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ything but law

原谅我的孤陋寡闻,前几天看到一条微博,才知道耶鲁大学法学院的ABL(除了法律,其余的什么都教)口号,顿时醍醐灌顶,感觉原本混沌的人生前路立刻一片清晰。

其实任何的相见恨晚,任何的共鸣,不过是这个观点,恰好符合目前这个阶段的你的心境,恰好能被你的阅历所积累的价值观所接受。

那么目前的我是怎样的我?

法律工作六年,心路历程从“知道不知道”到“知道知道”,到如今的“不知道不知道”。

是的,不知道自己不知道什么,自负而又迷茫,骄傲而又恐惧,满足而又渴求,以为大概这辈子就这样了,但又不愿这样安分。

进取心尚且如此,业务亦如此。

检察业务说不难也不难,只要不是个傻子,一两年之类必定上手。可上手之后,怎么成为高手呢,或者说,怎么样的才算高手呢?

我把检察业务专家当成了自己的目标。

到公诉后,喜欢挑战,永不满足,总以为能办疑难复杂的案子,就算厉害。15.16年沉迷于此无法自拔,直到独自办理30多本案卷的案子,写出院史上最长的讨论预案;直到为了一个案子翻出无数论文,被逼认真对待,写下突破自我的公诉意见;直到到市院后办理二审案件,遇到武大的法学教授律师,所有辩点全部预测到位,开庭后的酣畅淋漓。

当时恰逢公诉人比赛,更是,我以为我够了,以为自己满了,随便再来个案子,只要给我时间,定能把法理分析个底儿朝天。我以为能压抑住兴奋就算没骄傲。

不过还没来得及怎样嘚瑟,就换了岗位,我来到了未检。

熟悉完流程后,就忙于应付各种延伸工作。其实我内心是有些排斥当今主流充斥的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总觉得我们不能跑偏,不能把精力分散得过广,我们是检察机关,我们应该立足于法律监督的本位,应该立足案件本身。

奈何未检需要“花里胡哨”,未检刚刚起步,也确实需要广泛撒网,全面拓展,大胆尝试。

拿捏,成了非常重要的东西。

工作重点,计划分配,甚至是三年计划五年目标之类的,都需要从非常高的立意去确定。

案子本身的处理,怎样的诉,怎样的相对不诉,怎样的附条件不诉,怎样的被害人需要司法救助,怎样的被害人需要心理疏导,怎样运用现有条件最大限度地教育嫌疑人、帮助被害人等等,这些不仅需要对法律条文的熟稔,更需要对社会机制的掌控,需要执法者自身对社会秩序的深切思考。

而且,每个未检工作的处理,无不体现了社会想通过法律实现的目标和价值,无不体现了每个法律工作者为了构建一个更好、更接近我们理想的社会而付出的努力。

于是乎,我变成了什么都不会,变成了无时不刻在纠结。

《洞穴奇案》中那么多大法官、大学者尚且都无法对一个零点的案例给出终结性的判定,我又焦虑什么呢?

不焦虑所做之事对不对,而焦虑自身的无知。

近年来太过局限于法律的框框,限制了眼界,限制了胸襟,限制了思维,限制了能力。

Anything but law,不要but law,要Anything,广泛涉猎,先博后渊,回到疯狂读书的大三那年吧,回到满脑子都是“你的厚度决定了你人生的高度”的激情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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