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所有的朋友都将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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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李白,我说“所有的朋友都将渐行渐远。”

什么?不信。

唉!现在人还是太天真!这可是我用我一生的时间证明的真理,你竟然不信!

试问你们有我去到的远方多吗?有我结交的朋友多吗?有我写的送别诗即多且精吗?没有吧,如果有,这句话我也不会收回。

我的一生不是在送别老朋友,就是在结识新朋友,或者说不是在送别朋友,就是在送别朋友的路上。


小时候懵懂无知,只知道听父亲母亲和先生的话,拜师学艺,认真读书。一转眼长大了,二十五了都。我才仗剑去国辞亲远游。


拜别父亲母亲后,我第一个要告别的朋友是我的师父赵蕤。我这个师父一辈子老不正经,击剑养鸟。啥好玩干啥。我跟他也是没大没小,亦师亦友。


师父跟我说,但凡有点才华的人,怎么会去读《五年高考三年模拟》,但凡有点志气的,怎么去挤高考那座独木桥。

天下这么宽,何事不逍遥,世界这么广,何处不快活。


我记下了这句话,记了一辈子。于是我走了一条与众不同的逐梦之路。我绝不去参加高考那大多数平凡的人走的平凡的路路,我要走独一无二的举荐之路,凭我的才华碾压世界。


跟师父的告别是轻松而愉悦且充满希望的,虽然我和师父此后再也没见过面,但这个老家伙在我心里装了一辈子,每次我看到鸟儿飞过,就会想起这个爱击剑爱养鸟亦师亦友的老头。我一辈子都在践行者他要我走的不寻常之路。


我第二个告别的人是蜀山上声乐八级的和尚阿浚。


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

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

客心洗流水,馀响入霜钟。

不觉碧山暮,秋云暗几重。


阿浚是我求学时遇到的一个老和尚,佛法理论高深莫测,一副很厉害的样子,善男信女们喜欢的不得了,关键是还弹得一手好琴,常常让人如痴如醉。大概是我英俊不凡再加才华外露吧,一不小心我们就成了忘年交。


听说我要走了,他特意从峨嵋峰上下来,说要为我送别,要为我再抚琴一曲。我自然是欣慰不已。于是他给我弹琴,我给他写诗。然后深深作别。


阿浚教会了我聆听,给我不羁的生命中融进了安静和雅致。以至于在以后的无尽岁月里,想起阿浚,我的心就安静通透许多,使我终于没有被世俗蝇营狗苟所淹没。我听风听雨听江听海听胡姬的歌声,听采莲女的歌声,在聆听中我感受着生命的节奏。没有阿浚,我不会这么善于聆听。


但我和阿浚还是告别了,自此,阿浚的琴声变成了峨眉山的月光伴着我走遍了大江南北。这样的告别没有离愁,只有琴声悠扬。


第三个告别的是吴指南,跟吴指南告别,让我第一次尝到了生离死别的滋味,竟然可以那么悲痛。吴指南大约可以算作是我的的伴读书童了,我们年岁相当,他是穷苦俩孩子,比我更懂得什么是生活。我们一起出巴蜀后,在湖南晃悠,看湘水,攀苍梧山,在洞庭湖激扬文字。


离开家,吴指南扮起了父亲母亲的角色,一路上都是他在照顾着我的饮食起居,他总是能把一切都安排的有条不紊,让我省掉了很多生活上的麻烦,比如打水铺床洗衣服。我早已习惯了他在我身边,习惯了他在生活上的安排。尽管吴指南不懂得什么诗赋浪漫,他也无法理解我天马行空的想象和文章。


