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随笔》读书笔记(27)

《论洽谈》是《培根随笔》的第四十三篇文章。

在这篇文章中,培根论述了自己对谈判的形式、谈判的好处、谈判的注意事项及谈判的技巧等方面的认识与主张。

关于谈判的形式。培根认为,开头谈判比书面谈判要好,由第三者出面解决比本人亲自出马要好。也就是说,谈判分开头谈判、书面谈判和委派代理人谈判等三种形式。

关于谈判人选。一是用正直可信的人。培根说:“最好选那些正直可信的人,因为他们办理受委托的事务时会尽职尽责,而且还会及时、如实地汇报办理的结果。”二是用曾经成功办过事的人。培根强调,要任用之前成功为你办理过事情的人,因为这种人比较自信,为了保持自己的声誉他们会非常卖力。

关于谈判的技巧。一是刚开始的时候,一定要委婉地探寻对方的意图,不要一上来就直奔主题,除非你能出手不凡给对方来个措手不及。二是要观察对方和利用对方。“假如你想利用对方,就得摸清他的脾气和秉性,以便诱导他;或者了解他的目的,以便引诱他;或者深谙其弱点与短处,以便胁迫他;或者找出能影响他的人,以便说服他。”

培根特别强调,谈判的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不要指望一下子就能解决,对此要有充足的准备,逐渐促成时机的成熟。

我想,在谈判过程中,如果我们能够把握好上述三个方面,谈判一定能够达到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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