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第一章‖喜欢,是一种错觉

喜欢,是一种错觉

原来,有些人的到来,不过是教会了你学会生活,学会接受离别,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去。

有些人的离开,不过是教会了你生命中总会有人来,也总会有人注定要离开,所以要学会云淡风轻。

终究要学会与自己相处。

总会有个人,先是惊艳出场,然后再悄然离场。

你离开了也好,不然总担心你会离开。

只是,你让我知道了,原来你离开我会不舍得。

初见莫忧的第一面,便感觉这是一个充满了故事的姑娘。高挑的身材,干净的脸蛋,才二十五岁左右,便是一副看透红尘的模样。没有了青春期的热情洋溢,也没有了当初的冲动,只是安静地坐着,就让人觉得这是一个满是忧伤的姑娘。每个人都是一本书,读不懂会错过,读懂了会心疼。

莫忧姑娘告诉我,以前的她也如她的名字般,无忧无虑。春赏花,夏听雨,秋采果,冬玩雪。日子虽然是平淡无奇,但是却其乐融融,欢快无比。

如果没有遇见他,她可能会这样一直开心地过下去。可惜,生活总会有一些意外。而他,就是她此生最美最难过的意外。

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与你曾经躲过雨的屋檐。夏天的雨一向都是说来就来,让人毫无防备。而城市中的人,为着生活忙忙碌碌,行色匆匆,却总能找到自己的栖身之所。刚来不久的莫忧如往常一般,在公交站台等着公交车,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

多少次,她想放弃这份工作:领导的责骂,同事的刁难,路程的遥远……这份工作,似乎有写不完的策划案,跑不完的业务活,加不完的夜班……可是,城市很大,能容纳个人的地方,却是十分有限的。我们不能以那个还是童年的自己去和现在的狼狈做比较,因为我们的少年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还了。莫忧最终还是选择了坚持。如果选择辞职,可能她就不会遇到他。也就不会有后来的种种。但是,如果不遇到,人生又有什么可值得回忆的东西呢?

雨,来得猝不及防。出门一向不爱拿伞的莫忧,这时候就在懊恼自己:明明知道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不会有人给你带伞,为什么不懂得自己带呢?“没关系,我带了伞。”一个温柔的声音从她的后面响起“夏天的天气总是让人捉摸不透的,所以呀,出门的时候最好能够带一把伞,以防下雨。一般像你们这样的小姐姐,应该是把伞时时刻刻带在身边才是哇,你怎么不一样呀?” “我又不像别的女生一样矫情,我才不需要呢?”莫忧毫不客气地答道。可是就在她讲完这句话的那个时刻,远处却传来了轰隆隆的雷声。“你看,说错话了吧,看来这雨一时半会儿也停不了了,现在也没有车来,不如我送你一段?”莫忧自知理亏,哑口无言,便傻愣愣地让他送了。

一路上,他们说了很多。

她知道了他叫李豫,是一家快递公司的小职员。也像她一样,独自一人来到陌生而向往已久的城市。虽然每天都过得筋疲力竭,但他依旧乐观,因为他始终相信,他能够在这里拥有他的一片天地。

就这样,他们算是认识了。李豫毫不客气地把莫忧的手机抢过来,在上面输入了自己的号码,“以后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的或者想不开要聊聊人生谈谈理想的时候,就给我打电话,我可是二十四小时在线的啊,还是免费服务的,不打白不打。”莫忧觉得这个男生一看就知道是个登徒浪子,但心眼不坏。还是笑着说:“如果有需要的话,我找你你可不要不接我电话呀。”“时刻准备着。”李豫豪言壮语的样子还是有几分帅气的。

相遇,就是一瞬间的事;回忆,却是一辈子的劫。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人陪你朝九晚五,也有人陪你浪迹天涯。这个人,他从不说一句喜欢,却像真实存在的情人一般,只要有需要,他就一直在。然而,总有一天,你会知道,不是他不说,只是因为他不够喜欢。他给你所带来的种种快乐与悲伤,归根结底终究是一场错觉。他明明没有那么喜欢你,可依旧还是给你喜欢的错觉。

