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终将证明:是非对错——从药品发明看管理措施

 

                                         历史终将证明:是非对错

                                          ——从药品发明看管理措施


        中国传统文化讲究棺盖定论,通过“谥号”来评价一个人的一生。“谥号”就是对一个人一生的最终评价。通过下面阿司匹林发明的案例,我们可以体会超出发明本身的很多智慧,包括如何获得可叠加式的进步(迭代),如何全面地看待一个新事物(全面),时间是一把验证是非对错的“审判之尺”。

       阿司匹林是人类历史上第一种全世界大规模使用的药物,即使到了今天,它依然是全球使用最多的药物。目前每年被消耗掉4万吨,1000亿片,按照全球70亿人计算,每人每年要吃15片。阿司匹林的用途也非常广泛,从最初的退烧镇痛,扩大到今天的预防血栓,甚至被用于一些癌症的早期治疗,可以讲它是一种效果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神药。

       如果要问阿司匹林是谁发明的,很多人都知道是德国拜耳制药公司的霍夫曼,这一点没有错。根据“发明的荣誉总是给予最后一个发明人”的观点,确实应该把发明阿司匹林的功劳给他。当然,总会有人试图找到更早的发明人,这一追溯就没完没了了,一直追溯到古希腊的医圣希波克拉底。

       在希波克拉底的时代,古希腊人已经知道使用柳树皮煮水退烧了。希波克拉底记录下了这件事,至于是否有更早的人发现这个现象,不得而知,我想应该是有的,但这和阿司匹林的发明其实关系不大,因为没有人搞清楚这种治疗方法的机理,也找不到有效成分,而且效果也不是特别明显。类似地,中国人用青蒿治疗疟疾和后来屠呦呦发明青蒿素,其实也是两回事。东西方各种文明在很长的时间里在制药学上没有太多的差异——都是从天然矿物质或者动植物中提取有效成分,或者将其混合生成药物,而那些药物的疗效其实很难验证。

        制药技术的突飞猛进是在化学诞生之后,药物学家们才开始从天然物中提炼纯粹的药物。1763年,牛津大学的沃德姆学院的牧师爱德华·斯通首次从柳树皮中发现了今天阿司匹林的有效成分水杨酸,并且向当时的英国皇家学会提交了他的发明。在此之前的两千多年里,人们一直不知道柳树皮里面到底什么物质有药效。

        要从柳树皮中提炼水杨酸几乎是不可能的,就需要想办法合成。在斯通发现水杨酸药性后又过了将近一个世纪,法国化学家格哈特(或翻译为热拉尔)(Charles Frédéric Gerhardt,1816-1856)才于1853年在实验室里合成出了(乙酰)水杨酸。水杨酸是不能直接服用的,从它的名字你可以看出它是一种酸。

       事实上,它对胃的刺激确实非常大,以至于如果直接服用它,副作用比疗效更大。因此要想很好地利用它的有效成分治病,就需要研制一种含有这种有效成分,而副作用又不大的真正的药品。由于当时还没有完善的分子结构理论,因此格哈特对他自己所合成出来的化合物的成分也不甚了解,几年后他在做实验时不幸中毒去世,对水杨酸的研究并不是很充分。

       格哈特去世的几年后,德国许多科学家们开始研究(乙酰)水杨酸的分子结构,并致力于合成含有水杨酸,却没有副作用的药物,而这一过就是近40年的时间,这中间,德国人经历了两代人的努力。

       1897年德国著名的拜耳公司的霍夫曼经过多年研究,把合成出来的含有水杨酸有效成分的水杨苷经过一些小的修改之后,得到一种对胃刺激相对较小的镇痛药,起名为阿司匹林(Asprin)。

        “阿司匹林”这个词来自于提炼水杨苷的植物旋果蚊草子(拉丁文名称:Spiraea ulmaria)。

       霍夫曼研究阿司匹林的初衷其实很简单,就是给他的父亲治病。霍夫曼的父亲是一位风湿病患者,饱受病痛,而当时各种含有水杨酸的止疼药物,虽然能缓解他父亲的病痛,却给他父亲带来了新的痛苦,因为那些药物酸性太强,对胃的伤害极大,以至于他父亲服药后就胃痛不已,还经常呕吐。霍夫曼在发明阿司匹林时,重点放在降低副作用上。

        今天医药行业新药研制的两个原则了。第一个是无害原则,第二个是有效性原则,它们也是今天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新药的原则。

       大家可能听说过今天一款新药上市,都要经过FDA的临床测试,当然在做人的临床试验之前,先要做动物的试验,关于动物的这里不做进一步阐述。关于人的试验,你可能会在新闻上看到这样的报道,“某某药通过了FDA二期临床试验”等等。那么什么是一期、二期和三期试验呢?

       所谓一期试验,就是看看吃了会不会死人,当然它的正式说法是药品的毒性试验或者药品的副作用试验。像阿司匹林之前的各种水杨酸药品,按照今天的标准都无法通过FDA的一期测试。

       FDA的这种做法,你可以理解成未谋胜,先虑败。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引导医药行业获得可叠加性的进步(迭代)。这种指导思想,其实不仅仅可用于人命关天的制药行业,对各行各业的工作都有指导意义。比如,公司希望一个产品越做越好,那么每一次改动,至少要保证原来的产品那些常用的功能依然有效,而不是把它们改坏了。事实上,很多时候,原本好好的产品会越改越糟糕,这就违背了上述原则。

       当第一期试验通过之后,药厂就要进行FDA第二期和第三期临床试验了,它们的目的是测试药效的。一种药是否有效,需要通过双盲测试。在双盲测试中,病人被随机编入实验组和参照组,前者吃药,后者吃安慰剂。

       在实验中,无论是病人还是实验人员都不知道谁得到了真正的药物,直至研究结束为止。使用这种方法,(在绝大部分情况下)能区分出药品的疗效是来自于药品本身,还是病人的心理作用。只有那些真正能治病的药,才被允许上市。

        至于第二期和第三期的区别,主要在于实验的范围的不同。比如一种药在上海华山医院使用后证明有效,就通过了二期测试。接下来,在全国范围内证明有效,就是通过了第三期测试,这款药就可以上市了。

       遗憾的是,只有1/7通过了FDA二期测试的药能够通过第三期测试,说明偶然的成功和能重复性的成功之间还有巨大的差别。

        从阿司匹林的发明过程,我们可以总结出这样几点启示:

1、时间是把衡量最终是非对错的“审判之尺”。一件事情、一个制度的推行,如果格局够大,如果视野够宽广,我相信看待眼前的事情的心境、标准和角度都是不一样的!“上帝之眼”和“横渠四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就是其生动体现。

2、时间也是办成事,体现管理效果的重要条件。这个因素不要忽略,如果忽略了这个重要的关键要素,那么,有些该从长计议的重要事情就会变成短期效应,有些短期效应的事情就会变得漫长!时间,是所有管理者考量的要素之一!

3、先谋败,再谋胜的迭代思维。当我们试图改进一个产品,或者一项制度的时候,首先要保证不把情况变得更坏。这样每一次进步才成为可以叠加的,而不是左右摇摆的。当今互联网的思维其中关键一点就是不断迭代、快速迭代。也是初代的产品/制度是不怎么好看,但是随着迭代的升级,终将发挥巨大的作用!



                                                              人力资源部   高伟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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