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衡书摘》调解书约定的履约违约金因是否支付及支付多少等问题产生的纠纷不应在执行程序中解决,当事人应另诉请求赔偿。
图片发自App裁判要旨: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在履行《民事调解书》的过程中与被执行人就是否构成违约以及违约责任应如何承担产生的争议,不属于执行异议及复议案件的审理范围,违约金的支付请求需另诉获赔。案情介绍:一、青海高院就山西祁县宇通碳素有限公司(下称宇通公司)与青海鑫恒铝业有限公司(下称鑫恒公司)、青海黄河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下称黄河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以(2014)青民二初字第29号民事调解书(下