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论》读书笔记(二十五)

《知识论》读书笔记二十五

2022年8月10日

B:所谓性质

1,所谓“性质”

所谈为性质的“类”(各性质之所以为性质)。

2,性质共相与性质殊相

所与所呈现的和官觉所得到的性质都是现实的性质,都有共相与殊相的分别,此情形与关系的情形相同。

所与所呈现的性质是性质殊相。

官觉者得自所与的性质是性质共相,可作区别工具去区别性质殊相。

3,所注重的是性质共相

一性质共相独立于任何有此性质的所与,殊相不能与特殊的个体分开,语言也无法表示,所能讨论的总是共相。

4,性质意念得自性质共相

此处所论性质是能引用到所与中一项目底谓词之所表示的共相。

官觉者所觉得性质上的分别都是现实本来有的分别。

性质意念得自性质共相,可做区别的工具去区别所与。

C:所与中的性质

1,所与中确有性质殊相

所与在官觉中所呈现的是性质殊相,部分由专官所司。

所与中有性质殊相的项目,存在的问题是所与中是否有性质共相。

2,所与中有性质共相

所谈为客观的所与,是有观的现实。

有观无观的分别,不影响到共相,所以所与中有性质共相。

但所与中有共相的有和有殊相的有大不相同。

有殊相的有是存在的有(占时空的存在、所与项目的存在)。

若将“有”限制到存在的有,则所与中没有性质共相。

3,狭义与宽义的有

存在即为狭义的有。

“有”不限制存在,则所与中有共相。但共相不存在(不占时空,也不是所与中的项目),共相实在,无法否认。

所以作者表明在此只是表示共相是实在的,所与中不仅有关系共相而且有性质共相。

4,认识需要区别工具

官觉者收容所与之所显示的共相去应付所与之所呈现的殊相(以所得治所与)。

本书注重的是认识,需利用区别工具去区别所与,关系与性质既是区别的经纬,也是区别的工具。

D:关系与性质

1,关系与性质二者底牵连

在本段注重“类”的问题,类有类共相,有类意念。

类有空实(有个体类的份子的为实,否则为空)。

谈实类要注重个体的份子(在所与上为项目)。

项目的性质不同,一定有关系的不同,但关系不同,不一定性质不同。

2,类的性质靠内在关系

没有内在关系不能有类。类共相总牵扯到共相的关联。

类性质由内在关系构成。

3,类性也靠外在关系

类之所以为类要靠共相,类共相总是性质,性质之为性质要靠关系(内在和外在关系)。

4,个体之间要有内在关系与外交关系才能有性质

性质,共相上是共相底关联。殊相说则是一套内在关系的结合。

性质共相就我们的知识和分析能力来说,有简单复杂之分。

性质殊相是一套内在关系,无分于简单与复杂。总要外在关系才有性质。性质与关系交相为用。

5,二者同样重要

从科学的分门别类说,性质很重要,但依然要利用关系。

  个体的绵延

A:所谓个体

1,认识是顿现的,它的对象是个体

事实上,官觉者总同时是认识者。

从认识论着想,个体就是认识的对象。认识是引用所得的意像于所与而得到的符合感,是顿现的,不是推论的。认识者的认识能力是本能的,虽然可以在认识后找到理由,但不能将认识视为推论的结论。

2,所谓个体

作者认为个体是多数化的,分解化的具体。

个体是所与中有①同时间的统一性(结构上的统一,可以分成关系与性质),②穿过不同时间的绵延性的所与(结构之能保存于不同的时间)。

3,绵延问题困难

绵延问题多而且困难,本书只是从个体的绵延着想。

4,性质相似和关系一致

个体有同一性才能绵延下去。

同一性即是性质相似和关系一致。

B:性质底相似

1,所谓性质相似

就性质共相说,无相似与否,只有是与否的问题。

就殊相说,没有两殊相相同,只能就所与说,所与底性质是否相似(不同时间所与性质殊相前后属于某共相多)。

2,数量和程度无法讨论

两所与性质相似是说相同的性质多,涉及到数量问题多。

另外,程度问题(两所与某性质是属同一共相,但分别大或不属于同一共相,但分别小)也无法决定是否相似。

所以事实上(非理论)存在数量和程度问题。

3,意像和所与底呈现底比较

不同时间的所与性质是否相似无法官觉到,也无法做直接的比较。

同一时间所呈现的所与是殊相,可以官觉到是否属于同一共相。对于不同时间的殊相,可以通过记忆和想象进行比较。

对以往的所与收容,保留意像,所以对于两所与性质的相似与否对认识者来说就是呈现与意像的性质是否相似。

4,现在的意像和当前的呈现相比

现在的意像可得自以往的所与,可与当前呈现进行比较。

性质共相,有共相的关联。

性质殊相,有相当于关联的关系。

若意像靠得住,可以比较(意像中的性质也有意像中的关系)。

不同时的所与的比较可意像化为同时的呈现的比较,故可得两所与的性质是否相似(用此办法在同时的呈现上取得)。

C:关系底一致

1,关系相似

涉及到多数的所与。

2,关于关系的同样的问题

就直接的比较说,关系和与性质有同样的情形。

就关系共相而言,所谈只能是每一关系所牵扯到的共相底关联。

3,一套关系图案

一套关系是由许多的关系组织成一结构和图案,官觉者可收容结构和图案,而不必记住每一各别的关系。

4,两套图案底一致与否

当前的关系图案与所收容的图案一致,无非是特别注重图案。

关系改变,结构不一定改变。结构改变,关系一定有改变的。

两套关系图案一样或不一样的程度小,不影响官觉者的一致感。

5,一致和一致感的分别

关系的一致和官觉者的一致感是两件事。两套关系不一致也可以给官觉者一致感。一致感不是根据于关系底相似的。

有不一致感,则关系大都不一致。

一致感是消极的不感觉到不一致,这是很自然的。

D:推论问题

1,绵延性普遍地说不是由关系一致性质相似推论出来的

若将这句话视为普遍的命题,则需要注意:推论的意义。此命题认为推论是由所与性质相似关系一致过渡到不同时间的所与为一个体,但认识中无此推论成分(就普遍方面说)。

2,特殊的情形也许有推论

从特殊的认识说推论或许有。

推论方式如下:同一个体性质相似关系一致,两所与性质相似关系一致,故两所与是一个体。

就归纳说,可得归纳方面的大概结论。

3,无推论的认识

在没有问题之时,官觉者直接认识个体,不是由官觉到性质相似与关系一致而推论到个体。

认识牵扯到两所与(意像与呈现)的性质相似关系一致,对此予以承认,但所不承认的是推论而已。

4,无量推延

若认识都有推论,则推论会牵扯到无量延长。

不能用无量推延表示普遍的推论。

理由:性质相似关系一致只能成为标准,要靠官觉者能够直接认识到别的个体。若别的个体的认识也需要性质相似关系一致,则会无止境的推论下去,永无认识。也说明了并不是所与的认识都是由性质相似关系一致推论而来,所以不是普遍的推论。

推论虽不是普遍的,有时仍会利用推论。

5,除非问题发生,认识是顿现的,直接的

官觉者有区别能力,利用得自所与的分别作为区别工具(性质和关系),认识是官觉者在呈现中所得的所与与意像的符合感(性质相似,关系一致)。

此符合感不是由性质相似关系一致推论而来(除非问题已经发生),官觉者的认识是直接的顿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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