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第一”御史全生

御史是专门作为监察性质的官责,负责监察朝廷、诸侯,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的官吏,从秦朝开始设置,一直延续到清朝,其全称为监察御史。明代,以监察御史分道纠察。其以接受各省巡察任务者称为巡按御史,品秩为正七品,然而权重。

揭阳历史上任过监察御史的人不少,而第一人获此职务者,是榕城人全生。只不过这位有作为、官声好的第一人,却仕途不顺。

全生,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癸酉岁贡,授监察御史。不知什么缘故,不久后谪为按察司知事。永乐改元(1403)补为岷府副审理。越三年赐归。但至隔年,又以高龄被授广西宜山知县。当地有虎患,全生到任,仿效韩愈驱鳄,为文告神逐之,其害遂绝。在任五年,民颂其德。不久以小罪谪交趾(今越南),归后病卒。

宦海浮沉的全生,其事迹见载于揭阳旧志《贤达》明代第一人,说明两次遭受贬谪,都不影响他的廉声,而别有原因。而其贤迹,本传没有多写,倒是从同志《列女》篇全氏的事迹中予以曲折反映。

全氏“御史全生孙女”,年17嫁同城林廷明,“克尽妇道”。天顺五年(1462),山海寇并起,廷明挈家避难,行至吉贝湖地方,将被贼寇追上。全氏见已难幸免,乃嘱托丈夫扶母携幼先逃,自己牵制贼众,以保全家人。终于为贼所执,且欲污之。全氏叱道:“我良家妇女,你等狗彘竟敢辱我!”引刀自刎。四日后,贼退,廷明收尸时,见其颜色如生。知县陈爵感动她的贞烈,表其宅曰“贞烈”,并与同僚作《联句赠贞烈全氏》长诗,对其进行热情的歌颂,在当时的岭南地区,产生强烈的反响。

全氏的事迹,是全家家风的直接反映,因而全氏的壮烈殒命,无形中为其祖父全生面上上了一抹重彩,反证了这位当年的御史非但严以律己,而且传以后人,从而使其成为一代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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