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0

上海市2022年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

根据国家工信部要求和《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和《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15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公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知内容

一、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生产企业的申报工作。

二、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生产企业自愿申请,如实填报《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申请书》中附表1-4的内容。

三、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填写《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必要时可赴现场对申报企业进行核查。对于2021年6月以来,有重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的行为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应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请于2022年8月29日前将《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申请书》和《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一式两份)报送至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版同步发送。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7月18日

来源: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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