但那又怎样,不是所有的朋友都能和你的精神共鸣,你的吃喝睡拉撒一样需要有人为你买单,而且这样的朋友让你觉得很安心,有他在你永远不用为打理生活发愁。


然而,一场暴病,吴指南死在了洞庭湖边。我伏在吴指南的尸体上痛哭流泣,流光了眼泪接着流血。我第一次觉得生命如此脆弱,第一次觉得离别如此难过。告别师父和阿浚,至少我知道他们还会活着,还想着三五年后我衣锦还乡,看他们继续养鸟、弹琴。而吴指南,我知道我永远见不着他了,我永远的失去他了。这以后,这路上再也没有陪我一起起床读书的朋友了,也再也没有肯为我的饮食起居而操心的人了。吴指南在我心里,不是亲人,胜似亲人。吴指南的死,让我的生活彻底乱套。最主要的是他让我真正意识到了时光的宝贵和短暂。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生命真的太短了,还来不及建功立业,来不及去珍惜,生命就已走到尽头了,让人措手不及。


我趴在吴指南的尸体上哭得痛彻心扉惊天动地,连路人都忍不住抹泪。纷纷感叹:这么重情义的小伙子,现在可不多了!


但是,路还要继续,即便是只有我一个人,也要继续前行。我草草埋了吴指南,然后,继续提剑走向前方。


离开洞庭,我在庐山下仰望,惊叹中写下:

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离开庐山,我又来到紫气横溢的金陵,写下:

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


然而更多的是,我都在跟新认识的朋友们喝酒撸串。像我这自带明星光环的气质,走到哪都不缺朋友,只要我愿意,我可以和整个世界交朋友。


我流连这天上人间的多姿多彩,我花大把的钱,喝最美的酒,看最美的妞,结最潮的少年,还差点跻身金陵三环十二少。


我学会了茬架,还特别生瓜蛋子,下手没轻没重,砍完了嫌没有呈堂证供,写到诗里:

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


这样的日子,我过了三年,就不想过了。一来倦了,二来也过不下去了。因为没钱了,从父亲手里带出来的千金终于散尽,复是不可能复的了。而且还病倒了。


但是,在金陵,我作为一个外乡人,没有一个朋友来看我。“黄金散尽交不成”。我不由得想起了跟吴指南交游的日子。吴指南那是真的肯为我着想的朋友。金陵酒肆的子弟们,只管劝我喝喝喝,只有吴指南会劝我少喝点。


于是我又回到了当初埋吴指南的地方,当年我急于见新的所见,交新的朋友,一切都埋得太潦草了。于是将吴指南的尸体挖出,用刀将尸骨在江水中刮洗干净,然后背着骨骸来到武昌,借钱把吴指南重新埋葬。埋得认认真真,还给做了薄木棺材,我又一次哭得痛彻心扉。


重新埋了吴指南之后,我独自前往云梦玩起了隐居,在金陵的朋友再也没有联系。


有些朋友,渐渐淡去,可能仅仅因为那不过是一些社交关系。你以为一起喝酒撸串游山玩水,就是知己好友了,其实人家在转身的一瞬间,就会鄙视的说道:那个傻逼,一个屌丝而已,哪有资格和我一起平起平坐,逢场作戏罢了,真他妈天真。但是我知道的太迟,即便是知道了,但我还是天真不减。


在云梦,我遇见了我人生中第一个真正的朋友,颜值才华英名统统在线,我是以粉丝的心情站在他面前的,他就是孟浩然。

在我还在掐架斗酒的时候,孟浩然就已经诗名满天下了,虽然我也小有诗名,但当时和孟浩然这个大咖还是不能比的。我看着他就像看到了未来的自己。孟浩然长我十一岁,叫一声孟大哥妥妥的没问题。


大哥问我的人生理想是什么,我说我要像管仲一样做帝王师,等天下太平人民幸福了,我就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那你准备怎么做呢?大哥继续问我。

我骄傲的回答两个字:举荐。

大哥呵呵一笑,说:没用的,这条路走不通,那些当官的有几个是能容人能举荐人的,听老哥哥一句话,还是去考试吧,这个比较稳妥。知道张子容吗?三年前,我让他去考的,结果考上了,当时我要是去,说不定也就考上了。


