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卑微是一种境界

尊重卑微是一种境界


外婆有话说



 《论语》中记述了孔子和盲乐师的一件事:师冕见,及阶,子曰:“阶也。”及席,子曰:“席也。”皆坐,子告之曰:“某在斯,某在斯。”师冕出,子张问曰:“与师言之道与?”子曰:“然,固相师之道也。”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师冕来见孔子,走到台阶前,孔子说:“这是台阶。”走到坐席前,孔子说:“这是坐席。”都坐好以后,孔子告诉他:“某人在这里,某人在那里。” 师冕走后,子张问:“这是同盲人交谈的方法吗?”孔子说:“是的,这就是帮助盲人的方法。”

这里记载了孔子在接待盲人乐师时,细心引导,热情周到的态度和方法,体现了他以礼待人,以诚待人,彬彬有礼的风度和深厚德养,表达了他对弱势群体的仁爱情怀。

早些时候,看到这样一篇文章:《打工者辞工惹怒老板  被脱光衣服弃于荒野》。我想,这位老板注定在事业上不可能有大的作为,因为他在做人上太差劲,他连对员工最起码的尊重都不懂,更谈不上对人格平等的认知。

尊重是对人的价值的“认可”、“尊敬”和“重视”,是人们的观念和行为的统一,包括内在素质、情感的综合反映。有了内在的观念、情感基础,那么外在的礼节就是一种自然流露。

我们大多能尊重长辈、尊重上级、尊重同事、尊重恩人,甚至尊重孩子,尊重下属,其实很难做到尊重卑微人,礼遇卑微者。

所谓“卑微”,是用来形容身份、地位都比较低下的人或物。

然尊严之心,人皆有之,尊严是每个人天生自带的。再卑微的人,也是有尊严的。某些时候,我认为他们更希望得到他人的尊重;某些卑微的人,内心更加敏感。红尘万象,无论贫穷还是富贵,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每个人处于什么境地都有属于自己的尊严,这点是谁也否认不了的。

在人性中,自尊心是一种高尚纯洁的心理品质。每个人都具有自尊心,都希望得到他人特别是管理者的尊重。自尊心是人的潜在精神能源,是人前进的内在动力。

卑微者,可能在一些人的心里已经留下了弱小的定格;卑微者,在一些人看来可能已经失去了被人重视、尊重的资格;卑微者,可能被一些人认为是懦弱的象征……但人这一辈子,最基本的做人的原则,其实就是互相尊重,而相互尊重,其实就是尊重彼此的尊严。

尊重是构建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基础,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体现,是一个人对他人态度的一种积极反应,也是为自己的工作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方面。

“尊重卑微”,使我们把生命看得严肃,看得深刻、厚重,看得伟大而坚强。“尊重卑微”是一种美德,是一种修养,一种境界,是由里而外透射的人格,而这种人格是需要修炼积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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