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鲁迅先生《药》有感

故事梗概:

华老栓一家倾尽所有积蓄,在刽子手手里买来一个“人血馒头”,企图用这“血”药来给患了“痨病”的小栓治病。

而这人血馒头,是用革命者“夏瑜”的鲜血做成的。而革命者鲜血的抛洒,生命的丧失,却沦为茶馆一众看客的谈资,牺牲了的夏瑜,却被称作一个不要命的疯子!

生命的价值何在?革命的意义何在?国民大众麻木不仁的思想,令人绝望,国家的命运,国民的前途,何去何从?令人深思!

文中结尾处,革命者坟上的红白花儿,又令人升起希望,希望,似乎是有的吧!

创作背景:

文章发表于1915年,反映了辛亥革命以后,五四运动前,真实的社会情形,文章中的夏瑜意指革命家秋瑾,文中民众的人物形象也反映了当时社会腐朽麻木的思想已根深蒂。

读后有感:

若用人血馒头做药治病,这样的药,你敢吃吗?若这血,是有志之士为国家大义所洒之血,这样的药,你忍吃吗?

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千千万万“夏瑜”的死,有价值吗?

“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

书中所描述的这段话,让我脑海里出现一幅灰白的画面,一群似鬼魂一样的人围着,个个面部表情麻木,看着革命者被“sha头”,却无动于衷,指指点点。

愚昧的群众,把此事件当成茶余饭后谈论的八卦。他们全然不知,革命者的牺牲,全然是为了他们。

这样的革命,这样的牺牲,何其悲哀,悲愤!而群众,却还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以血为药。治疗疾病。

在我看来,从古至今。“人血馒头”一直存在,请你细细的品!


我是小怪,一个对待文字始终饱含热情的人。

以此见证,

让书成为我的山海,心有山海,静而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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