大哥的话,我简直不能同意太多,某一刻,我也产生了去考试的念头。但我想着等举荐这条路走死了,再去走考试的路吧。

我们喝酒告别,但第二年我们又偶遇在江夏,没有预约。这个时候,大哥已经准备背起行囊赴长安考试了。但是他要先去扬州一趟。


大哥对我说:小白白,我已经四十了,我要证明一下我能行。

我激动的说道:大哥,你尽管去吧,兄弟我看好你。

酒宴摆在黄鹤楼,酒罢,我写了一首诗赠别大哥:


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

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


就这样,在我深情的注目中,大哥越走越远。

孟大哥到了长安,在朋友圈晒朱雀大街,笔直的道,一眼望不到头,美丽的姑娘,穿最红的石榴裙。


我赶紧评论:大哥加油,长安是你的。

大哥回复:嗯,小白白,你也快来啊。


过了两天,大哥晒考试成绩。

“没考好,四百分,时间不够,最好的句子还没来得及写。监考的把卷子收了……”

我赶紧评论:大哥别灰心,这考试制度就是这么无理!

大哥回复我:唉,算了算了,兄弟幸亏没来。


过了两天,大哥又晒朋友圈,是他的画像。

配文:“摩诘给我的画像,棒棒哒。”


摩诘是谁?我感受到了一丝危机,继续往下翻照片,我看到一张陌生的脸,俊秀,英气。竟能比我还帅。问了才知道是当红炸子鸡王维。

我酸溜溜的评论了一个字:帅!

大哥回了一个笑脸。


不久后,大哥又发了朋友圈。这一次,我一眼就认出了上面的那个人,这是世界上男人看到都想喊爸爸,女人看到想喊干爹的人:大唐第一总裁李隆基、基哥。

图片的配文是:“跟摩诘聊天,突然基哥闯了进来,吓得我赶紧钻床底。不过,还是被基哥发现了,呵呵。”


照片上,是基哥跟大哥的合影,想必是王维照的,王维很细心的替大哥上了美颜,脸上的皱纹都不见了。


我觉得此处该有掌声。毕竟基哥不是谁都能见到还能合影的,于是评论:大哥真帅,大哥梦想成真。外加一百个鼓掌表情。

但大哥没有回复。

……


我们就这么渐行渐远,因为我们不再一起做同样的事情

我们渐行渐远,你的朋友圈里,越来越多我不认识的人,你说的事情,我越来越搭不上话,你的情绪,我越来越无法参与。我们越来越无话可说,

我们渐行渐远,你有了新的cp,那个人却不是我。我心向山,君心向水。

不过还好,我们渐行渐远,并不代表我们就不是朋友。


几年后的一个雪夜,我突然想起了大哥,于是决定去看看他。古人能雪夜访戴,我自然也能雪夜找大哥。

见了大哥,我才对他当年的霸屏有了一些了解。

人在江湖,就得装作很热闹的样子。他的彷徨,我却误解成了炫耀。或许我的鼓掌大哥也误解成了对他的嘲笑。

谁让我们都喜欢在朋友圈装逼呢?朋友圈灿烂笑容的背后,可能是刚刚撕心裂肺的痛哭了一场,左手一张电影票右手一杯咖啡的精致生活的背后,可能是还不完的花呗。


当我们又坐到了一张桌子前时。在我的再三询问之下,大哥说起那天被基哥在床下捉出来的事情。

原来,当基哥把大哥从床底下拉出来时,王维热情的向基哥介绍他,说他是才华无敌的大诗人。基哥一听,大诗人,好哇,就让他吟诵一首他自己的得意之作。不知道大哥哪根神经搭错了,他一紧张,出口就说基哥不会用人(不才明主弃)。基哥当场就翻脸了,呵斥他,你都不来被我见用,何以说我弃你不用。

