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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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渐落,林立高楼,影入湖面,半江瑟瑟,半江殷红。

水车音临,粼粼漫路,行人趋步,或有所思,或有所持。

与寻常无别,本打定主意自个儿待在办公室。可眼瞅着这些个行人,也想着入个门。我不趋步,缓缓走便是。这不知怎的,腿脚并没刻意的使唤它,却也走到了前路拐角处的水煮店铺!店主算是老相识了。

“这,来了,吃不?”店主殷切问道:

好啊,还是老的那一套!先要份细粉。

这儿的主食就两样,要么是薯粉,要么是细粉!我自幼嘴拙,不仅话,逢人说不清楚,连这吃方面也较别人欠点。所以,这薯粉我是不会点的,为何?薯粉,爽口可是不易咬断,平常人用筷子把它拢上几圈来吃便是。你可别轻看了这用筷子拢上几圈,它对我来说不是个容易的活。我要花费两只手才能办到,你想啊吃个面还要两只手,滑稽不,所以我不去丢这个人。咱扬长避短,点细粉便是。

店主听后,便手套塑料带抓了把细粉往那锅中的筛勺中一放。你可别看他是用手来抓,分寸不是那么好把握,可人家就是那么会把握,次次毫厘差不了多少。他动作里还给你点善意的谎言。起初他故意抓少点,说你是个熟人,敢情再给你加点。其实他呀,心里明亮着,还是毫厘不差。这把戏糊弄糊弄中学的小姑娘倒也奏效。我这就不大顶用咯。不过我也不当面拆穿他,应他一声,满足他便是。

之后我还点了年糕,因为细粉作为主食还是不够的;还有小腊肠,瘦肉鲜艳如火,肥肉依稀透明,这等姿色的美食,我怎能错过;还有金针菇——我的最爱,我像是入了它的魔怔,无论它是炸着来吃,水煮里的吃,或是弄汤吃,我都酷爱无比。再就是豆泡,它可以说是水煮里最为精髓的食物。为什么这么说?水煮水煮,也就是像豆泡这类食品,符合一直都在锅中煮这一特质。它浸入汤中,饱藏好锅中淳美的汤汁,就等着你来点呢。最后再加点叶子菜,生菜或是油麦菜皆可,捎带根油条,最后起锅才放。这就算点好了。不过还有个我不爱点,而南昌人爱点的食物——卤鸡爪,我得说说。在长时间的水煮中,汤汁对骨头和皮肉产生了不同程度的软化作用。使得你口中的鸡爪皮肉脱骨轻而易举。这骨头是脆的很,若你不嫌把桌面弄得太过狼藉,你只管将骨头咬碎,化为齑粉,吃点津味。也是顶带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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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把我刚点定好的,汇到一个筛勺内。这筛勺浸入布满汤汁的锅内,你只管把吃的放在它里面,它既让食物得到汤汁的浸润,也方便你等下一并拿出。巧的很。

过了没多久,店主吆喝着好了。我说给我加点酸豆角,这玩意味足,酸酸甜甜,开胃,对我是必不可少的。之后店主撒了点葱花,最后一并浇点汤汁。大功告成,开吃!

水煮,南昌所特有的美味。不怕大家笑话,在南昌,包括读书,我待了快七年吧,还是去年才吃到这美食。这得亏一个人——许同学。

称呼,可以是一个人的全名,但那样会显得刻板,陌生。如若名字是三个字的,省去姓截取后两字作为称呼会倍显亲切。两字的就名叠字称来也可。不过这单单是就名字论;性格也可作为参照里的一支,性格急急燥燥的,冠以霹雳火、急先锋的称呼,顶可实足称谓!性格磨磨唧唧的,唤作个慢郎中;还有的,得说说气质,譬如儒士杨绛女士,你得称她为先生。许同学就属最末的这一支。恰同学少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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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说说他的样貌如何,他剑眉入鬓,英气逼人。来时着一身牛仔,里间配件白色衬衫,鞋是帆布鞋,匡威的。酷的很。许同学今年毕业,巧的是来我部门实习,与我同住,睡我上铺。我两年纪相仿,我虚长他一岁,两人都酷爱海贼王,巧的是喜欢的角色也都一样——三刀流罗罗罗亚-索隆。因他年少时学了点画画,之前还画了幅索隆赠与我。当时只觉有趣,留个纪念。说到海贼王,在我读大学的时候,每个周日,一更新我就马上看完,坚持了四年。毕业之后我就改了这个习惯,一来是剧情有点拖拉;二来因为毕业之后我想着要做点改变,这点习惯也一并改掉了。读大学身边没啥人和我一起看的,更别说喜欢的角色还一样,所以许同学的出现对我来说还是挺开心的。随着相处时间渐渐变长,我两之间的共同话题也是越来越多。比如文学,许同学是个文科生,中外许多名著,早在中学就读了不少。而我呢,一位是理科生,原来也不懂的欣赏文字,就冲着这两年读了几本闲书,逢人都要装一波文艺。这不,许同学一出现,算是找到对的人咯。我和他聊了几位名家的散文,有朱自清的,老舍的。小说也聊过几本,边城,大明王朝1566,在这就不一一说了。在和他住在一起的时间里,我读了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感悟颇多。觉着自己就像是祥子,小人物对命运的挣扎。读完我有点后怕,我怕自己会像祥子一样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太过渺小,太过无能为力,最终丢失那些美好的东西。好在许同学在我身边,开悟我,在祥子那个嗜人的年代,要强不顶用,我们这个年代,要强还是顶用的吧!还有音乐,许同学年少时学了点声乐,大学还对B-box研究了一番。看来音乐造诣还是蛮高的,他给我推荐几首好听的歌,安河桥,男孩别哭,达尔文,这些歌你第一次听觉得不怎么好听,可回听几次,比着歌词,你会觉得这歌真好听。心说这歌里面说的故事不就是我嘛!哈哈。皮了一会儿。

可人啊,总要分别。许同学最终去了深圳——我两把它冠以海贼王里的称呼,新世界。我又变成一个人了。这人啊,如果是一直一个人也就罢了,孤孤单单也没觉着什么,可是一旦习惯另外一个人,又回到一个人,也是怪难受的。我不知道许同学如何,反正他走的这几天我是挺难受的!

不过这让我又想到《小王子》里的桥段,小王子和狐狸之间关于“驯养”的故事,小王子驯养了狐狸,可是最终他也离开了狐狸,但狐狸并不伤心,因为它有了麦子的颜色——小王子头发的颜色。

而我呢,这颜色就是和许同学一起吃的水煮,一起唱的歌,一起聊过的海贼王。每每想到这,我的烦恼也会是香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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