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道德经》第十二夜-第三章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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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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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释]

①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虚其心”、“弱其志” ,是说“净化人们的精神世界”;“实其腹”、“强其骨” ,是说“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这是就圣人治国而言的。若以个人治身而言,用道教的话说叫做“性命双修”。其为道教修行的根本。所谓修性,广而言之就是指心性品德的修养;所谓修命,广而言之就是指形体生命的修炼。“ 虚其心”、“弱其志”,则属于“修性”的范畴;“实其腹”、“强其骨” 则属于“修命”的范畴。道教尊老子为道祖,其教理教义即渊源于老子之(道德经》。道教(内丹派)以“性命”为修炼的核心内容,即源于此。

②无知无欲:“知” ,这里读zhi, 通“智”,聪明,智慧。“欲”,贪欲。“无知无欲”,人们大多解释为:没有巧伪奸诈的心智,没有非分妄想的欲念。综观全书,“无知无欲”是老子所言之「“婴儿的写状。老子《道德经》第十章、

第二十章、第二十八章等章中多次提及“要儿”。“婴儿”,是老子哲学思想上的一个重要概念。婴儿,无知无欲、纯真无邪。老子说“常使民无知无欲”,相当于说“常使民‘复归于婴儿’(28章)” 。

③知者:本书从河上公本,“知”,帛书乙本(甲本缺)亦为“知”,王弼本作“智”。“知”, 这里读zhi, 通“智”。“知者”即“智者”,狭义特指具有制作“难得之货”( 即所谓新奇之物)技能的人。(第五十七章中日:“人多技巧,奇物滋起。”)或指有才智但却很虚伪奸诈的人。广义泛指有才智的人。(范应元释为“智巧之人”。)

④为无为,则无不治:帛书(甲本缺)乙本作“为无为,则无不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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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译]

不以高官厚禄去重用那些自我标榜有才德的人,以使民众不趋之若骛而争相谋取功名;不重视、不贪求难得的珍稀物品,以使民众不萌生占有念头而为盗;不表现可能引起人们心生贪欲的行为,以使民众的思想单纯而不复杂。

因此,圣人的治国或治身原则是:净化人的心灵,充实人的肚腹;减少人的贪欲,增强人的体质。常使民众没有追名的心智、没有逐利的贪欲,像婴儿般的纯真质朴;使那些倚仗才智企图猎取名和利的人,也不敢胆大妄为。如果以“无为”的原则治理国家,那么天下就没有不太平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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