于是大哥的仕途之门就这么永久的关闭了。


说完这些,我和大哥哈哈大笑,再次把酒瓶喝了个底朝天。去他的基哥,去他的仕途,我们爱诗爱酒爱姑娘,这就足够了。再次重逢,我们都没变,只是心里都多了点沧桑。酒过三巡,我情不自禁的再为大哥写了一首诗: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孟大哥呀,我爱你的风流,爱你的洒脱。对你的敬仰之情犹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

去他的基哥,我们爱花,爱姑娘,爱酒,爱高山,爱流水,爱诗,爱一切。

大哥,去喝最烈的酒,去看最好的姑娘,你是诗中的中书令,是诗的左仆射。

但其实在我心里,我也想赴长安一趟,亲眼见一见传说中的大唐第一总裁。看一看基哥为啥让男女老少如此迷恋。


我这边刚跟大哥喝完酒,心里还在琢磨着怎么才能见到基哥时,基哥发来了约会信息,两个字:约不?

如此干脆直接,我简直不要激动死。于是我赶紧屁颠屁颠的马不停蹄的一路狂奔向长安,我的春天终于来了,我还写了诗表达自己的兴奋之情: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基哥看到我的第一眼,就爱上我了,想我青衫飘飘,气质非凡,仿佛从云端飘然而来。没有人撑得过三秒,我一个电眼,他们就沦陷了。便是大唐第一总裁也不能例外,基哥见到我,只震惊了三秒,就连忙从高高的宝殿上走下来,牵住我的手,引到七宝床上坐下,亲自给我调羹,还要喂我一口一口的吃,杨贵妃简直要嫉妒死。这明明是她的专享好不。

欢迎晚宴结束之后,我被安排进了大唐文联,有了出席大唐文艺座谈会的资格。基哥让我写个诏书国书什么的,我文不加点一挥而就,连修改都不用。


可是,我和基哥哥也注定是渐行渐远。阶级注定了我们不是一路人,一个是用,一个是被用。而且是无处不用,这就让我感到特委屈。


比如基哥哥和他的贵妃老婆唱歌跳舞调个情什么的,他也要我给写个新词,这不太不尊重人才了嘛,叔叔婶婶能忍,我李太白不能忍啊。

为了让基哥哥能重视我一点,我就稍微摆了点谱。有一次,基哥哥又让我给贵妃跳舞写新词,我就提要求,要让高力士为我脱靴磨墨,我试图用让高力士脱鞋来反驳基哥哥对我的大材小用,但力度太苍白了。还得罪了这个基哥哥身边的红人,此后我就在也没有落着好。


我又用罢工来抗议,

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

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这是我的一个超级粉丝杜甫写的,事实也确实如此。我对基哥哥越来越不满意,基哥哥看我也觉得我没有个当官的样子,真是亏得他曾经为我调羹。最后我明白了,我的这种非暴力不合作态度是没有意义的。我和基哥哥注定是两个阶级两个世界的人。


我跟基哥说:咱们朋友一场好聚好散,原谅我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你买断我的工龄吧。(赐金还山)

本想着基哥哥会挽留一下,但基哥哥毫不犹豫的就准了。我的心一下子就拔凉拔凉的。


拿了补偿金,我就离开了长安,越走越远,再也没有跟基哥聊过,有的朋友,一转身就是永远。


这次告别,是我一辈子的心伤,长安成了我永久的思念,每每想起这次告别,我都泪流满面。我再怎么仰慕你,你再怎么欣赏我,可巨大的阶级鸿沟就横亘在我们中间,不可逾越,无法弥合。一时的亲密,徒留作最美好的回忆,使人想起来就惆怅不已。


我突然想起了孟浩然。还是孟哥哥说得对,长安,不是我们的江湖。我无比的想念孟哥哥,可是我却再也找不到孟哥哥了。


因为五年前,孟哥哥长了毒疮,刚要好时,当年一起应试的王昌龄路过,跟他撸了两串海鲜,孟哥哥就这么病发而死了。

他好坏也是死在酒桌上了。我只能这么叹息了


孟哥哥是山水中的我,

我是江湖里的孟哥哥。


我多么希望能和孟哥哥组成cp,李孟或孟李多好,可孟哥哥已经和王维组成cp了,叫“王孟”。听听多好,我好一阵羡慕嫉妒恨啊!