他们的相识,缘于一场雨,总会有停雨的那一天。然后恢复平静,各自安好。

后来的一天,莫忧走在大街上。百无聊赖地走着,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身边还有个娇小玲珑的姑娘。他温柔地看着她,眼里流露出的全是喜欢。有人说,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眼睛是会说话的,是藏不住的。就是那一天,她知道了他是有女朋友的。也就是那一天,她喝了很多很多酒,趴在桌子上痛哭。想找个人来诉说这一份藏匿已久的感情,却发现,即使翻遍了通讯录,也找不到可以话凄凉的人。

是呵,他们早已没有了刚认识那会儿那么纯粹了。有多久没有一起吃饭了呢?有多久没有一起看电影了呢?有多久没有一起把酒言欢了呢?有多久没有下雨了呢?莫忧不记得了。只记得他已经很久没有主动联系她了。原来,我们都知道,不是没有时间,而是不够喜欢。

没什么大不了的。大不了回归到一个人的生活,倒也落得轻松自由。

于是,在醉酒的那晚,莫忧下定决心离开他,忘记他。她决定不再打扰他。可是,即使能够欺骗别人,也欺骗不了自己。她依旧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思念,依旧会偷偷地看他的空间,看着他和另一个女孩儿的美好生活,又偷偷地删除了自己的访问记录……

如今,连说话都是一种奢侈。

可以前,他们并不是这样的啊。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感情渐渐地变了味了呢?莫忧也不知道。她也不会再像十八岁那样,哭着闹着要对方给一个解释。她知道,所有的变化,都是因为不够喜欢,也都是因为之前所有的美好都是一种错觉。也许,从头到尾都是莫忧一个人在自作多情地自导自演。不管是什么,他终究还是离开了。

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我们终究要学会抛弃那些天长地久的承诺,习惯人走茶凉的孤独。

这份喜欢,就到此结束吧。莫忧也认清了这个现实,所以她选择了默默离开,离开这个让她深夜失眠的男生。让过去过去,让未来到来。不管怎么样,她依旧很感谢他曾经出现在她的世界里,让她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有了那么一点点归属感,不至于让她觉得她是一个被遗忘的人。他是她的劫,一提起,便泪流满面,不能自已。是的,要想忘掉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时间和新欢。而莫忧,选择的是时间。她知道即使自己满是伤痕,时间也会让伤疤结痂。所以现在的她,至始至终还没有再谈恋爱。她知道这不是放不下,而是再也没有遇到那个和他一样温柔,能够惊艳她整个世界的人了。

她曾经也以为,他是喜欢她的。要不然怎么会在她生病的时候,不顾一切冲来照顾她?要不然怎么会在她需要帮助的时候第一时间出现?要不然怎么会在她难过的时候想方设法地逗她笑……她以为,她是他的唯一。后来啊,她才知道,她只不过是他众多姑娘中的一个而已。他带给她的,从来就不是爱情,是她误会了误以为那是天长地久。

有一种喜欢,就叫错觉。你终要明白:在这人世间,有些路是非要单独一个人去面对,单独一个人去跋涉的,路再长再远,夜再黑再暗,也得独自默默地走下去。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莫忧依旧还是一个人。不同的是,她依旧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始终会有那么一个人,会让她原谅之前所有的不美好,忘记之前所有的不愉快,然后更加爱她,真真切切地爱着。

喜欢,是一种错觉。但我知道,莫忧依旧感动李豫的到来,让她那平凡到尘埃里的岁月,开出了一朵花期短暂而美好的花。就当他是生命中的过客吧,来去匆匆,不问前程。我们的生命里,总会遇到一些人,他们会带给我们想要的一切美好,然后在一个时间节点,悄然离去,不言不语,毫无征兆。而很多身处远方的女生,却误把他们的好当成了爱情,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直到重新遇见另一个他。

没有关系,有些人的到来,就是为了给我们上一节让我们足以铭记一生的课,然后安静地离开。

我们的青春里,或许都会有那么一个“李豫”,他的出现,让我们看到了爱情的模样,他的离开,让我们懂得了成长的意义。愿所有的在爱情错觉里的人,能够多一点理智,少一些感性,多一些祝福,少一些执念。然后,在兵荒马乱的岁月里,重新去等待那个足以让你去爱的人。

所有的遇见都是上帝的馈赠。情在晨与夕,见与不见,皆在心中,念与不念,都是温暖。让我们祝福曾经的那个“李豫”,从此岁月无忧,安稳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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