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要有的仪式感

      我经常读一些很杂的书,什么都读,有时候也会读一系列专业书籍,读了那么多书,留在大脑的没有多少,我才发现自己读书太随意,大部分时间我都在阅读电子书,大部分时间我都是碎片化的阅读,大部分时间我都没有做过读书笔记。

        虽然我爱及了阅读纸质书带给我的那种安全感,但是我读电子书的速度更快一些,所以,纸质书总是被我束之高阁。一直以来都想写点什么,可是总是没有坚持下来,最近决定连续输出,作为一种写作练习,可是发现实在不知道改写些什么,直到我读到了一本书《写出我心》,我顿时就有了灵感,我觉得我不再无话可说,我觉得自己有千言万语,就算我这本书还没有读完,我已经想要写太多东西了。

      决定写作之后,我也决定开始认真阅读,阅读对于每个人来说简单却又不简单,阅读有精读和泛读之分,有些时候还需要做读书笔记。准备精读还是泛读,做或不做笔记取决于这本书能否给你带来充实的感觉。

        阅读和写作是并行的,有输入和输出的练习,才会越写越好。所以,我需要认真的读,认真的写,在阅读的时候,我需要找一个安静干净的无人打扰的空间,摊开我的笔记本,手里拿一支顺手的笔开始阅读,读到能够引起我共鸣的地方就摘抄两句,读着读着我自己有想法了也记下来,虽然读的书有时候是电子书有时候是纸质书,这都不影响我要记读书笔记这件事,自从决定了记读书笔记,我的阅读便有了仪式感,这种仪式感是从挑选一本笔记本开始的。

        我先来到了一家装修精致的精品店里,我知道那里有许多不错的笔记本,有硬皮的软皮的,有厚的有薄的,有大的有小的,还有一些限量版的,我看的是眼花缭乱,我只想选一本顺眼的硬皮日记本,可是不是太贵就是太另类,终于看见一本上面写有《将进酒》的牛皮纸笔记本,很得我心,但是只有软皮装的,价钱还有些贵,我觉得不值得,就放弃了,转而去了一家书店,这家书店规模很大,里面有一些文具,记得我在他们家买了两支百乐的笔特别好用,我对它印象不错,所以就去了,找了半天才找到笔记本,这里的笔记本并不多,但是硬皮的很多,我喜欢那些有着文艺小清新感的笔记本,看了看价钱,觉得我写的字配不上这么好的装帧,顺着这些小清新找下去我发现了一本名为《三时三餐》的笔记本,硬皮,封面画了好多美食,用强烈的色彩和平面装饰的风格画出来的,颜色偏暖,对于一个吃货小姐姐来说,它正合我意,太有生活气息了,最重要的是价钱不贵,我选了它付过账之后开始回去读我最喜爱的书了。

        我选了半天才找到一支顺手的笔,回到工作室,我迫不及待的打开笔记本写上日期,写上书的名字和作者,便开始阅读了,我时不时的抄上几句,也写一下自己的感想,看着看着我有些激动,我想写些什么,我好想写一篇文章,因为此时此刻,我在这里读书感觉太好了。这里静静地只有我一个人,我右手握着笔在精心挑选的笔记本上认真的写下每一个字,认真的阅读每一句话,我感觉幸福极了,我的阅读自从有了这种仪式感,我也开始变得文思泉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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