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峰事件背后:追星不是“造神”,从艺先从德!

        近日,据@平安北京 警方通报,“演员李某某多次嫖娼被行拘”话题登上热搜,而后央视新闻更是直接点名演员李某某为李易峰。随后“如何看待李易峰此前声明”话题也登上热搜榜,一时之下,全网对此事件的关注度持续上升。

       “清朗行动”以来,对娱乐行业的整治力度在不断加强,虽然近几年每逢艺人“塌房”好像总会引起一翻“风波”,但是这次冠有“国按警察形象大使”“最高检聘任法治进校园活动大使”等头衔的李易峰似乎引起了更多方的声讨。“中国视协评李易峰事件”“李易峰事件给明星艺人提了什么醒”等话题阅读次数也已经过亿。

        近几年来,对于艺人以及饭圈文化一直存在诟病,网友经常表示,一个赚得盆满钵满的人凭什么需要身为普罗大众的粉丝为他操心,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地为其辩解。


1、拉下神坛,追星不是“造神”

        饭圈文化原本并不是一个贬义词,“饭圈”就像是线上的兴趣小组一样,大家因为共同喜爱同一个偶像而聚在一起组成网络社群。虽然一开始是自愿归入某个偶像的粉丝群体但是在粉圈内部是有明确分工的,具有自发的管理系统。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在流量经济的影响下,饭圈出现近乎疯魔的“偶像崇拜”现象

        “追星”已从90年代的个体随机行为,演变为群体行动,使得个体的意识逐渐被淹没。在饭圈“造神”影响下,处于价值观形塑期的粉丝群体极易形成偏执性、极端性的崇拜心理,不分青红皂白、没有是非观念。就算在偶像被媒体曝出“吸毒”“偷税”“出轨”等有悖道德和法律的事件后,一些粉丝仍然要维护偶像“神”一样的社会形象,发出“一定是有人要陷害他,我们要相信他”“不要脱粉、脱粉不回踩”等呼吁,其价值观已严重扭曲。要知道在粉丝“打榜、应援、控评、买代言、做数据”的背后最大的受益者并非是粉丝所崇拜的偶像,而是背后的资本。

       在此想说,追星不是“造神”。“人多势众“的群体本身成为一种重要的权力,在大众散落全球各地却系于互联网络的今天,“饭圈“几乎是成为流量明星的决定性因素。

       所以饭圈文化需要归正,粉丝必须要自发将偶像从“神坛“中拉下,平等审视。就像本次事件中,李易峰在自己的声明上曾问道:“一个公开透明的法制时代谁有本事逃脱违法的后果?”是的,没有!在这个讲究平等公开透明的社会,没有粉丝为其筑就的“神坛”也就休想美化违法犯罪。


2、流量时代,偶像行为体现一定社会话语

        在当下的娱乐市场与文化传播环境中,流量造就了网络语境的意见领袖,偶像明星就位于其中,偶像对于粉丝群体具有强大的影响力。流量就是一把双刃剑,用对了地方,就如前文所提到的李易峰冠有两个形象大使的头衔,能向社会输出积极的价值观,正确引导粉丝言行,建构粉丝正确的三观。

       流量时代,偶像行为体现社会话语,偶像明星作为公众人物,不仅要输出优质的艺术作品,还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但这些称号也不是“免死金牌”,享受了一定的权利,也必须要承担一定的义务。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许多艺人“翻车”之后,社会中会出现很多声讨的原因,他们作为公众人物,对于一些话语和社会行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所以我们关注的并不是只有流量还有流量所带来的价值。

       不管偶像是“失声”还是“失身”,其背后潜在的社会话语带来的社会隐患都不容小觑,一旦过激粉丝出于对偶像明星的崇拜酿成极端事件,就不再是介于偶像与粉丝之间的个人事件,而是与整个社会都息息相关的公共事件。一旦形成重大社会负面事件,失声的偶像明星都要为粉丝的过激言行买单,更何况身为违法犯罪的当事人。

       作为当事人,作为公众人物,李易峰应该比我们大家都清楚本次事件的后果,因为在他的声明中称,“我希望李易峰三个字,是活在自己的影视作品中,是活在作为青年人对这个时代的社会责任中的,是活在一个公众人物对自己的言行举止的担当中的,而不是活在每天发律师函辟谣,每天跟谎言斗争,每天因为莫须有的时间占用公共资源的虚幻热度中。”

       但是在舆论发生之后,李易峰第一时间不是道歉认错,反而抱有侥幸心理,以为这次的事情也能马虎过去。大众不傻,有自主意识的粉丝也不蠢,“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偶像明星的衣食父母是粉丝是观众,粉丝要站起来追星,真心换真心,一个连最基本的遵纪守法都做不到的人,之前就算有再多的“闪光点”,在暴露后都会将暗淡无光,瞬间消逝。

       同时,这一次的事件也在告诫更多的艺人:作为公众人物,从艺先从德,从艺先学人。艺人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作品上,明星及其工作团队应该正确规范自身言行,引导粉丝群体关注社会、热心公益、以主流价值观进行示范与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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