在长安唯一叫我欣慰的就是遇见贺知章了,这个快八十岁的老头真是个妙人,诗写的清新脱俗那是有目共睹的,一首《咏柳》永垂不朽。主要是他爱喝酒,这让我喜欢死了。贺老头见我第一面,就给我起了一个响当当的外号——谪仙人。听听,多么的不同凡响,简直没有比这更符合我的气质的称呼了。他拉着我喝酒,到结账时发现没带钱袋子,于是就解下身上的金龟子当酒钱了,我都感动死了。

贺老头在的时候,基哥哥身边还有为我美言的人,他告老还乡之后,基哥哥身边就再也没有为我说话的人了。贺老头是真把我当朋友,他是真正知道我的才华价值的人,也是真正能理解我的长安梦的人。他懂我的诗,我的酒,我的梦。可我们见面太迟了,他已经垂垂老矣,我们在一起太短了。他走后,我无比孤单,长安的酒我再也没有痛快的喝过了。

后来没过几年,贺老头就死了,他叶落归根了,我又少了一个真正的朋友,我们渐行渐远,一个走向坟墓,一个走向江湖。


从长安出来后,在河南洛阳我遇见了一个不起眼的小伙子,初看不起眼,精瘦精瘦的,但一番交谈下来,觉得这小伙子志向远大,抱负不凡。看他写的诗,更是觉得此人了不得,年纪轻轻,作诗便已有了大家风范,假以时日,必能长成参天大树。他就是杜甫。


和杜甫的相遇,被后世的无聊文人们比作是太阳和月亮的相遇,孔子和老子的相遇,后人就是喜欢夸张拔高。其实当时,我是太阳不假,杜甫也就一萤火虫罢了,远远达不到后人意淫的那种程度。


遇到杜甫时,我已经混过长安,见过大腕,PK过《中国好诗人》,一首《蜀道难》稳坐总冠军。另外,还在长安打过架!

在这之前,提起基哥,提起官爵,我虽然也打哈哈:那些玩意有啥?

但终究还是有些底气不足,毕竟人家一句就把我噎住了:你当过官么?

而现在,我“一朝去金马,飘落成飞蓬。宾客日疏散,玉樽亦已空。才力犹可倚,不惭世上雄”。

繁华,我见过了,金马,我已经抛弃,客人都跑了,酒也喝光了,但又怎么样,我依然是这世上的雄才。


我的大牌范从这一刻开始丰满了。而杜甫还只是一个小渣渣。但这个小渣渣不平凡。

他最有名的诗还在苦酿中,他也没有去过长安朝圣,也没跟基哥座过谈,更不像我这样,还有贺老头这样的的大咖推荐过。


杜甫完全是以一个粉丝的激情出现在我的面前,毕竟我已经是大唐文坛第一大咖了。杜甫要和我一起玩,我说好呀,我正愁没人跟我喝酒呢,杜甫真是猛人一个,写诗肯下功夫不说,喝酒也是豪迈到不行,这样的粉丝我喜欢。几碗酒下肚,我们就成了无所不谈推心置腹的好朋友。

杜甫也特别能夸人,写了好多夸我的诗,而且还都写成了名句,什么

“诗成泣鬼神”

“白也思无敌,飘然思不群”

“飞扬跋扈为谁雄”


杜甫不遗余力地为我点赞,把一个粉丝的本分体现的淋漓尽致。

我跟杜甫一起喝酒撸串,一起骑马打猎,在广袤的天地间尽情的奔驰,后来还遇见了高适,我们三一起喝酒撸串骑马打猎,真是好不快活。这段时光后来成了杜甫心中最快乐的一段记忆,常常在他的诗里念叨。我也很快活,很珍惜那一段时光,毕竟我们一起看同样的风景,爬同一座山,睡同一个炕,尿同一个坑,这可比那个可以喂我喝羹却不能同我共饮的基哥哥让我舒服自在多了。


