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一次家里来了一群叔叔和爸爸在院子里谈事。自己抱着猫坐在台阶上听他们聊天,摸着摸着,发现她肚子上一个粉色小豆豆,赶紧找爸爸要了红霉素软膏给她抹上,可爸爸对我的着急无动于衷。过了一会,又摸出几个小豆豆,还是三个一排,排两排的。那时对动物常识的缺乏可见一斑。
然而时隔这些年,并没有改善多少,最近在看精简版《昆虫记》,里面谈到常见的各种昆虫,蛆、屎壳郎、天牛、蟋蟀、萤火虫等,有恶心,有新奇,有惊喜,更多的是感叹“虫生有趣”,“虫生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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蛆
所有虫子中最恶心的莫过于滑溜溜,静悄悄的蛆了,虽然我知道它不能拿我怎么样,无手无脚,无牙无毒。后来想,对蛆厌恶可能是人的一种本能,因为它代表着腐烂,代表着死亡。我们都没死过,但是都看到过其他动物死亡的场景。
但是在《昆虫记》里,我才知道蛆竟然会被自己液化成的肉汁淹死,所以才要不停地蠕动身体,露出尾部的气孔来呼吸空气。
屎壳郎
小小的屎壳郎(圣甲虫)会团起拳头大的粪球。在搬运粪球的过程中,通常会出现一位居心叵测的帮手佯装帮忙,一开始在前面帮忙拉,后来是死死抱着粪球,主人独自滚着粪球上坡,还要加上一个它的重量,实在是又懒又坏。一旦精疲力竭的主人稍有松懈,它就会抱起粪球逃走。
它们花大量时间团粪球,挖掘储藏室储存食物,然后花好几个星期吃饭,因为它们的粪便是一盘长长的带子,从不间断。这才是真正的吃货,网络上那些自称大胃王的可以下岗啦!
食尸虫
食尸虫们会齐心协力埋藏尸体,可谓模范家庭,然而一旦挖掘工作完成,过够了衣食无忧的日子,便会“无事生非”,打得死去活来,自相残杀,首先丧命的通常是那些老弱病残。
蝉
蝉因其叫声广为人知,在蝉和蚂蚁的寓言里,蝉是好吃懒做的家伙,蚂蚁则是勤劳勇敢的象征。实际上蚂蚁会在蝉凿开树皮喝树汁的时候凑过来占便宜,更有甚者会咬它的腿脚,爬上它的背,挠它的触须,甚至试图拔出它的“吸管”,直到蝉不堪其扰,放弃自己的劳动果实。但是蝉走的时候会给那群强盗撒一泡尿以示蔑视,着实令人好笑。而几个星期后,蝉通常会被蚂蚁们“掏空”躯壳。
蟋蟀
蟋蟀是唯一有自己的“房子”的昆虫。它们对房子的执念丝毫不亚于人类。它们精心选址,不断翻修、完善,直到去世。作为房奴,也稍感安慰,和蟋蟀一样每天花费巨大的精力去供养它,打理它。
蜂
蜂窝对人类建筑结构的贡献大概是昆虫界最大的。然而能造出如此完美的巨型建筑的胡峰,却不知道“原路返回”这个道理。作者法布尔用一个玻璃罩子把地面上的一个蜂窝罩起来,外面的蜂能挖洞“回家”,进去以后大家却不知道怎么出去,连续一周都找不到出路,直到被活活闷死。它们从来没有遇到过“玻璃”这种透明的障碍物,最基本的创新对它们而言却是不可能。
然而这么笨的蜜蜂蜇起人来毫不含糊。小时候家里养蜂,所以被蜇是常事,手眼腿脚头无一幸免。毒刺留在身上,被蜇的地方迅速肿起来,红肿发亮,眼睛眯成一条缝,手脚肿得像馒头。蜇的多了,偏方也多了:肥皂水、尿素水、拔火罐、涂牙膏、涂大蒜汁。所谓偏方,就是不具备医疗条件时人的无奈之举,然而有的确实管用,说明有一定的科学依据。但在医学发达的今天也不能偏信偏方,尤其是网络上疯传的万能食疗法。
好奇蜂为何要不惜付出生命代价去自卫呢,何况我又不想伤害它,最后闹得一死一伤,实在是天大的误解。
法布尔也用同样的陷阱捉苍蝇。把一个开口向下的长颈大肚瓶放在支架上,瓶里放些肥皂水,水在开口处形成一个环形湖,并在开口处放一块糖作为诱饵。苍蝇飞来了,刚开始,它们看到日光来自上方,就垂直往上飞进了陷阱,在瓶里反复撞上玻璃壁直至筋疲力尽。所以有时间了想试试。想起为何夏天家里放一盆水,早晨起来会有很多死蚊子,无意间学到了抓蚊子的好办法,细想其实抓到的大都是去水中产卵的母蚊子吧。
天牛
书中说天牛幼虫在树干里会生活长达3年,以木头为食,一边吃一边挖掘通道,吃饭盖房两不误。早知道每一只天牛都至少3岁,可能很多男孩子就不会用木棍插进它们的屁股里,制作“小风扇”了。
