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我是gay。

这个话题其实我很早就想写了。

关于同性恋,在生活中早已见怪不怪,但大部分人还是对它带有偏见。

有的人可能会说,这都什么年代了?不就是同性恋嘛,太正常不过了。

然而,走在大街上看到别人亲密的举动时还是会在背后小声议论,甚至不忘评论一句“真tm恶心”。

01.

往往现实生活中的同性恋没有影视剧里来得光鲜。

他们可以是戴着厚重镜片的、穿着廉价T恤的、在上班路上行色匆匆的、亦或广场上打太极的、菜市场里剁猪肉的...

当然不乏很有个性,追求潮流的的年轻人,或者事业有成的企业家和功成名就的学者。

但他们一定都是普通的正常人。

无论是身材矮小还是八块腹肌,无论长相平凡或是惊艳,无论是年轻还是年长...

他们仍然值得获得尊重,他们的一生是如此地需要我们尊重。

换句话说,如果你接受不了两个有发际线危机的中年人亲吻,接受不了两个“阿姨”互诉情衷,那你所谓的同性恋自由,也不过如此。

本来就没有那么多光鲜亮丽的容颜,轰轰烈烈的桥段,只是两个普通人相爱的故事罢了。

02.

之前看过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叫做《人类简史》。

一本关于人类起源且富含哲学又不生涩的书,事实上作者的功底非常好,总之,去看,会爱上它的。

这里面也有谈论到“同性恋”的问题,我觉得里面的观点非常好。

作者以“生物”作为驳论的依据,认为所谓的“正常”、“自然”以及“公平”都只是人为定义的东西。

但从生物的角度来看,“公平”就是予以每个生物同等的进化权力,也就是说,不管你变成什么样都是理应被接受的,毕竟我们推崇“公平”。

而公平不应该是少数人的公平,真正来讲,应当是所有生物的公平。

那么只要你进化成了这个样子,就应当被接受。

我认为有“存在即合理”的意思。

也就是说,若要真的论“正常”,对于生物而言,出现了就是“正常”。

对于现代社会,从古至今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禁止同性恋”,可能是因为我们的“礼仪”观念,不会把这种事情拿到大堂上来让人不堪。

但是总而言之,社会的态度保持中立,或许已经是一种宽容。

03.

尽管现代社会大部分人还是不能理解并接受这一行为。

而对于其他人你不能要求别人一听到一个跟自己认知有差异的东西就立马接受,任何东西都得有一个过程。

互联网的普及,让太多信息触手可及,有关同性恋的反面报道也是大家都看得到的,那么这样就很容易给别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这里可以用一个很简单的话解释:一个坏人做了好事,大家都夸赞他,可一旦一个好人做了坏事,人们就会否定他唾弃他。

仔细想想,确实如此。

坏消息永远更容易先入为主,这大概是为什么新事物永远难以推行的原因吧。

同性恋并不恶心,比起总喜欢在背后议论别人,指指点点,站在主观视角嘴里喊着道德那一套的人来说,才真的叫人看不起。

爱,没有性别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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