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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胖胖呼呼的小女孩,圆盘大脸珠圆玉润,格外喜相。对着一大桌子饭菜视而不见,只是拿着银色小匙,凝神全心地吃着自己碗里的“美味珍馐”。
身边的大人们也不断从盘子里搛出她的最爱,体贴地放到她的同色大碗里。孩子鼓囊囊的两腮油光可鉴,满意地笑起来,两眼都挤成了弯弯的月牙儿。大人看着胖小人眯成缝的笑颜,也被她的可笑可爱的吃相逗得哈哈大笑起来。
那个胖女孩就是童年的我,让我乐此不疲应接不暇的美食,就是肥肉。
肥肉?是的。不要惊讶。肥肉对于八十年代一个四五岁的小宝可是极好的食物:补充营养,口感顺滑,入口即化。那丰腴肥美的味道,怎能叫我不爱它。家人都知道这家的小娃最爱肥肉,都笑称我是“小饭桶”。
等到我上了小学时,牙齿俱全,咬肌发达,味觉嗅觉发育齐全,各色美食吸引力大大强化。对于肥肉的那份钟情也渐渐褪色消散。可是有两位长者用他们的肥肉美食延续了我对肥肉的喜爱,让这份独特的食物化为我记忆中的一丝眷恋和惆怅。
邻居张爷爷,印象中的他憨态可掬,其貌不扬,永远是笑眯眯,不会生气的样子。和其他家的爷爷一样,爱喝酒不爱说话。但他有他的绝活——红烧咕咾肉,让他成为四邻小孩当中明星一样的人物。
具体做法,我是个小孩,不得而知。但咕咾肉的独特在后来的许多年,仍是铭记在心,念念不忘。
张爷爷的咕咾肉不是选用里脊,里脊肉价贵,张爷爷喜欢用价廉物美的食材来烹制食物。他独具慧眼地选择了肥肉,并用独具的匠心,不凡的厨艺精心烹制了他的独家大菜。
这盘浇上了酸甜卤汁的焦黄酥脆的肉,外形与其他的没有不同,但奥秘在内里。如果是里脊肉或者五花肉,瘦肉难免口感太柴,但肥肉就不用担心这些。恰到好处的火候让肥肉不腻爽滑,吃到嘴里,甜蜜酥香。剩下的番茄汁也完全不浪费,拌上米饭,再多吃一大碗。
每年我的生日,张爷爷听到家里热闹的动静,就会偷偷下厨,等到午饭时间。老人家敲敲门,一大盘酥脆的咕咾肉就迎面出现在我的眼前。小小的两只手,都抓不住那么大的一盘肉。激动得要蹦起来。家人不好意思,反复道谢。但张爷爷只是“呵呵”一笑,略有点腼腆,“那就喝口酒吧,也算帮孩子庆祝一下。”
酒好坏不论,小小口杯,一饮而尽。老人“吧咂”一声,意味无穷的享受,然后摆摆手,回家去了。
那一大盘咕咾肉兀自在饭桌的中央,袅袅香气散溢。
每年一次的咕咾肉,就成了我人生中的最美好的礼物。华丽的外表,惊艳的味道,里面只是朴实无华的肥肉。而完成这完美变身的人,则是那个平凡普通的老人。
身怀绝技算不上,但绝对对生活有份欣赏和热爱的心。才会把火候拿捏地那么到位,用朴素的食物照亮了黯淡的岁月。
张爷爷可算是化腐朽为神奇了,更多的时候,肥肉只是肥肉,吃多了会腻。
于是,肥肉的恩人再次出现,又一次拯救了肥肉,解决了生活的肥腻。
我的大舅,因为精神疾病,无妻无女。陪了姥爷一辈子,也寄人篱下一辈子。说得好听是衣食无忧,个中心酸,冷暖自知了。
大舅平时话不多,却是个爱好广泛的人。口琴、底子、剪纸……很多小玩意,样样精通。生了病后,就全扔了。