萤火虫
学过囊萤照读的故事,源自《晋书·车胤传》:“车胤恭勤不倦,博学多通,家贫不常得油,夏月则练囊成数十萤火以照书,以夜继日焉。”
这个典故不知道害了多少萤火虫。我们抓了许多萤火虫装在玻璃瓶里作灯,但不是为了读书。有的将萤火虫有荧光的尾部撕下来贴在额头,说自己是包拯。
这个典故不知真假,但现在因为夜晚都是灯火通明,萤火虫们失业了。自从有了灯,白天越来越长,黑夜越来越短,清醒的时候越来越多,沉睡的时候越来越少。纪伯伦说,醒着就应当清醒,睡着就应当酣睡。可我的清醒不是他说的清醒,我的酣睡也不是他说的酣睡。
这些虫子们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从小就见,其中很多从小就怕。陌生是因为对它们的身体构造和基本生活方式一无所知。因为无知所以无感,对它们的死漠不关心,至少感触不深。拍死蚊子的时候毫不心疼,甚至有一种成就感。因为无知所以害怕,它们靠近时会感到恶心。如果精神能量也是相互的,那么我怕它的时候,它是不是也怕我?我讨厌它的时候,它是不是也讨厌我?
人自称高等动物,无獠牙利齿,却能征服世界,颇以为傲,但人死之后却沦为蛆虫的食物,概莫能免。孔子曰“未知生,焉知死。”法布尔关心这些低级动物,不过是关心生命的起始和终结,关心物质是如何聚集的,如何获得生命的。生命终止时,物质又是如何分解的。
我们对人的感情最深,其次是家畜和宠物,其次是昆虫。这大概是生物之间彼此取暖的一种本能吧。相同的身体构造决定了有共同语言,相似的身体构造决定了沟通起来比较容易,身体构造差异越大,沟通越困难,隔阂越深。哺乳动物和人的构造类似,所以更容易培养起感情。所以男女之间隔阂在所难免。
法布尔活到92岁,一生的大部分时间在乡下渡过。56岁那年,他买了一片荒地,取名“荒石园”。在这本书中他说有一个愿望,在自家附近有一个鲜为人知的水塘,周围长满灯芯草,水面上飘着浮萍、荷叶。空闲时可以坐在池塘边,柳荫下,思考水中那原始、单纯、温馨、野蛮又淳朴的生活。
他是一个天真的人,终其一生怀着童心去观察昆虫们的生活。所从事的事业也是不为人理解的,因为需要与人们厌恶的家伙们朝夕相处。我不知道他的荒石园有多大,但是可以想象那是一个偏僻的地方。这个天然乐园地上地下都是他的实验室,瓦罐、金属罩、玻璃罩里是各种死了的和活着的动物,地下是他精心设计的很多巢穴。附近的村民和孩子们尤其喜欢和他做交易,腐木、死老鼠他都视若珍宝。
他在这里日以继夜地观察着,期待着,记录着。生命的狂欢不分昼夜,有惊奇,有振奋,有不解,时间久了,见证了它们的生老病死,爱恨情仇,自然会对小家伙们生出感情来。而大胆假设,小心论证,在此过程中精心设计,仔细观察,耐心等待大概是科学家们最大的乐趣了。
不喜欢看武打片和动物世界中动物打架的场景,但在这本书中看惯了虫子们放毒、设陷阱、欺骗、伪装、抢劫、偷窃、厮杀、掠夺、恃强凌弱、自相残杀,不得不承认人类世界的矛盾在动物的世界从来只会更残酷。而那看似弱小的虫子们个个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实在是生活所迫。
与昆虫世界的残酷无情相比,人类社会确实要文明太多,他们对动物们的探索和模仿从未停止过,作为装饰的各种花朵,深入生活方方面面的仿生科技,医学事业的突飞猛进,就是证明。我们孜孜不倦地研究动物的同时,有的动物或许也在以同样的热情研究人类。
没孩子的时候把宠物当孩子养,有孩子的时候把孩子当宠物养。家里那几乎可以组成一个动物园的毛绒玩具不过是大人偷懒的一种方式,既娱乐了孩子,还免去了照顾动物们吃喝拉撒的烦恼。然而毛绒玩具始终不能替代真实动物陪伴的快乐,首先在造型上就输了。
此书作者以孩子的眼睛看这些昆虫们,带着强烈的个人感情去思考“虫生”,书中的“工作狂”、“吃货”、“房奴”们令人大开眼界,书中节选的都是孩子们最熟悉的昆虫,所以尤其适合中小学生阅读。当然很适合用像我这样对虫子一无所知的大人用来消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