但是我们也还是渐行渐远。杜甫还没有去过长安,他还想去考试,至少要去证明一下自己不行。而我已经无意于长安,我只想纵情在山水之间,长安只是作为一个破碎的梦深埋在我的心底就好。杜甫过黄河往长安奔功名而去,我过长江向江南而来。


同杜甫告别,就像是告别一个老朋友,平平淡淡,我们都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既然不同路,那就各自安好,偶尔彼此想念下就好,但也绝不可能就此遗忘。


后来我经常收到杜甫这个小弟弟递来的表达对我无限思念的诗,就像闹钟一样时不时提醒我不要忘了他。老实说,写的真深情,好几次都把我读哭了,我偶尔也会随手回他一首诗表达我的思念,大多数时候,看完他的诗,我欣慰的笑了笑,不置一词。


后世无聊人们便经常拿这一点说我坏话,说我不及杜甫深情,因为我写给杜甫的诗没有杜甫写给我的诗多,每每看到这样的说辞,我都想臭骂这群人,不骂不足以宣泄我的愤怒。

你们老是拿自己在情感世界中要求回报平衡的狭隘心态来揣测我大唐男儿的旷达心扉。如果这能证明我薄情,那我对孟哥哥的情意该找谁说去,我都对孟哥哥表白了,孟哥哥对我连一个字都没有,但我能说孟哥哥是个薄情的人,你们不过是因为爱杜甫觉得杜甫可怜而替杜甫抱不平而已,这么幼稚的心智也配来评价我和杜甫。我对谁都敞开心怀,相逢就开怀畅饮,离别就各自心安,我的朋友多了去了,怎么就偏偏为杜甫鸣不平,就因为他是诗圣么?是不是非得我给杜甫回上个百八十首诗,你们才会觉得平衡,那我真不知道是杜甫廉价呢还是我犯贱?说我薄情,先去问问杜甫同意不。杜甫有因为我不回诗而愤愤不平而觉的自己情感亏损了吗?

况且,当你们这么说的时候,恰恰不是在证明我薄情,而是在证明杜甫虚情假意,就像你们蹭网红流量一样,杜甫在蹭我的流量,这样的话,杜甫的诗又有多少真情可言,无意中抹黑了杜甫而不自知,还振振有词证明着杜甫的深情,真是笑死人了。我和杜甫的情谊岂是这些无知小儿能懂的。我唐人风骨也不是你们能理解的。


生气归生气,但我和杜甫渐行渐远却是事实,他是天地一沙鸥,我是江湖一酒徒。都在漂泊,都是逆旅。他递来的诗,是我们之间唯一的交集,等我死了之后,他就再也没有知音了,他的诗就再也无处可递了。


然而杜甫并不是我最狂热的粉丝,在广陵我遇到了一个比杜甫狂热一万倍的超级富二代加官二代粉丝——魏万,也叫魏颢,他自号王屋山人。这小伙子为了找我签名,沿着我的足迹一路追寻,他从汴州到鲁南,再到江浙,一路狂奔三千多里,到永嘉的深山古村,没想到我又回天台山了,他又追到广陵,才终于找到了我。


魏万一见到我就说要拜我为师,说要跟我学写诗,他管我吃管我住,对我毕恭毕敬,做了一个粉丝所能做的一切,我感动的稀里哗啦,我们也就此成了莫逆之交。魏万虽然诚心可嘉,但写诗还是少点灵气,我虽然耐心指点了他一二,但他就是不开窍,没办法,写诗这技能,还真的需要百分之一的天生灵气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魏万虽然不能跻身一流诗人行列,但做个二流诗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所有相遇都要分别,魏万跟着我吃喝玩乐,学习了半年时间,魏万决定要去考试了,于是我同他深情告别,我把我的十几卷的诗稿交给了他,他说他要为我出专集的,我还给他写了一首长长的《送魏万之京》为他送别。