家人待他如病人,也待他如孩子。人到四十,一天到晚,懵懵懂懂,乐乐呵呵。
每次姥爷家,众多家人济济一堂。小院的东厨房就像是有魔术师在变戏法,一道一道菜流水般摆出来。小孩子照例守在厨房门口,等着“大厨”开恩,会把半成品或者小零食分给大家。
姥爷家是个大家族,人没来全的情况下,也得有七八家二十多口人。守在厨房门口的孩子能把小小的厨房门堵得水泄不通。分给孩子的小吃,少得也就每人一口,还没砸吧出滋味……已然没了。只能盼着再能分出点什么新鲜的吃食。
其实,端到饭桌上,还是大家的菜。但饭前零叼一口如同珍馐,抚慰饥肠辘辘的小家伙们。饭时那种新鲜感刺激感就差了好多。
每当这个时候,大舅总会一马当先冲进厨房,肥胖笨拙地身躯不知在里面做什么。一个人就占了小房的三分之一。
当他再次出来时,孩子们都渴望地看着他,他摇摇头,大家就一脸失望,散开了。
这时,他就心照不宣地对我挤挤眼。我俩会同时溜到通往小院的过道。那里狭长幽黑,不是进出院,没人会从那经过。
然后,他从兜里掏出纸包,里面是满满一包刚出锅的油渣,挤挤挨挨的焦褐肉渣纷乱纠缠在一起,还贴心地洒了点点雪白盐粒。
“小欢,赶快吃,趁热最好吃。”大舅像献宝一样把油渣捧到我的面前。我捏了一小撮,细细地咀嚼,彻底析出了油脂的肉渣又脆又香。我又吃了一大口。
大舅看着我,喉结处咕嘟咕嘟一动一动,咽着口水。“你也吃,大舅?”我仅是礼节性地问问他,嘴巴一直没停。他坚决地摇摇头,“都是你的!”
很快的,我就把那一包油渣吃得颗粒不剩。抹抹嘴,心满意足地又出了小过道。临进小院,还不忘给大舅一个约定的手势,“下次继续。”大舅憨憨地笑着。
我是唯一一个能吃到全部油渣的孩子。因为我的妈妈是大舅最喜爱的姐姐,给了大舅无微不至的照顾;因为我是所有孩子中成绩最优秀的,大舅一生的心病就是因为得病,没能考上理想的大学。
于是,这个如同孩子的人,像孩子一样捧出了他的真心。他没有钱买昂贵的礼物,他的嘴巴笨得只会骂人。他只能选择,他最爱吃的,肥肉炼出的油渣,送给他在意的人——那个好吃又无知无识的小外甥女。
偷吃的东西滋味最好。还可能,因为里面,还有大舅的那份微薄又真挚的心。
小时的肥肉真是货真价实,不会为了增加色泽的吸引力搭上厚实的暗红布凉棚,也不会晴天白日打上灯光,借“打光板”给肉镀上“新鲜”的标签。就在阳光的雨露均沾地普照下,人们额头冒烟,但肉案上的每块肉依然油润新鲜。
不用刻意挑选,卖肉的人随手割下一块,称好放在黄色麻纸中,不过几秒,斑斑油渍就连团成片,整个纸包就变成了油包肉。摸过肉的手,回家必得打上肥皂大洗特洗,否则那肥厚油腻总是糊在手上,普通水洗纸擦都解决不了问题。
现在的肥肉比以前精致了很多,不复当年的油腻,也不复当年的滋味。又吃过很多的咕咾肉和猪肉渣,但都没有小时候的味道好了。
可能那时爱吃肥肉,还有一个原因是,张爷爷也好,大舅也好,把朴素的肥肉改头换面送给我,那份真心和关爱是独一无二的。我尝到了美食的滋味,也品到了爱的滋味。
我自己已经能够做咕咾肉和炼油渣了。看着孩子大口大口地吃着妈妈做的美食,我就想,当年,两位长辈和我此时的心情,应该是一样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