基督教的人的一个起名原则,我有很多发下起名也是这样)

6.他的确一度死去,但难以忍受孤独又重返人世。

(这句话很绝,我惧怕死亡的原因也是如此,世界与我无关,没人记得我,多么可怕的一件事,这句话太精辟了,可以当个性签名了。而这句话也不是随意一写,而确实有个重要的人物是这样做的)

7.她睡前没有熄灭蜡烛,醒来已经身处火海。

(牛,太牛了!这句话我本以为是一种修辞方法,其实是描写的事实,她就是忘了灭蜡烛然后房子被烧了.......)

8.她立即将指尖信折起藏进胸衣,望着按帕萝·摩斯科特的眼神中充满无尽感激,还有结下生死之盟的无声承诺。

(描写感谢这一句也是绝了。)

9.他被归为那类无用的老翁,他们像幽灵般在卧室间步履蹒跚地游荡,高声追怀美好岁月却无人理睬,直到某天清晨死在床上才被人想起。

(虽然书里现在时代久远,但很多事情,无论哪个时代都适用。)


但是关于情爱的句子,也是极好。作者还有一本专门的爱情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曾经偶然翻阅几下,自然晦涩难懂,但如果《百年孤独》再去,估计可以。

1.蕾梅黛丝走近问了几个关于小金鱼的问题,奥雷里亚诺无法回答,因为他猝然间喘不过气来。他想永远这样待下去,守着他百合般的肌肤,伴着他粉翠色的眼睛,听他以对待父亲的尊敬,每问一个问题,叫都叫一声“先生”。

2.奥雷里亚诺寄情于无头无尾的诗行。他把诗句写在梅尔基亚德斯送他的粗糙羊皮纸上,写在浴室的墙壁上,写在自己的手臂上,而所有诗句中都有蕾梅黛丝幻化的身影:蕾梅黛丝在下午两点令人昏昏欲睡的空气中,蕾梅黛丝在玫瑰无声的呼吸中,蕾梅黛丝在蠢虫如沙漏般的暗地蛀蚀中,蕾梅黛丝在清晨面包的热气中,蕾梅黛丝无处不在,蕾梅黛丝无时或缺。

3.他们成为人群中一对幸福的情侣,甚至开始怀疑,爱情或许可以是一种比夜晚幽会中疯狂而短暂的快乐更平和深沉的感觉。

4.“要是单独在一起,我们就可以点亮灯,互相能看见,而且我想怎么叫就怎么叫,不用管别人,你在我耳边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还有很多忘了划的,暂时写这些。

七丶我的收获

1.情感体验

前面提到,这方面其实不是单一的,看电影看电视剧也有类似感觉,就是代入感,为之哭为之笑。

2.想象力比视觉化更好

当《平凡的世界》拍成电视剧,我是不敢看的,因为我心中的主人公也许脸部是模糊的,但是有我自己的认识,当他们具化时,不满意的地方很多很多。电视剧很难拍出内心所想。

同样,每天沉浸在电视电影里的我们,需要在中,通过我们的想象,构建自己的理想形象。

3.增加见识

一方面是单纯的知识,如果书中提到的果园蔬菜,吉普赛人,这都能增加知识。

另一方面是写作知识,一些句子的描写,激荡人心。

4.《百年孤独》本身

前三条都是看书的用处,就这本书来看,其实我是特别喜欢的,这是一本可以放在床头的宝藏书籍。

看的大多都中国的书籍,但又因为太过于熟悉少了些幻想色彩,而《百年孤独》主要写的南美洲,不知道作者写这本书时又没有来过中国,考虑过中国读者。所以我所看的是一个更加新奇的世界。

因为前面几章反复看了几遍,上一次看完我还会搭配视频食用,听听up主所讲,看看弹幕和评论,也能增加很多理解。所以没有什么难度,可以整本书轻松拿下。

因为没有看完,所以我现在比较喜欢的是一些短句,写的特别好,所以摘抄下来。虽然没有总的剧情感受,但是一些细节剧情也很喜欢。

这毕竟是一本小说,对个人的现实意义到没有很多,只是一种消遣,一种精神上的满足。

但还是要思考下现实,感受到了美好的东西,所以要把现实搞好,才有时间来做一些开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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