但是不知何故,魏万拿着我的诗稿,就再也没有消息了,连我的诗稿也一同石沉大海杳无音信。不然何至于我的诗后世只流传下来区区九百多首,十分之一都不到啊,魏万,你害苦我了,你让我的诗集足足薄了一尺厚啊。让后来的白居易那小子占了唐诗创作数量榜第一名。不过也无所谓了,我写诗向来是一边写一边扔,该流传的怎么都能留传下去,反正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身后无论多么光芒万丈,我也不知道了,况且只是一串数字而已。

魏万离我远去,我继续在江湖上漂泊。又有一个人给我来信说他们那里有十里桃花,万家酒楼。问我约不约。大家都知道的,我是见了酒就走不动路的人,那里有万家酒楼,我的个乖乖,那还了得,我简直可以醉死在那里了,于是我马不停蹄的赶过去,结果那厮告诉我他是骗我的,说这里没有十里桃花,但是有一湖碧水叫桃花潭,也没有一万家酒楼,但是有一户姓万的人家开的酒楼,叫万家酒楼,尽管这人骗了我,但我一点也不生气,我反而被他的真挚情谊所打动。大家都知道了,这人叫汪伦,又是一个我的狂热粉丝。

在汪伦那里,我又花天酒地了一段时间,酒喝足了,就该走了。临行时,我一个人登上小船,周围万籁俱寂,只有流水的声音哗啦啦响,我突然间觉得好孤单,我自命风流了大半辈子,却到底只能是一个人独来独往,与每一个朋友相遇然后又分别,相遇时有多么的热闹多么嗨,离别时就有多么孤单多么落寞,一种巨大的惆怅笼罩了我,我几乎快悲伤出眼泪了,就在这时,我忽然听到岸上传来一阵阵踏歌的声音,我急忙回头,原来是汪伦领着朋友敲着鼓儿踏着节拍唱着歌儿来为我送行了,一瞬间,我的情感再也不能抑制,眼泪夺眶而出。汪伦,你不愧是有心人,知道我最在乎最需要的是什么,轻易地就打开了我情感的阀门。于是一首诗流淌而出: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汪伦也眼泪夺眶而出,我们的手紧紧的我在一起,久久不愿分开。

与汪伦一别,此后,我们在也没有联系,但我永远记得汪伦的十里桃花和万家酒楼。汪伦这个名字也因着我的诗永远的留在了唐诗史上。

或许我们每个人的人生中都有一个汪伦,他总是在你最需要倾诉或关怀的时候,他恰巧出现在你的身旁,让你的心灵暂时找到慰藉,让漂泊的心暂时被关怀注满,以便我们有勇气和力量走余下的路。

我一生走过许许多多的地方,也结识过许许多多的朋友,有名的无名的,你们知道和不知道的,他们都来来去去,先走近然后又走远,渐渐的我习惯了这样的来来去去,无论热闹还是安静,这其中滋味都只能我一个人独自品尝。说不上什么悲欢离合,却能尝得见人情冷暖。朋友们注定渐行渐远,有的渐行渐远的是身体,有的渐行渐远的是情谊。不用埋怨,每个人都活得不容易。

也许,对于渐行渐远的友情,高适的一句诗最为合适表达,尽管我和高适渐行渐远的是情谊,但不妨碍他的诗对友情的诠释。他的这句诗我简直不能喜欢太多,简直太有大唐气象了。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是的,告别老朋友,去认识新朋友,总有人陪你喝下这壶叫做《朋友》的浊酒。

相聚时开怀畅饮,把每一分钟都当一辈子来渡过。分别后就各自祝福,各自心安。谁都不要成为谁生命里的负担。

如果再相遇,热情依旧,如果再分别,祝福依旧。

所有朋友都终将渐行渐远,

这回,你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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